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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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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样的举动也引来了许多人的围观,有些人还是宋池泽认识的下属,大家似乎都没有想到他竟然会跟阮宜修有所瓜葛,吃惊的看向他。

宋池泽忍不住凝眉,几步走过去把他往车上推,生怕他引起更多人的注意。只是他刚靠近阮宜修,便觉察出附近有许多双眼睛在往这边看,他甚至看到前方有许多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这边,而且貌似还不是一帮人。

这些人究竟是什么身份,竟敢在军方的地盘上如此嚣张。

“推我干什么?”,阮宜修顺从的坐进车里,把花递给他道:“给。”

“谢谢。”,宋池泽抱着花仔细看了看,花瓣颜色十分艳丽,如同炙热的火焰,上面还有些许细小的露珠。可现在的环境条件根本没有办法让植物存活,他又从哪里来的蔷薇花?

阮宜修看到他思索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自信的跟他解释道:“我可是天才,有什么是我搞不定的?”

宋池泽知道阮宜修的智商很高,可从没见过自己说自己是天才的人,无奈的笑了笑,放下花束,正想问他刚刚是什么情况,就听到飞船内突然响起一阵熟悉的声音。

“阮先生,飞船已准备就绪,请输入目的地。”

“血魂城。”,阮宜修躺在座椅上说道。

“好的,正在为您规划路线。”

在他说完后,飞船很快便腾空往前飞去。

如果说刚刚第一句是他出现了幻觉,那这第二句他是确确实实的听到了。宋池泽怔怔地看向他,不可置信道:“这是我的声音?”

“嗯。”,阮宜修看到他的表情忍不住勾了勾嘴角,伸手揉了一把他额前的碎发,“我改装的,炫酷吧?改天也给你装一个。”

“不用了。”,宋池泽立即拒绝道。谁会用自己的声音做提示音啊,听着可太别扭了,比如他现在就很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不过幸好他用得还算正经,没有什么特殊的词。

“可惜没收集到什么素材,否则就不会这么僵硬了。”,阮宜修突然靠近,气息喷薄到他的脸上,轻声道:“要不你现在叫声宝贝来听听?”

宋池泽直起身离开靠背,假笑道:“阮先生,我们的关系还没好到这个地步吧?”

阮宜修深呼了一口气,手指勾着他的肩让他重新靠了回来,“别生气,不叫就算了。我这里的歌都是你的声音,要不要听听?”

宋池泽这才挑了挑眉,示意他放,他倒是有点好奇自己的声音唱歌是怎么样的。只见阮宜修伸手摁了某个按钮,车内便响起了一阵细微的声响,久久没有任何声音,宋池泽不得不伸手调大了点音量。

“呃…啊……轻点。”

这声音……

宋池泽忙不迭地去关声音,却发现那个按钮像是坏掉了一样,怎么关也关不掉。他喊了几声飞船的语言系统,也没有人搭理他,他只好转头看向一脸憋笑的阮宜修,咬牙切齿道:“关掉。”

阮宜修收起笑容,双手抱在胸前,好整以暇的看着他,“关掉干嘛,不好听吗?”

“嗯……啊”

他浪荡的的声音还在飞船中回响,甚至还能隐约听到臀肉打击的啪啪声,宋池泽实在没有办法再听下去,迅速起身一把掐住他的脖颈道:“你关不关?”

阮宜修配合的仰头,能明显感觉到宋池泽其实没用多大力的,否则他现在就不可能还安全的坐在这里了。不过他也还是很怕把宋池泽逼急了,连忙叫停道:“关闭音响。”

飞船里瞬间安静下来,宋池泽这才放开他,重新坐回位置上,翻了个白眼,“睡个觉还录音频,真变态。”

“这就变态了?”,阮宜修被他骂了以后也不恼怒,反而更加厚脸皮地道:“我没录视频就已经很好了。”

“可惜你以后没机会了。”,宋池泽冲他笑了笑,转头看向窗外道:“对了,你赶紧把这声音换了。”

阮宜修挑了挑眉,“不换,我的飞船凭什么听你的。”

“可你用的是我的声音。”

“谁能证明这是你的声音?你是叫过我阮先生,还是给我导过航?”,阮宜修一脸死不承认的笑道:“我喜欢这个声音就用了,有什么问题吗?”

“你……”,宋池泽深呼了口气,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刚开口说了一个字便被那个跟他有着相同声音的语言系统打断了。

“飞船已入境血魂城。”

算了,跟他这种厚脸皮的人说这些只能是浪费时间,还是赶紧问点有用的东西吧。宋池泽想了想,问道:“为什么叫血魂城?”

阮宜修并没有立即回答,只是微眯着眼睛看向他,那炙热的目光像是能把他灵魂深处的东西挖掘出来一样。宋池泽脸上闪过一丝慌乱,立即低头,不敢再跟他对视。很久,他才听到阮宜修略带沙哑的嗓音,“你的芯片里没记载?”

宋池泽摇头道:“不太详细,只说是因为大家都非常推崇一件名为血魂的武器,所以才以武器的名字命名。”

“差不多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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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宜修补充道:“不过那也是早期的事情了,现在基本上都是因为喜欢血魂城的观念才来的。”

“什么观念?”

“你自己感受一下就知道了。”,阮宜修话音刚落,飞船便稳稳当当的停在了一个巨型广场的中央。

阮宜修拉着他走下来,飞船外的人群立即沸腾起来,把他们俩围在圈中心欢呼着。有的人甚至直接光着脚跳起舞来,满脸的笑意,感染力极强,让人忍不住跟着一起笑了起来。

人群中的每个人都非常独特,衣着妆容都按照自己的喜好来,随心所欲的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并不会有人投来异样的眼光,推崇极致的自由与友善。

阮宜修拉着他的手加入进去,自如在人群间游走,与他们融为一体。不难看出,他虽然作为血魂高高在上的领导人,但是跟民众的关系很好,并不像他平时看起来的那样嚣张跋扈。

宋池泽跟着他穿过人群已经累得不行了,大口的喘着粗气,那些人却好像不知疲倦似的向他们挥手道:“阮先生再见,宋先生再见!”

阮宜修笑着扬了扬头,揽过宋池泽的肩往前走去。俯身贴到他耳边道:“这里可比你们那儿按部就班的日子快乐多了吧?”

的确,这里的人无所谓生死,享受当下,过着最无忧无虑的生活,比起军方那里足够安稳却无趣的日子要快乐很多。只是守护民众的观念早就已经根植进他的骨髓了,他不可能放弃一切去只为自己而活。

阮宜修见他出神的望着前方,便撞了撞他的肩,“你要不要把户籍转过来?”

“还能转?”,这种说法宋池泽倒是没听过,不是说每个派系之间关系都挺紧张的吗,他们怎么还能转户籍。

“那当然。”,阮宜修一脸骄傲的道:“血魂接受每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可不像博马教那帮疯子一样,只要血统纯正的人。”

宋池泽看到前方有一个像是博马教的人,立即拉了拉他的衣袖,示意他小声一点。

那人有着和容焕一样非常好看的琥珀色眼睛,脖子上挂着一个马头项链,听到阮宜修的声音后立即双手合十祈祷着什么。

“神神叨叨的。”,阮宜修不满的皱了皱眉,那表情像是要上去把他打一顿似的,不过他最后也只是绕过那个人走了,并没有让人把他赶出去。

其实宋池泽对这一类人没什么感觉,倒是挺佩服他们能对一个信仰忠诚至死的。据说博马教所信仰的是一位名叫博马的神,他从小在马厩里长大,被母马们养大。后来国家陷入危难,是他凭一己之力拯救民众与水火之中的。所以大家就对他和马有了敬畏之心,认为是他让大家过上了现在的生活,相信每次遇到困难的时候他都会现身拯救世人。

既然他们有自己的信仰,又不影响到别人,宋池泽自然是选择尊重的。他轻轻拍了拍阮宜修的背,安抚他道:“别气了,带我去逛逛吧。”

阮宜修瞬间一扫阴霾,把脸凑到他面前道:“你亲亲我就不气了。”

“……”,宋池泽叹了口气,没有理会他,大步往前走去。

阮宜修立即追上去按住他的肩道:“你为什么总是拒绝我?我已经没有在外面乱搞了。”

“不是这个原因。”,宋池泽看着他的表情,还真有些没有办法拒绝,可他一想到项瀚的警告,脑子便立即清醒过来,“我……目前没有谈恋爱的想法。”

“真的吗?这真的由你决定吗?”,喜欢一个人难道还会有自己的原则吗?阮宜修几乎要将后半句话脱口而出了,最后还是害怕从宋池泽口中听到更加冷血的话而止住了嘴,“算了,懒得管你。”

说罢,他便拉着宋池泽往前方的一个酒吧走去。酒吧的外观非常壮观漂亮,各种颜色的灯管相接组成“血魂”两个大字,明亮耀眼,倒是有点赛博朋克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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