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儿得出去吃饭。
在地铁站接到人,已经是半个小时后的事。
寸土寸金的地方,哪儿都是人满为患,更别说周五这样的日子,找个吃饭的地方都不容易。
程殊穿了件连帽卫衣跟牛仔裤,站在人堆里挺显眼的。
看见从出口出来的俩人,他挥了挥手,往前走了两步。
“可算是见到你人了,不容易。”
“没不见,是真的太忙了。”程殊不好意思地笑笑,伸手跟她抱了一下,然后跟旁边的人点头示意。
来的人是周明越跟龙芸芸。
两人一块从家里来的,一个是出差,一个是参加车展。
“先去吃饭吧,我订了位置。”程殊拿出手机看时间,“离这不远,走路几分钟就到。”
龙芸芸跟从前没什么变化,顶多是褪去了少女时期的稚嫩,明艳大方,一看就是能力很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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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行,要远了,你俩得轮流背我,高跟鞋可走不动道。”
周明越看她眼,手揣在外套口袋里,“跟你不熟。”
龙芸芸瞪他,挽着程殊的胳膊,“那我跟你也不熟。”
三个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吃饭的餐厅走。
程殊没避开她的手,不过也就挽了一会儿就松开了。
听着身边两人拌嘴,他有些恍然。几年过去,大家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其实跟他俩恢复联系是去年的事,也没多久。
去年他正好毕业,又顺利保了研,所以假期没什么事,原本是打算接点活,结果他妈一通电话,让他不得不把计划延后。
林秋云再婚了。
对象是在上班厂里认识的,对方是个鳏夫,有个女儿,和他差不多大,结婚了,孩子是今年生的。
林秋云知道他快放假,也知道他保研的事,所以特地挑了个他没什么事的时间说的。
意思是想让他回去,见一面,一起吃个饭。
程殊答应了,只是挂了电话后,一个人在宿舍里坐了一天,什么都没干。
他其实松了口气,毕竟过去了好几年,没谁应该守着过去过一辈子。
可心里又有些难过,那个脆弱维系着的家,还是散了。
跟龙芸芸、周明越碰见,就是这次回去的时候。
“这个天吃火锅,还是你最懂我们!”龙芸芸一进店里,坐下就把外套脱了,搭在椅子上,“上次我来,直接拉我去吃涮羊肉,我真一点吃不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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