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556娶我,是你这辈子最英明的决定</h1>
因为……
萧天耀的房间除了一张床外,根本没有可以坐的地方。
林初九根本没有选择,只能坐在床边,坐在萧天耀身旁。
“幸亏你昏迷不醒,不然还要以为我在勾引你。”因大腿大侧的伤,林初九根本没有办法穿裤子,就是穿裙子也不方便,所以她此刻双腿是光溜溜的。
不过,林初九此刻就是露腿也没有什么吸引力,因为她的腿,现在真没有什么可以看的。
双腿都缠了厚厚一层绷带,而且沾满污血,贴进肉里的绷带是三天缠上的,现在都变色了,那味道——简直能熏死人。
“幸亏你昏迷不醒,不然我十有八九会被你丢出去。”林初九可没有忘记某个男人,该死的洁癖。
将缠在腿上的绷带一一剪下来,丢入空盆里,很快就剪到贴肉的那层。
紧贴肌肤的那层,绷带和肉已经粘到一块,林初九不用试也知道,这一层剪不下来,得一点点撕下来,连着坏死的皮肉一起。
本来,这种事得找人帮忙,因为自己下手总会下不了狠手,可林初九去哪找人?
深深地吸了口气,林初九扭头看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萧天耀,“为了你,我这次可真的是拼了,你要是对不起我,都不应该。”
我爱的,是你爱我。
如果这辈子都摆脱不了萧天耀,那么她希望两人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至少萧天耀能信任她,呵护她,到于爱情?
如果萧天耀一辈子不会爱人,那么这样也挺好的。
这么想着,林初九看萧天耀也顺眼多了。
她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女,她可以为喜欢的人付出,但却不会为爱疯狂,她的喜欢、她的爱理智而矜持。
转身,低头,林初九用消毒酒精清理伤口,同时将粘在伤口上的绷带与死皮,一一剪掉。
蜡光昏暗不明,伤在大腿内侧,除了床以外就没有可以架脚的地方,林初九只能低着头,可时间一久脖子就酸得不行。
当然脖子酸还是次要的,最主要的她疼。
一块块死皮剪下来,哪怕她再小心,也不可避免戳到伤口的嫩肉,而每碰到一次,她都疼的想把剪刀丢了。
此时已是深秋,夜晚的天还带着几分凉意,可林初九的额头却沁出一层密密麻麻的汗珠。
她太疼了!
疼的她一度想给自己打麻醉,或者吃止痛药,可作为大夫,她很清楚止痛药不能乱吃,而麻醉?
即使是局部麻醉,也会影响她的动作,所以……她只能继续忍着。
一点一点将嵌入伤口的死皮与绷带揭下来,很快左腿就只剩血红、粉嫩的一片,看上去就像刚出生的小老鼠,粉嘟嘟的。
林初九很想一鼓作气,把右腿上的绷带也清理干净,可是她的手很酸,而且一直低头,脖子也酸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