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果然是自己,然而钱太铎却松了一口气。
原来是抓流浪汉的,并不是发现了他的身份。既然这样,钱太铎就无所谓了,因为宜都从来就不缺流浪汉,以前每一次整顿市容,肃清流浪汉的时候,警局就会派出警员四处巡逻,每碰到一个,就抓回去关起来,等到抓得差不多了,就全部撵到一辆车里,囫囵往别的城市一拉,到了地头再撵下去,于是本市立刻就市容整齐了。
这种暗地里的做法,并不是宜都才有的独特行为,华夏几乎所有城市都这么干过,凡是城市里呆过几年的人,都知道这样的潜规则,因此钱太铎得知这两个警察是因此才找上了他,就变得一点不紧张了,大不了被这些警察扔到附近的某个城市去,到时候自己再想办法回来就是了。
甚至,因为这样的理由混进警局,他比在外面还要安全无数倍呢。
任由两个警察把他带上警车,一会儿之后,警车就在一幢楼外停下。钱太铎被赶进了大楼,在一楼的大厅里,他发现了数十个和自己差不多的流浪汉,众流浪汉懒洋洋的或坐或躺,有的抠指甲,有的挖鼻孔,要多邋遢有多邋遢,整个大厅里充斥着一股难闻的酸臭,简直要把人熏晕了过去。
“进去!”钱太铎被推进乞丐堆,然后那两个警察就躲瘟神一样跑了,仿佛这里面有恐怖的吃人恶鬼一样。
众流浪汉显然对又多了一个同类并不关心,他们甚至连头都没有抬一下,抠指甲的继续抠着指甲,挖鼻孔的也继续挖着鼻孔,就和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老牌的流浪汉,对这样的事早就经历过无数回了,他们就是城市之间的浪人,从一个城市被赶到另一个城市,又从另一个城市赶到更远的城市,流浪来流浪去,早就习以为常,因此半点紧张的感觉都没有。
钱太铎被里面的味道熏得受不了,他虽然装扮得邋遢,身上却没有异味,于是赶紧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呼吸着稍微新鲜一点的空气,这才松了口气。好在这些流浪汉并不抢夺窗口的位置,否则,以他进来时已有数十人的规模来看,这窗口的位置怎么也轮不到他。
“唉,真是一波三折啊,画个妆还能被当做流浪汉抓起来,怎一个杯具了得。”钱太铎叹息一声道。
这时候没有办法可想,他就老老实实的在这里呆了下来,等待警察把他们拉猪一样运到另一个城市抛弃,然后他再找办法回来。
一天的时间,这关流浪汉的大厅又增加了几十个新成员,满满当当有上百人了。屋子里更加的酸臭难当,警察送饭来的时候,一众流浪汉还因为饮食分配不均而大打出手,最后以十余人鼻血长流而告终。
钱太铎没去抢饭,那些馒头米饭在一群乌黑的爪子里过了四五次之后,就变得和爪子一样乌黑起来,他只看了一眼,就再没有下咽的食欲,于是也懒得去抢了。更何况,他在这里需要保持低调,可不敢随便暴露实力。
“反正只是饿一顿,看警察的进度,最迟明天,就会被送走了。”钱太铎如此想道。
到了晚上,一众乞丐都毫无压力的呼呼大睡了起来,钱太铎却无法入眠,仰望着窗外的月光,怔怔出神。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外面传来说话声,他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听出外面有三四个人的声音,却是在商量某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嗯,大姐头就是这个意思,麻烦几位了,这是一点小意思,还请收下。”这是其中一个人的声音。
接着就响起了另一个人的赔笑:“哪里哪里,大姐头太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
“对你们来说是举手之劳,在我们这里就是大事了,恰好这几天整顿市容,市里的流浪汉都被你们抓光了,不然也不会求到这里来,多亏肖队长通融,不然还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好说好说,下次还有这样的情况,曹老大不要客气。你们这样做,也是为整顿市容出一份力嘛,我们还得感谢你们呢!”
“哈哈哈哈……”
一阵爆笑,然后外面传来开门声。
钱太铎总觉得这几个声音里,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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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个声音是自己听过的,很有熟悉的感觉,等到外面把门打开,两个警察举着手电筒钻进关押流浪汉的大厅之后,钱太铎就借着灯光瞧见了一个熟悉的人——夜莺的头号打手曹允!
这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钱太铎有些无语,看那两个警察笑着把曹允和另一个人让了进来,其中一个警察笑道:“曹老大请吧,这里都是宜都最近几天收押的流浪汉,都是没有身份证明的黑户,随便挑几个,保证没有后顾之忧。”
曹允点点头,和那警察客气一番,然后就在人堆里捡了起来,看来看去,他的目光就往钱太铎所在的位置扫去。钱太铎心里暗暗叫苦,闭上眼睛装睡,心道尼玛千万别找上我,老子只是个过路的,明天被送到其他城市之后,就和这里没有半点关系了。
然而事与愿违,过了片刻,曹允的目光还是停留在了钱太铎身上,他把手一指说道:“就他了,我们只要一个人就够了。”
接着两个警察就冲了过来,一人一条胳膊抓起装睡中的钱太铎,拖到曹允面前,交给他道:“这个人就交给曹老大了,呵呵,夜莺也是江湖中人,怎么做就不需要我们说了。”
钱太铎感觉自己被另两个人架了起来,一路出了大厅,接着再出了大楼,他眯起的眼睛微微睁开,只能看到前面两个警察的脚后跟,还有身边一左一右两人不断前进的腿。这时候,他脑海里霍然闪过袁忆的预言,难道自己真的会走上那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