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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合作(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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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语堂说完捏着鼻子,拒绝着花香,面色铁青的看着趴在行人身上蠕动的小小肉块,那东西并不是正常的状态,是半腐不腐的样貌。

颜子觉以灵霄剑在泥土上写下复荫镇三个字,接着在荫字上划了一道,将艹字头与阴分开,看向了周边花木,冷冷道:“花木是为了掩盖下面的阴地,这里是死域,从未变过。”

颜子觉又以剑尖指了指“镇”字,说道:“此字通“阵”。”

花语堂顿时明白过来。“那么,滋养花木的自然是腐烂的尸体了。花越香,死的人越多,阴地也就越昌盛,这里活人所享有的财运福气,全是如此换来的。”

吃人。

这样的词汇再次从花语堂脑中闪过,不禁想起了,美丽女子支离破碎的场面,整个房间都是大量的血液,踩上去黏糊糊的,残余的肝脏肠子被扔得到处都是,出了青楼的大门,便能闻见肉香,架起锅煮熟了,将肉吃掉的人。

一想到这些,花语堂胃部抽搐,又是一阵干呕。

“花师兄……”宫素也曾在梦里见过这里发生的惨剧,但始终和真正经历过的人不一样,她只是心底生寒,并未像花语堂那般直接建立与某些东西的共鸣。

颜子觉将乌金葫芦解下,递给了花语堂,待到了手,他顿时舒服多了,再看这葫芦,他不禁笑出声来。

老天,这是在纯阳宫净化了十三年都无法归为正途的邪门法宝啊,吸收了众多生命和怨念,只有颜子觉能驾驭的东西,此刻被里三层外三层的咒语布条缠满了,活活从个葫芦裹成了粽子,好惨一法宝。

托它的福,花语堂舒服多了,灵霄剑与乌金葫芦相互排斥,所以葫芦上了手,就切断了与灵霄的联系。花语堂也不客气,将葫芦往腰上一挂,顿觉一痛。“啊呀呀……心隐道长,你这葫芦会咬人啊……”

“师傅说你体质特殊,与乌金葫芦十分匹配,再加上它在纯阳宫十三年,戾气已消除不少,只需每日滋养它一些血,便不会吞噬性命,也无需封印着了。”

“你们纯阳宫这是坑人呢!”花语堂闻言火冒三丈,正要把会咬人的葫芦还给颜子觉,布条竟突然滑落,葫芦顿时黑光大作,周围立即刮起一股大风,不止吹散了花香,更刮跑了附着在路人身上腐朽的肉块。

“搞什么鬼?”花语堂忙捏着葫芦,别看东西小,其实挺重的。

仙门至宝本就具有灵性,灵霄是纯阳宫托藏剑山庄所铸之剑,淬有仙门灵气,而乌金葫芦乃连微真人所赠邪宝,二者根本无法和平相处,颜子觉要用灵霄剑,就得把葫芦用缠满咒语的布条缠起来,可怜它从认主之后就在纯阳宫里待了十三年,天天净化邪性,好不容易回到主人身边,还得看灵霄剑的脸色,惨遭封印。

颜子觉解释道:“它在投诚,让你养它。”

花语堂看着手里的葫芦,明明是坨乌金,却能联想到摇尾巴的小狗。“怎么跟你主人一个德行,太不要脸了。”

宫素忙给花语堂顺气,安慰道,“花师兄,算了算了。”

三人准备先找客栈住下,却遭到驱逐,掌柜在看到颜子觉与宫素的纯阳宫打扮后,顿时变了脸色。“走走走,这里不欢迎纯阳宫的臭道士,没有你们能住的地方。”

一连去了好几家,都是同样的结局,此时宫素建议道:“师兄,他们对纯阳宫如此抵触,看来我们只能去住青楼了。”

“嗯。”

颜子觉如此也就算了,但宫素是女孩子,将来行走江湖,要是认知有偏差,只怕会耽误名声。“心隐道长,宫小姑娘,你们是不是对青楼有所误解?真当客栈用啊。”

“虽然比一般客栈贵,但服务和伙食也更好啊,只要不对姑娘们越矩就好了嘛。”宫素摸了摸怀里的小钱包,为了方便携带,全换成了银票,还有好厚一叠,房租完全不用担心,更何况她师兄那里还有更多。

“……是这个问题吗?”

宫素歪了歪小脑袋。“不是吗?”花语堂恶狠狠看向颜子觉,后者却觉得宫素说得很有道理。既然宫素一个小姑娘家觉得没有问题,花语堂也不再深究了,纯阳宫怎么一个个都是些缺心眼,莫非是拜入门派的必备条件吗?

三个初来乍到的人也确实会挑,选来选去,宫素甚至还用风水罗盘推演了一番,最后选了其中一家叫棠香院的,好不好花语堂不知道,但一定是最贵的,声名在外的销魂窟,多少人在里头一掷千金。

美貌姑娘见一家三口逛青楼,心中虽知道对方大有可能是拿她们开玩笑,当消遣的,也还是笑盈盈的迎了上来。“最近是怎么了,先是来了和尚,现在又……三位只怕寻错了门,这里是青楼哟。”

两个大男人带着小姑娘上门,大多是人贩子来卖人,但颜子觉与花语堂不像是干那行的,所谓行有行规,做皮肉生意的,一般和尚道士女人小孩上门都没好事,其中两人是道人打扮,她应对得也更加小心。

“谁那么不长眼来棠香院惹事?”一阵喧哗过后,一位中年夫人走出,绫罗金银加身,虽年纪大了些,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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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态婀娜,倒像是贵妇。

颜子觉与花语堂长得十分俊美,容易叫人生出回护之心,那姑娘虽与二人刚见面,却也不想给他们带来麻烦,所以说道:“妈妈,哪有什么事呀,大约是找错门了。”

哪知道中年女子一见颜子觉,脸色剧变,失声道:“小……小道爷!”

花语堂和颜子觉一听这称呼便知,这位女子是当年瘟神惨剧后活下来的故人。

三人被领到了待客厅稍作休息,比起两个长相绝好的男子,似乎宫素小姑娘更受欢迎,被一堆漂亮小姐姐包围着。

其实从老鸨的反应,她们多少猜到花语堂与颜子觉来历不俗,一看就不是混惯风月场的人,贸然出手反而坏事,倒不如从他们盲了眼睛的小师妹入手,探探虚实,说不定最后能有运气两人看中,赎身带走呢。

花语堂看宫素窘迫,完全不如李慧秀应对得当,于是问道:“你纯阳宫那么多师姐,该是见惯大场面了,怎么还脸红得跟煮熟的羊羔似的?”

“自懂事起我便一直修习太虚剑意,虽平常很团结,但只要在太极广场切磋练功,就完全不一样了。别说师姐们了,就是紫霞功的师哥也会跑得老远,然后画个圈,说我们人剑合一就跳下去,誓死保护镇山河。”

花语堂算是懂了,修习紫霞功的女孩子相较太虚剑意要多很多,所以宫素真正的女性朋友,算下来只有李慧秀一个。

“可有什么办法嘛,镇山河的气场实在太好看了,一见着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啊!”

颜子觉凝神看了看宫素,缓缓点了点头,道:“我懂。”

原本温柔娴静的小姑娘突然跳了起来,异常兴奋的说道:“是吧是吧,师兄你也懂得吧?!所以师兄你虽然两种心法兼修,但大多时候都使得是太虚剑意啊!”

花语堂是万花弟子,对使用人剑合一招式拆掉镇山河,所激发的快感这种事虽然不清楚,却能确定一件事,就是宫素将来找情缘,是个大问题。

待女子应酬完后,终于姗姗来迟,她满怀歉意,屏退了所有姑娘们,亲自给二人斟茶换水,几次想开口,终是不知道该怎么起头,许多事实在一言难尽。

毕竟是风月场的老手,颜子觉和花语堂是怎么回事,她瞧一眼心里便清楚了,却还是忍不住问道:“苏小公子他……”

“不在了。”颜子觉的回答令女子倒茶的动作一滞,她幽幽叹了口气,说道:“苏小公子那样的好人,确实很难活得长久……”花语堂听着二人对话,滋味难言。

女子轻轻一笑,眼角细纹随之舒展,她怔怔望着颜子觉,十分羡慕的说道:“一别多年,小道爷越发俊朗了,哪里像我们这样的凡俗之人,只怕小道爷已经认不出了。”

颜子觉点了点头,说道:“不错,你是谁?”

宫素和花语堂同时捂脸,感到脑壳痛。

颜子觉是不记脸的人啊,尤其是年轻时候,满脑子都是法术剑招,哪里会去记人家的样貌,除了天天见面的楠雨,他恐怕谁的名字都喊不出来。

女子一怔,苦笑道:“小道爷当真是一点没变,我是楠雨姐的婢女之一,名叫秋棠。”

楠雨是楼里最能赚钱的当红姑娘,她身边的丫头也比寻常姑娘多,至少三四个,不说颜子觉了,便是与楼内姑娘们相熟的苏钰都未过多留意,况且这么多年过去,样貌有了很大变化,越发认不得了。

道理虽然是这么个道理,但当着面认不出,谁都会失落,但秋棠很快恢复了过来,微微一笑,继续说道:“楠雨姐的事是整个镇的隐秘,也是众人不愿面对的罪孽,所以她的坟对大多数人来说,实在碍眼。”

花语堂闻言身体一僵,颜子觉覆上了他紧握的拳头,说道:“她的安葬之地,我以前设了禁锢。”听得颜子觉这么说,花语堂才安下心来。

“果然是小道爷的手笔么?不过啊,有太多想毁去痕迹的人了,有钱能使鬼推磨,甚至连杨大人身边的高僧都请来了。”

“杨大人,哪个杨大人?”这倒是出乎二人意料,本来只是江湖中的事,因为巨额的报酬,都牵扯上朝廷了。

秋棠敛了笑意,正色道:“还能是哪个杨大人?自然是长安城的那位杨大人。复荫镇对修道礼佛之人并不友好,外边的人不知那位大师的身份,他同你们一样,被撵得只能住在我这儿,谁知竟是一位贵客。”

花语堂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在长安城里呼风唤雨的人,到这里却连个落脚地都没有,这位权臣身边的高僧可真是太惨了。

“在利益和奢靡中腐蚀的人……不知这位高僧有多少斤两?”花语堂绝对相信颜子觉的实力,否则楠雨的坟不会碍眼了这些人十三年,要去长安城找权臣身边的人来解决。

“多少斤两我不清楚,但他说过此事不难,解铃还须系铃人,而那个系铃人……”秋棠一双细长的桃花眼缓缓看向颜子觉。“这两天便会到了。”

棠香院是整个复荫镇最好的青楼,有不少王孙公子甚至不远千里,慕名前来,楼内陈设皆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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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夜晚如同白昼一般,墙上男欢女爱的木刻壁画,全是上好的金丝楠木,而挂着的水晶琉璃灯,每一盏都价值不菲。

不知走了多久,秋棠撩开珍珠帘幕,往里面轻轻一指,低声道:“能在里面玩乐的都是棠香院的贵人们,我也没资格入内的,那位大师就在里面。”

宫素稚嫩的声音在青楼里显得格格不入。“若无姑娘引领,我师兄如何认得人?”

秋棠轻笑出声,团扇掩唇。“姑娘,天底下能受到棠香院最高接待的和尚只有一个。小道爷,里头的路全是蓝田玉铺成的,需要三位脱了鞋,方可入内。”

蓝田玉暖,便是赤足踏上去也觉温润,长廊两侧悬着遍绣银线的鲛绡罗纱,微风拂过,如同置身于云山幻海一般,歌声与乐声隐隐传来,只觉得到了仙境。颜子觉与花语堂何曾见过这样的阵仗,凝神细看了好一会儿,久久不语,这里的奢靡,实在超过了他们的想象。

江湖中人多和天策府有接触,通过他们得知远在北地的苍云军,军饷一削再削,甚至吃不饱饭,而朝廷给出的理由是,国库吃紧,自渡难关。

再往前走,穿过了白玉莲花群,此玉巨大,花瓣根茎皆沿着玉势雕刻得浑然天成,连花蕊都细腻可辨,万花谷多不乏机关术,也有能工巧匠,所以花语堂于此道算是稍有涉猎,也不得不赞叹鬼斧神工。

只见几个锦衣公子,正搂着姑娘饮酒作乐,那些沉香木,青玉枕,夜明珠还有金银,花语堂都看到腻了。其中有一个穿着黑白相间僧袍的和尚,正被一个跳舞的姑娘引领起身,他并未拒绝,轻托玉臂,配合姑娘的舞步,为她稳住身形。

西域打扮最讲究金饰和宝石点缀,本就极其耀眼,此时白裙飞扬,如同盛开在和尚身边的花朵一般,而那位长安城来的高僧,举手投足之间,带着一种只属于长安城的翩翩风度,即便是和青楼舞娘的互动,依旧优雅得无可挑剔。

姑娘皮肤雪白,鼻梁高挺,不是中原人士,一头浅棕卷发,流瀑般披散下来,高难度的舞步,使她呼吸颇为急促,雪白的酥胸随着节奏剧烈起伏,如此夺目的身形,自然吸引了在场数道炙热的视线,唯独抱着她的细腰,为整段舞蹈收尾的和尚之外。

和尚长得极其俊美,伴随着不少艳闻,也有人说他是贵妃娘娘养的小白脸。西域舞娘一开始也认为他是个花和尚,此时却知道那些传闻不可信了,因为和尚望着她的目光,虽然温柔,却很遥远,就像他唇边总是的带着的那抹笑意,好似慈悲,却是无情,如同一尊古玉雕成的塑像,苍白而冰凉。

和尚目光一转,看向了三人,几个锦衣公子亦笑道,“看来是大师一直在等的贵客到了,我们也不耽误您的事儿,去别处玩去了。”这个和尚的身份果真不简单,同样是长安城来的贵族公子反倒要给他腾地儿。

和尚双手合十,对三人行了礼。“小僧法号明善,原是少林寺僧人,现在于长安城修行。”

金玉铺满的奢靡之地,坐着格格不入的四个人,少林寺的和尚,纯阳宫的道士,以及万花谷的大夫。宫素因为看不见,反倒没什么压力,大方落座。

席间明善瞥了花语堂腰间的乌金葫芦好几次,花语堂看他如此在意,便将乌金葫芦解下放在了桌上,让和尚一次看个够。明善说道:“此物甚邪,施主既能佩戴,定非寻常人。”他环顾了三人,笑了笑,继续说道:“小僧失言,并非施主一人,在座三位都不是寻常人。”

“明善大师,你既能算出我们会来,大家不妨开门见山。”明善微微颔首,示意花语堂继续说下去。“楠雨姑娘与我们有旧情,不会眼看着大师去毁坏她的墓。”

“那位姑娘长眠之地被设下了禁锢,咒法霸道,小僧可不想硬碰。”明善念了句佛号,又说道:“小僧要的只是她不在复荫镇而已,让这位姑娘早些离了风暴中心,不也是你们想做的吗?”

复荫镇不是好地方,花语堂和颜子觉确实有迁坟的想法,和尚看得通透,只是他在长安城待得久了,说话做事也像达官贵人一般滴水不漏,圆滑得紧。

颜子觉不是个虚与委蛇的人,直接问道:“你的目的,是什么?”

显然明善也没想到看似高深莫测,一言不发的颜子觉竟是个直肠子,短暂的惊讶后恢复了一贯的柔和笑意。“小僧来此便是为了破阵。”见颜子觉仍有忌惮,明善抬起茶盏喝了一口,缓缓道:“三位施主破阵是为了苍生,小僧则是为了名利,虽然所求不同,目的却是一致。”

和尚不过二十五六的年岁,模样俊俏,没有出家人超然物外的出尘气质,但谈吐有礼,与其说他是个和尚,倒不如说他更像长安城里温文尔雅的贵族。

颜子觉对花语堂点了点头,后者心中了然,抬起面前茶盏,以茶代酒敬了明善一盏,算是达成协议。“既然目的一致,我们多了个帮手,自然很好。”

宫素几番欲言又止,明善看出她有话要说,便问道:“小道友,你可是有事想问贫僧?”

难得见宫素扭捏,低头玩着花语堂给她的砗磲穗子,话也说得不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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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大师……那个……你有没有见过贵妃娘娘啊,她真的很漂亮吗?”

一听这个花语堂便懂了,小姑娘们对于传说中的美女,多少都会有好奇和憧憬,毕竟贵妃娘娘艳名远播。

和尚略微放低了身形,以便和娇小的宫素沟通。“见过的,很美。”

“可是大家都说娘娘很胖,所以长安城的女孩子争相效仿,个个想长胖,胖了才漂亮,还说娘娘胖得连脖子都看不见!”宫素心直口快,听得大和尚轻笑出声,习惯性的念了句佛号,免得继续笑下去。

“小道友,娘娘极擅跳舞,若真的连脖子也瞧不见,走路都困难了,如何还能跳舞呢?”

宫素恍然大悟。“原来贵妃也喜欢跳舞啊,跟秀坊的师姐们一样呢。”

听到秀坊二字,和尚略微失神,茶盏里的水亦洒了半盏,唇边的笑意越发温柔,轻轻道:“是的呢。”

颜子觉凝神看了半天,说道:“你不像个和尚。”

虽然花语堂也有同感,但这么直接的说出口,会显得十分失礼,好在明善不以为意,拾起一旁的白布将手上的茶水擦干。“是么?常有人这么说。”

回房的路上,本该推门就寝的宫素突然转身说道:“师兄,那位大师,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呢,呼吸均匀,气息内敛,与师兄是一样的。”

颜子觉微微颔首,并未反驳,花语堂只说难得,毕竟心隐道长话虽不多,其实傲气得很,甚少服人。

“他在的地方,没有花香。”

闻言,花语堂与宫素皆是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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