事实上,橘子与我还有路易斯是同班同学。但我们之间存在正式交流的时间点,应该是大一下学期的体育课篮球比赛分组。任课的老师希望让班级上每一位同学彼此能多熟识,因此期末的篮球比赛便採取抽籤的方式,好形成三人一组的编组。于是就这样,橘子「正式」走进我们两人的大学生活。在分组之前,我没有和橘子有过任何像样的来往,路易斯似乎也是这样。
对于部分的男性来说,球类竞技相当适合用来作为初步的社交手段与话题。球一上手,接着站上场地,原先生疏的距离感与尷尬情绪,也就随着汗水滴落在地板上蒸发而消失不见了。
当天体育课结束后,我们三个坐在球场边聊天,打算等身体冷却下来之后,再去填饱肚子。
「所以说,你最喜欢的nba球员是谁?」我一边拿毛巾擦汗一边问橘子。
「有『闪电侠』之称的杜恩.韦德(dwyanewade)。」橘子回答。
巔峰时期的韦德,确实是对手头痛的存在。快如闪电的奔驰速度(故有闪电侠之称)、锐利无比的切入、捨我其谁的霸气。这样具有顶尖天赋的韦德,由于打球方式过于仰赖大角度跨步和移位,每次的切入突破都给予膝盖相当大的负担,导致体能衰落期来的相当快。虽然晚年的韦德不像以前还能叱吒球场,但做为一位替补球员仍十分称职。
「如果可以的话,你想成为韦德那样的球员吧?」路易斯问。
由于路易斯没有带毛巾来上体育课的习惯,所以频频用上臂的衣袖擦去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