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订阅这三章)
天降暴雨,蓝星上成为一片泽国,
文明的果实毁于一旦。
这次的灾难是无比空前的。植物大片枯萎,人口锐减,十室九空,到处弥漫着死亡的气息,人类的一大半都死了。
人类进入末日。
在一个违章建筑里,人类召开了紧急会议,梅文桦博士发表演讲,认为目前处境极为艰难,人类要想活下去,就必须迁移到外太空中去。因为那里有丰富的资源,解决他们目前的困境。
这一观点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支持。
然而去外太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不仅需要超人的能力,还需要过人的胆识。时代需要赴汤蹈火的人!
林润就出生在这样一个时代。
林润是一个总理和一个大臣的养子。人们相信,林润出生的时候,他家里来了一个这个,与其他完全不同,能使敌人成为植物人。人们相信,这个与有着神秘联系的人,就是他们的拯救者。
这个说法像插上了翅膀一样,到处传播。
由于服用了一种新的药物,林润成长得飞快,才几个月就超越了成人的体魄和能力。他还可以与外星人进行更深入的沟通。林润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中秋
一个下着雨夹雪的正午,在一个院落里,梅文桦交给林润一个,让他去四万光年外的恩鲍达哈星去联络迁移的事情,因为他是最精通外星人语言的人。
这一任务被称为“法爱斯”行动,这一任务,表明了人类顽强的生存意志。为了地球能够延续,林润驾驭着宇宙飞船出发了。由于采用了最新能源技术,飞得颇为顺利。没多久就到达了目的地。
但是林润刚一着陆,就遇到了困难。他遭到了一群机器人的围攻,最后差点被处死。
他暗暗祷告,希望上帝能够伸出拯救之手,
来救他和他的。
他用外星语叫了一声:
格
莫
歌
,意思就是救救我!
就在这关键时刻,他听到旁边有一个声音,
温柔得能让他融化掉,他觉得自己离死越来越近了。
他一闭眼,昏迷过去。
似乎来到一个虚无缥缈的世界,
这种体验,是过去从来不曾有过的。
他醒来已经是六天之后,
在一个香气扑鼻的地方,他睁开了眼睛。
他看到一个无比美丽的女子,
在他的身边。
看到他,她吃了一惊。
她的眼神,他全注意到了。
以前,
他从来没有过这种体验。
她看着只有二十来岁的样子,可爱的下巴,拨动了他的心弦。她穿一件暗灰蓝色短装,手上,是一个别致的玉屏,亭亭玉立。
那一刻,将永远定格在他的心中。
如果说哪里与地球人不同的话,那就是
她长着一根尾巴。
那一刻,她用外星语做了一个自我介绍,我叫,是本星之王刘易斯的女儿。
那一刻,他身上所有的疲惫和倦怠全都烟消云散了。
哪怕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也是值得的。
引着他来见她的父亲刘易斯,一路上他仔细地欣赏着这个星球上的美景。
给他当起了导游,
到处都是奇异的植物,
一树一花,
都能使人的生命延长。
这里还有很多珍贵的动物,
三只腿的百灵,会计算的信天翁,不一而足。
这里的文明已经超过了地球人类,单是武器方面,就能制造出
能吃掉敌人的兵器的零食,能知道未来的弓,能大面积杀死敌人的熨斗,
……
这里的物产也比地球丰富,
还是一个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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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地黄金的星球。
她的母亲刘易斯对他盛情款待。
问他来这里干什么?
林润说自己是一个来自地球的难民,
他们拿最好的食物招待了他。
这时候梅文桦发报,林润收到消息后,
马上去一个花园别墅里,用那个给他发送信息。不料猛一抬头,发现也在这里。看到他,她问,
你怎么也在这里?
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