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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南星看着发愁,恨不得当场拿出手机给谢元一拍个视频,让他好好看看他哥私底下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是不是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完全不会照顾自己。

易风辞还在盛饭,沈南星看不下去了,主动过去帮他,又给他找了勺子,让他拿着勺子吃。

这个勺子是沈南星买牛奶时商家送的,勺子把上有一个圆乎乎的机器猫,看起来像儿童用品。

家里那么多勺子他不拿,专门拿了这个,显然有意嘲讽。

易风辞假装看不懂,喝了一口火腿吊的高汤,说:“你这段时间住在这边,工作怎么办?”

沈南星说:“我的课都排在下午,不用早起,抽时间过去上一节就行。”

“剧团呢?不是要过去编舞?”

“不用,我跟剧团的负责人请过假了,最近在网上跟他们沟通。”

易风辞点了点头,问道:“那今天那位相亲对象呢?感觉怎么样?”

沈南星给他夹了一块啤酒鸭,“没什么感觉,都跟你说了,我暂时还不想谈恋爱。不过林小姐谈吐得体,看得出来,是一个很优秀的人。”

易风辞继续用勺子喝汤,“如果你想谈的时候,她会是你的最佳选择吗?”

“啊?”这个问题沈南星倒是没想过,此时想了想,“如果只是单纯的商务合作,她肯定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毕竟亿安集团这几年的发展势头非常迅猛,如果能跟自家产业联合起来,应该百利而无一害。

这也是父亲为什么一直催着他和林小姐见面的主要原因。

但沈南星不喜欢经商,对于商场上面的事情也一知半解,更不想成为父亲与其他企业建交的工具,所以不管林小姐多么优秀,对他来讲,最多也只能做到普通朋友。

况且,他也没跟林小姐聊几句,就算真的会有什么未可知的好感在这场相亲里面滋生,也被他哥不小心打断,直接扼死在摇篮中了。

吃过晚饭,沈南星简单收拾一下,去浴室洗了个澡。

回来时易风辞已经上床了,正靠在床头翻着那本读了小半年都没有读完的原文书。

沈南星再次确认他的手臂没有大碍,才穿着一件宽宽大大的t恤倒在床上。

老旧的电风扇“吱呀”“吱呀”地摇着头,易风辞等他闭上眼,调了调台灯的亮度,接着上次没读完的段落,继续读了起来。

读书这个习惯是两人从小培养起来的。

小时候的沈南星白净可爱,腰瘦腿长,偶然一次机会被老师误认成了女孩,误打误撞地进入了舞蹈班,开始了长达十多年的舞蹈生涯。

易风辞第一次见到沈南星的时候,他正穿着一件裙摆蓬蓬的芭蕾舞裙跳天鹅湖,岚姨跟他说来客人了,他才慌慌张张地跑到楼上,换了一套看起来极为正式的小西装。

易风辞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好看,规规矩矩地坐在他的对面,好像一个摆在橱窗里的洋娃娃。

他以前在父亲的嘴里听说过这户姓沈的人家。

据说沈叔叔是父亲的好朋友,上学时住一个寝室里的好兄弟,他们一起创业一起赚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但由于两个人对于未来的规划不同,父亲毕业后回了a市老家,沈叔叔则返回c市,继续打拼自己的事业。

关系再好的朋友多年不见感情也都淡了,再加上父亲与沈叔叔的差距越来越远,渐渐地,易风辞就很少再听父亲提起这位有头有脸的老朋友。

如果不是八岁那年父母出了意外,各家亲戚不想抚养他这个身上没什么油水的拖油瓶,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认识沈叔叔。

更不会认识他的儿子,沈南星。

最开始,他以为沈南星应该是个自恃矜贵的小少爷。

但没想到沈南星爱说爱笑,性格开朗,明明是个漂亮娇气的长相,却从来不会被欺负。

甚至在自己刚刚转入那所用钱堆出来的小学,被人打的时候,也是他穿着蓬蓬的芭蕾舞跳出来,气呼呼地帮他赶走了那些毛还没长齐就开始想着抢地盘当老大的小霸王。

如果那天沈南星没出现,易风辞可能会捡起地上的石头直接砸烂那些小霸王的脑袋。

可是那天沈南星出现了,易风辞只能紧紧地抱着书包,被他严严实实地挡在身后。

易风辞以为他不怕,但实际上在他扯着嗓门为自己壮胆的同时,裙摆已经抖得不成样子,晚上更是因此而失眠,生怕那些小霸王再来找他们的麻烦。

他们只有两个人,无论如何都打不过对方七八个人。

易风辞见他蒙着小黄鸭的被子坐在床上胡思乱想,在他的书架上找到了一本故事书。

这本书从他们七八岁读到了十七八岁,又从十七八岁,读到如今二十几岁。

书中的内容从美妙的童话故事变成了深奥的外国哲学,又从充满了奇趣幻想的多彩世界,变成了冗长难懂的催眠音效。

易风辞读完这章的最后一段,往旁边看了一眼。

沈南星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白皙的双腿夹着那条专属于他的毛毯,嘴角微张,时不时吐出几句不太清晰的呓语。

易风辞看着他,方才翻动书页的手指,轻轻地落在了他的嘴唇上。

第9章

第二天一早,沈南星从易风辞的怀里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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