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1 / 2)

而为了这老太婆,与自己将来的靠山与指望金不换无休止的争吵,冷战,本就不见得如何深厚的母女情在争吵中日渐干涸,直至消耗殆尽,这样的事情,她才不要做。所以就嘴上骂骂女儿十三点,二百五,但和当年金老太得知自己要与竹生结婚时,拿刀子满弄堂追杀她的事情她做不出,就是怕影响母女感情。

但这金老太,她是打定了主意叫二女金美娣为自己养老的,都已经在她们家扎了根,怎么肯轻易挪窝,所以不等她话说完,就开始耍起了自己的三板斧绝招,一哭二闹三上吊,满地打滚,四处喊叫。

金美娣气得要死,奈何不是老娘的对手,年纪大了,不能硬上,只能靠讲,但金老太扯开喉咙喊叫,连讲的机会都不给她。无奈之下,便打电话叫金不换回去,帮她一帮。金霸王一发作,连狠人金老太都要忌惮几分。

不过金不换没时间和她多讲,只匆匆说一句:“我现在有急事,等回去再说!”丢下手机,追到三楼,在暗房门口叫住李一马,“老板!”

李一马已经弯腰进了暗房门,闻言回身看她:“什么事?”

“有件事情想要和你商量下。”回头看了下阁楼那一头的十来个噼里啪啦敲键盘的忙碌客服们,“可以进去和你说话吗?”

大概是从来没有让别人到自己的暗房中来过,他明显迟疑了一下,大约两秒之后,才点了下头,说:“ok,进来吧。”推开暗房门,提醒她当心额头,让她先进去,自己随后入内。

进公司这么久,他建于阁楼一角的暗房她还是第一次进来,因为小门低矮,从外面看过来,很容易产生一种内部必定狭小的错觉,弯腰入内后,却发现里面的空间竟然意外的宽敞。

暗房正对门靠墙摆放有一张宽大的工作台,上面摆满各种冲洗胶片的暗室器材,各种式样、各种尺寸的相机,以及笔记本电脑一台。相较于空间的宽敞,灯光则暗得有点诡异,且是那种极弱的橙红色,和灯火通明的外部仿若两个世界,让人有种身处七八十年代香港老电影中的感觉。

金不换进去后好一会儿才适应暗房内的红色光线,等眼睛终于完全适应后,忘记了自己要说的事情,好奇的四下打量。暗房的墙壁以及头顶上横七竖八的绳子上挂着他的作品,有南极的雪天雪地,也有非洲的夕阳余晖,一眼扫过去,几乎都是世界各地的风景照。

铺天盖地风景照中,人物照竟然也有一排,都是她。照片里的场景各不相同,有大街小巷,有餐厅酒吧,以及所有他们踏足过的地方。面对他的相机镜头,她或是开心大笑,或是生气皱眉,还有的在扮着滑稽的鬼脸。除此以外,竟然也有她在办公室里所拍的照片,照片中的她,有的在自己的座位上认真工作,也有肆无忌惮大笑时的样子。

她脑中没有在办公室内配合他拍照的记忆,所以应该是偷拍无疑,只是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

这些照片中,无论是摆拍还是偷拍,无论哪一个她,眼神都无不生动,面孔都无不极美,就连窝在座椅中发呆,目光毫无焦点,一脸漠然的望着窗外出神,眼睛中都透露着骨子里的天真,和出生没多久的小鹿一般,有一种不谙世事的可爱在里面。

然而奇怪的是,有时候他不带相机出去,请他用自己的手机帮忙拍照片时,几乎拍出来的每一张都是头大腿短,效果惨不忍睹,对此,他有自己的说辞:“因为你矮,我手机镜头的高度是你无法企及的视角,所以不管怎么样都是俯拍,没有办法。”

对于自己的照片出现在他暗房内,而且每一张都美到时间停止,令人情不自禁屏住呼吸。她惊讶不已,一张一张去认真端详,直到他在身后发问:“找我什么事?”

“一马哥,”她回过神来,抑制住内心深处温柔的颤动,清清嗓子,轻声问,“我想拜托你一件事情。”言罢,小心观察他的表情。

“你说。”

“就是今天公司请的那个艺人戴蒙,可以把她换掉吗?”

他侧着身子,闲闲坐在工作台上,并没有意料中的惊讶的样子,只是温和问:“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不喜欢她。”

“或者你可以去问问美男哥,这种事情我一般不过问。”

“不,我只找你,你去和美男哥说。”口气执拗可笑,像是和向大人发脾气的小孩子一样无理。

他为之失笑:“你不说原因,就要公司莫名其妙把刚定下来的艺人换掉?你知道我一向公是公,私是私,中途毁约这种事情不可能去做。”

她眼睛看向别处,避开他目光:“以前和她一起工作过一段时间,帮人家小公司打工,那时处处受她排挤,也吵过很厉害的架,反正好讨厌她,你就当我小鸡肚肠好了。”

他点了点头,似是理解她的话,说:“是今天到公司来的那个艺人对吗?可是你说晚了,公司和她应该已经签好合同,这个时间点提出毁约,会给大家添多少麻烦知道吗?”

“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

“要在短时间内找到替代的人选,付给她毁约赔偿金,还要去和客户解释为什么换人,不论最终结果如何,都会给客户留下不好的印象。”一下午的时间,她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知道这样不好,但是她没有选择,否则她会活不下去。

“你都知道,为什么还要提这个要求?”

她固执道:“反正我就要你换掉她。”

“小金,这种事情和你平时要我买衣服包包和珠宝的性质完全不同,私下里,我会做令你开心的事情,但是在公司,我是商人,要为自己,为公司员工考虑,所以我只做赚钱的生意,只做对公司有利的选择。我不会因为喜欢谁就把工作都给谁做,自然也不会因为个人原因就把已经签好的合同又作废掉。你最好能理解我的立场,不能理解的话,就回去多想想。”

她已经发急,杵在他面前不动,心有不甘的盯着他:“那要怎样才能让你同意换掉她?”

“公司找她做推广,自然是因为有钱可赚。答应你这个无理的要求,会有什么益处?”

她眼睛瞅着他,闷了半天,一脸幽怨说:“何须叔叔多言,奴家自然晓得。”

第112章 paradise

金不换忽然来了这么一句,他眼睛上上下下看她,表情未变,却“哧”的轻笑出声,同时伸手出去,把她来扯自己腰间皮带的手给攥住。

这蠢蛋,想要勾引他,却连袖套都还戴着,太傻,太好笑。可是又怎么样,对他,她只需稍稍偏过头来,一个眼神,就能把心搅乱,乱成一团,翻江倒海好半天。一头乱蓬蓬的短发,一对廉价塑料水果耳环,都掩不住伊的四射艳光。长腿雪肌,眼眸中那点期待与不甘的光芒,白衬衫的衣领内,要露不露的一点黑色bra的细肩带,在这样一个空间里,都成了一点即燃的炸*药,都成了刺激他视觉的存在。

她抱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将自己身体硬贴上去,吻他的下巴,喉结,然后一点点向下。单手被他攥住,另只手还空着,一面吻他,一面悄悄将他衬衫下摆从西装裤中拉了出来。

他攥着她的一只手,眼睛望着她,静默良久,似乎微微叹了口气,僵持片刻,最后还是伸手,将暗房门从内掩上。

外面的小客服们到了下班的时间,纷纷关机,互相开着玩笑,叽叽喳喳的一同下楼去了,他们走后,整个阁楼随即安静了下来,他把放置于工作台上的笔记本电脑拎过来,准备放一首音乐来听,而最近听得比较多的,是ketil bjornstad的钢琴曲。

这个挪威钢琴家的曲风大都细腻多情,比较写意,但内敛沉静的曲调之中,却有异乎寻常的力量凝聚,蓄势待发,随着旋律的行进,而最终抵达奔放激烈的终点,直至枯竭而死,他的行进过程亦是如此,与之契合,所以在家里,他有时候甚至会通宵达旦的循环播放。

一张专辑中最喜欢的那支钢琴曲,《fall》的优雅轻缓似梦境的前奏旋律流淌而出,他手撑住工作台,闭上眼睛去听,才听开头,便微生孤独之感。伴随难言寂寥而来的,是人生中的每一个相逢与别离的画面,如同电影片段般在脑中一一闪现。

到间奏旋律部分,回想起初见那个女孩子的夏天。

那个夏天距离现在,过去太久,那个时候自己以及她的面容都渐渐模糊了起来,唯一无法忘却的,是她一整个暑假都别在衣袖上的白兰花,以及那种花朵的香气。

年少时的求而不得,会令人一生为之所苦。不知道哪里看来的一句话,他有那么一点点体会和明白。

在人生最灰暗的那几年,他去看心理医生,曾不无失落的向心理医生倾诉说:“才过去几年时间,连曾经很喜欢的女孩子的长相都想不起来了,只有在偶尔想起那个人的名字时,心里才会涌上一点点烦恼的感觉。”

医生说:“这种现象就是所谓的同化,对于以前的你来说,这女孩子可能只是一个外部的存在,但现在,她已经成为你内在的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几年里面,女孩子的面容渐渐想不大起来了,而白兰花的香气却渗入骨髓,因为这种香气太过独特,一旦接触过一次,一生都无法忘却。

他所生活的地方没有这种树木,有一段时间里面,每每经过百货大楼,都会入内看一看,看看有没有那种令人陶醉和心旷神怡的香水卖。以白兰花制作的香水他在世界各地买到很多,可不论哪一种,他都觉得俗且腻。时间久了,渐渐才想明白,记忆中那种浓郁醉人,使人着迷的香气,应该只存在于那年轻女孩的衣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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