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的内容到此戛然而止。
苏眠盯着最后一个句号看了良久,直至一滴晶莹滴落在纸上,她吸了吸鼻子,叶舟瑾递给了她一块灰色的手帕,迭的很整齐,方方正正的,一丝不苟。
“谢谢。”苏眠接过来,用它拭去了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
她将手帕放在鼻下压了压,闻到了手帕上他的味道:“我们往回走吧。”仔细听的话,还能听出她话音里带有细微的哭腔。
“好。”叶舟瑾的回答还是那样简洁。
鬼屋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实在没有什么挑战性,但是为了保持形象的统一,苏眠还是和之前一样老实地待在叶舟瑾身边,也不再去触碰任何一条支线。
和最后一只鱼头人身的大头鬼打完照面,他们终于走完了全部的路程,适应了里面长时间昏暗的视野,一下子回到白日的光亮里,还真有些不习惯。
苏眠的情绪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她将手里那块灰帕放入包中,再一次和叶舟瑾走在同一把伞下,她自然地挽住他的臂弯,不给他反应的机会,放眼望去,随手指向了那边的等身兔子布偶。
“那只兔子好可爱,”苏眠边说边拉着他走过去,“不过里面的人大热天还要穿这么厚,一定很辛苦。”
“小姑娘。”
还没等他们走到兔子玩偶的身旁,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叔先朝他们走了过来,他的手里拿着一个单反相机,态度亲和地询问她:“小姑娘,我能耽误你一点时间,请你和你男朋友当一下我的模特吗?不多,拍几张照片就好。”
嗯?
男朋友?
他说的不会是叶舟瑾吧?
也不怪这位叔叔产生误会,苏眠这样挽着他的手,的确是想有一些亲昵的成分在里头的。
大叔说自己是职业摄影师,干这行快干了有三十年,工作之余喜欢到处逛,拍拍人,拍拍风景,将生活的小美好记录下来。
换句话来说,就是觉得苏眠和叶舟瑾在一块,看上去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