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法门,一般人用手腕写字,高明人用胳膊写字,上层书法,用身体写字。书法如练拳。用鸟形文写这八个字的运笔方法,是我们神皇宫的拳法中最高层次的锻炼身体和陶冶心情,养内在气质的心法。老祖宗当年也写八字,陈兄你知道是什么吗?”凌飞扬问道。
陈凌摇头,道:“不知道!”
凌飞扬道:“老祖宗是神皇宫第一人,他的拳法,武道修为,至今也无人能够超越。他所写的八字是天地玄黄,唯吾独尊!”
这是一股绝对的霸气!
陈凌明白了,长期用心意来写字,锻炼意境,让心沉静。而写天地玄黄,唯吾独尊。就好像剑皇李暹在泰山金顶汲取皇者大气。
凌飞扬的老祖宗长期书写这八字,心意融合进去,自然能养出庞大无匹的气势来。同时又能让心意陷入沉静,不动如山,一动天崩地裂。
这个法子和自己的内家拳养大势其实是异曲同工。由此可见,天下大道,果真是一法通而万法通!
正所谓,大道三千,皆可成仙!
三千条道路又如何,最后的终点却是一个仙字!
“凌兄,你家老祖宗虽然厉害。但他的意境是一个吾字。而你的这八字则格局更高,假以时日,你并不会在你家老祖宗之下!”陈凌随后由衷说道。
凌飞扬一笑,道:“我虽然敬重老祖宗。但是在武道修为上,却不会谦让。我之所以选这八字,也有这层意思。”
陈凌也懂了凌飞扬的练拳法门,不过对他来说也没多大的用。因为他的大势已经养成。
两人聊的很开心,在打法上也各自有收获。
两人一直聊了五个多小时方才作罢。
吃过午饭后,凌飞扬便去休息。他的伤势还是没有多少好转。这个伤,陈凌也帮不了忙。需要他自己修养。
陈凌吃过饭后,便陪着宁小妹去四处逛逛。陆红霜没有来,她是刻意给陈凌和宁小妹相处的空间。
黑王却也跟着一起。陈凌与宁小妹的话并不多,但相处起来却不尴尬。陈凌会时不时的恶作剧,捏捏她的脸蛋逗她开心。每次看她脸蛋红的像苹果时,陈凌便觉得这傻丫头真是可爱到让人爱不释手。
到了后面的山上,黑王找到了水龙果。献宝似的递给陈凌。陈凌掰开水龙果,将果肉送到宁小妹的嘴前。宁小妹脸蛋一红,想伸手自己拿。
陈凌却道:“张嘴!”宁小妹拗不过陈凌,张开嘴。
吃了之后,陈凌便道:“好吃吗?”
宁小妹点头,道:“好吃!”
“不要想太多了。”陈凌随后轻轻拍了拍她的香肩,道:“以后我就是你哥哥,谁要是敢欺负你,我帮你揍扁他。不过哥哥也希望你能开心一点,知道吗?”
宁小妹眼眶顿时微微泛红,随后重重点头。那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她说不清楚。是像喜欢男人一样喜欢他吗?但是却又不反感他和红霜姐的亲热,。心里还会希望他们幸福。但是他冷落自己时,又会格外的失落心酸!
这时候听到他温柔的话语,宁小妹心中感动的想要落泪!
一见杨过误终生!
陈凌一众人第二天便随凌飞扬前往神皇宫。
陈凌看了手表的时间,来此处已经有足足七天了。
离大气运降临中千世界的日子已经越来越好!一个月二十七天的时间看似很宽裕,但到底够不够还是另说。但这个事情,急也急不得!
去神皇宫的路程遥远,令陈凌想不到的是,凌飞扬有马车。
一共两辆华丽的马车。凌飞扬和周淮安一架。陈凌和宁小妹,陆红霜一架。至于黑王,黑王则是不喜欢坐马车,时而会奔腾在骏马的前面。
这种血月之下生长的马,肤色很怪异,呈暗红色。但是这种马,要么不能存活,一旦存活,力量奇大。
马车的质量非常牢靠,而在这中千世界里,路还是修过的路。这一次,众人走的不是高速,高速上车太多了,清除不完。而马车的通道也早已清除出来。所以一路过去,都很通畅。
虽然凌飞扬这些高手的脚力比骏马要厉害。可是既然身份在这里,没什么急事自然还是要坐马车的。
陈凌第一次坐这种马车,觉得却也别有一番滋味。这马车很宽敞,可以躺下睡觉。而且马车的壁层里还有冰镇的美酒与葡萄。
陈凌枕在陆红霜的大腿上,这一路而去,别提有多惬意了。
醉卧美人,醒掌天下权!这是所有男人的梦想啊!
这一路去,陈凌很放松。也没有任何尸灵敢来打扰。这样下去,陈凌发现这中千世界待久了,其实也挺享受的。
陈凌还明白了一些东西,在这个中千世界里。虽然血月是罪魁祸首,但是人们也离不开血月。血月有光合作用,能让人强大。也可以让稻子,谷物生长。不过这个都需要特定的环境和种植技术。
如果没有血月,这个中千世界便有可能会坍塌!
中千世界到底是如何成立的,没人说的清楚。就像也没人说的清楚,这天地宇宙是如何形成的。为什么会有人,会有人类生存所需要的一切!
天地之奥秘,永远无穷无尽!
无法探索清楚。
从此处赶往神皇宫,历经千山万水,于五日之后。
神皇宫终于在望!
神皇宫是宫殿的名称,进城的时候,陈凌看见了古城墙外有两个大字。滇城!
滇城的附近依附了许多小的城池,城池里都是古瞋国的居民。在这里,百姓也算是安居乐业了。而滇城则是类似华夏的首都,燕京。
滇城的守卫非常严密,等闲人休想进来。不过陈凌跟着凌飞扬的马车,自然是畅通无阻。
一入滇城,便能见到里面的繁华盛世景象。
街道宽阔,商贩林立!
里面的房屋建筑都是古风古韵,陈凌从马车里看外面,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令陈凌好奇的是,这滇城里,四处都有路灯。
陈凌望着高空悬挂的灯,那灯盏里散发出柔华的光芒,将周围照的明亮无比。
“这有电?”陈凌奇怪极了,问道。
陆红霜便解释道:“这是用蓝田宝石与夜明珠混合,配合了血月所折射出的光芒。这种技术是神皇宫先发明的。后来索罗斯家族也借鉴过去。这种宝石在上面,谁也不许去偷。一旦有人偷窃,刑法相当严酷。老百姓也对偷宝石的人极其痛恨。”
这倒很好理解!
在这个中千世界里,这种灯光已经是生存的必需品。你来偷这个,当然会让老百姓愤怒。
陈凌也必须佩服人类的智慧,不管环境再怎么恶劣。人类总是能想办法让自己生活的很好。
一路过去,陈凌看见了卖冰糖葫芦的,看到了华灯,看到了一群古人打扮的商贩,老百姓,游人,骚客,佳公子,羞涩的千金小姐。
穿越了,穿越了,尼玛!
这是陈凌的感觉,其实也是陆红霜和宁小妹的感觉。他们也是第一次来神皇宫啊!
目睹这些情状,陈凌心中不免感慨。自己到目前为止虽然经历了太多的痛苦和艰险。但是也经历了太多的人生精彩。
也绝对算是不枉此生了!
已经活过,精彩过,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