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玄凌微笑,阿moon是他见过的最可爱的孩子,那天在游泳馆他打完人带他们走的时候,阿moon给了他一个大大的吻,他的眼泪都差点落下来,被那两只藕节一样的小胳膊搂着,他的心不知道有多温暖。
如果有一天阿moon叫他一声“爹地”,让他做任何事他都会去做,有这样一个女儿,做个“女儿奴”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陆志信微笑着与孟文握手:“你好,阿文!好久不见,你爸爸妈妈好吗?爷爷怎么没来?”
孟文又是那副斯文有礼的模样:“陆叔叔好!我爸爸妈妈最近一直没有回国,爷爷年纪大了,这两年身体不是特别好,很少出门。”
陆志信笑着说:“改天去拜访他老人家!也要让两位老爷子常走动起来才好!”
孟文也笑着点头:“现在陆氏迁址过来,我爷爷和陆爷爷就能经常见面了。”
陆熙卓笑着说:“明天我时间,接两位爷爷一起出来聚。”
孟文笑着说:“好啊!我爷爷一定会高兴地。”
陆玄凌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平静的打招呼:“大伯,伯母,大哥。”
陆志信一家三口的脸都冷了冷,各自“嗯”了一声。
陆玄凌也不理会,径直向里面走去。
他是陆家最边缘的人,连亲生父亲都不待见他,他还指望着谁能对他好一点儿。
对亲情,他早已死了心,思瑶的事之后,更绝了他所有的念头。
没有希望才不会失望,对亲人的失望如同凌迟,痛彻骨髓,却迟迟不死。可是等到心死了,再怎么样也就不会痛了。
叶轻语来的时候,正是宾客最多的时候,不过她还是成功的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这也是她选择这个时间的目的。
一身大红色的鱼尾晚礼服,衬得她肤如凝脂,头发高高挽起,脚下一双十二厘米的红色高跟鞋,让她显得更加高挑,身材更是凸凹有致,脸上带着微笑,笑容里有着几分高高在上的自信傲然。
叶轻语喜欢穿红色的衣服,这是众人皆知的。也只有她能把红色穿得那样的耀眼不俗,那样的张扬跋扈,却令人不得不折服。
很多记者的相机都对准了她,她微笑着向大家致意。
旁边一向看她不顺眼的小姐们嗤之以鼻:“哼!把人家的酒会当红地毯走呢!真不要脸!”
“她这样子,还不是想要吸引男人们的目光吗?”
“那有什么用,她千方百计的表现,也没见陆总多看她一眼,要真是心里有她,不就跟她一起来了?这么孤零零的现身,真让人笑掉大牙!”
“话也不能这么说,她只要讨得了陆家家长们的欢心,说不定也一样可以嫁进门呢!”
“这样的心机婊,哪家娶了不倒楣!”
“那有什么办法,谁让人家是叶家千金呢?”
叶轻语完全不理会别人的目光,走到陆志信和白灵云面前,巧笑倩兮:“伯父伯母,恭喜恭喜!”
陆志信和白灵云笑着道谢,白灵云拉住她的手上下打量她,赞道:“这身礼服是meou的作品吧?穿在你身上真是漂亮!也只有你才能把meou的衣服穿出灵魂!”
叶轻语笑着说:“伯母夸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她亲热的挽住白灵云的手臂:“伯母,前几天有个拍卖会,我看到一件拍品特别适合您和我妈妈,就拍了来,想着过些天给您送过去。”
“哦?是什么东西?”
“保密,不过,包您喜欢!”叶轻语在白灵云面前撒着娇。
白灵云笑道:“就你这个丫头鬼主意多,改天我约你妈妈喝茶,你一起来。”
“遵命!伯母大人!”
在陆家,她与陆熙卓的父母比较亲近聊得来,倒是陆玄凌的父母在她面前有些不自在。她明白,她的身分让一向自我感觉良好的陆志诚夫妇很不舒服,他们想找一个相对来讲家世低一些的儿媳妇,也好拿捏。
只不过,陆家的事,再怎么轮都轮不到陆志诚做主,而且陆玄凌与他们的感情也不好,所以,她并不在意那对夫妇的想法。
而陆志信夫妇却不一样,他们有共同的目标。
宾客来得差不多了,主宾互相谦让着往里走,所有的客人到大厅里都先到陆正初这边来见礼问侯,陆正初今天一身白色唐装,魁梧的身子,让年过八旬的他看上去精神矍铄,让人景仰羡慕,纷纷赞叹他的老当益壮。
他对孟文格外亲热:“你爷爷怎么没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