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个男孩七嘴八舌,把那个叫金莎莎的女生简直快捧到天上去了,他们那边正说着,陆明远安安静静地选了个空位坐下来等。
“忙完了吗?冰激凌来了啊!大家快来拿。”有个高大帅气的男生吆喝着就进来了。
“你来得刚刚好,完工!”金莎莎把手里的调色盘往桌子上一放,并腿从凳子上跳了下来。
“嗯,我这边也画完了。”叶程把调色盘和水粉笔放进旁边的水桶里,顺便洗了个手。“我家住得远,先回去了啊。”
“班长班长,冰激凌。”金莎莎见叶程提着书包就要走,连忙送了个冰激凌过去。
“谢谢。”叶程笑着接过,出了教室的门就把手里的冰激凌递给了陆明远。
“你不吃吗?”陆明远把冰激凌的包装纸撕开一个口子,递到叶程前面。
“我骑车呢。”叶程低头咬了一口,然后到车棚里去推他们的自行车,陆明远低头看着手里缺了一个口子的冰激凌,张嘴也在那个缺口上咬了一口,然后脸上就慢慢热了起来,这很奇怪,明明他们从前都还用同一把牙刷刷过牙的。
“我们今天走回去吧。”也许是秋天的晚上太过清爽,也许是手里的冰激凌太甜,反正陆明远就是突然有点不舍得让这个夜晚那么快就结束。
“好。”叶程推着车子出来,把脑袋凑到陆明远的手里又咬了一口冰激凌。
“你们班那个金莎莎是宣传委员啊?”看起来一班的宣传委员比二班的要靠谱多了。
“嗯。”
“她人怎么样?”陆明远又问。
“挺好的啊。”叶程疑惑地看了陆明远一眼。
“我看你们班上的男生好像都挺喜欢她的。”
“是啊,金莎莎长得好看么,男生都喜欢,。”金莎莎确实是长得不错的,中等身材十分匀称,人也长得白净清爽,有点阳光又有点小鸟依人的味道,在他们班上相当吃得开的。
“哦,这样啊。”陆明远原本还有些飞扬的心绪渐渐地好像就有点飞不起来了。
“你突然问她干嘛?”叶程反问道。
“没有,就是随便问问。”
“你可别打她的主意。”叶程突然停下脚步。“金莎莎的爸爸是派出所的,初中的时候学校有个男生骚扰她,就被关进去好一阵子才放出来。”
“啊?”陆明远愣了。
“所以你最好别动什么歪心思。”叶程一脸严肃地警告他。
“我没动歪心思。”陆明远的声音提高了八度,嘴角也忍不住上翘,刚刚还有点低落的情绪,现在好像又重新充满了电一样,满世界乱飘起来。
他们学校的运动会,来来去去也就是哪几项比赛,长跑短跑接力跑,跳高跳远加上铅球标枪之类的,因为是校庆,各个班级都准备了一些彩旗横幅什么的,当天全校停课,师生们都聚集在操场,彩旗飘飘,好不热闹。
最热闹的还数接力跑,场上的同学跑得卖力,场下的同学喊得也卖力,班级荣誉感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它会让学生们下死力气,有些人甚至不惜耍点花招。说起来我们受的教育真的很奇怪,一会儿说不能有小集体主义,一会儿又高度要求有班级荣誉感,好像班级不是小集体似地。
陆明远就是在这一场关系到班级荣誉的比赛中,被高一七班的一个叫高文新男生推倒了,就是在接力跑的时候,高一七班的同学都说他不是故意的,高一二班的同学认定他就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