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早就写的不耐烦了,可是李子歌虽然被她从小管着字写得不差,可能难等大雅之堂。
他也只能亲自上阵。
现在纪临墨来了,老爷子巴不得把这个工作交给他。
再加上周意把奶糖和布丁也带过来了,前段时间他们夫妻去度蜜月,这两个小家伙在老宅待了一段时间,和娇妹相处地特别好。
娇妹一看到好久不见的小伙伴立刻迎了上去,老爷子看着闹成一团的三只宠物,哪还有干其他事的心思。
心.痒痒的,恨不得马上将他们抱在腿上逗弄。
纪临墨将他和周意脱下来的外套拿在手中,挂到了一旁的衣帽架上,走到了桌前。
李子歌识趣地让了位,把这份工作让给周意。
“红.袖添香,素手研墨哦~”
临走之前还不忘出言调侃一句。
周意装作没听懂她在说什么,红着脸站在纪临墨旁边,看他执笔泼墨。
李子歌向来喜欢小动物,只不过纪姑姑有洁癖,不允许她养,她也只能在来老宅的时候过过瘾了。
一老一少凑到一起,为了三个小家伙还吵了起来。
刘姨无奈地瞧了一眼他们爷孙俩,显然已经司空见惯。
倒是周意,因为第一次见到老爷子这么孩子气的一面,不禁多瞧了几眼,引得纪临墨轻拍了一下她的脑袋。
他将毛笔放在砚台边,不只是真心还是故意说道:“看我。”
这句话说得着实有些过分,还有人在呢,他也这么没顾忌,周意狠狠瞪了他一眼,但仍如他所希望一般,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他身上。
当初不知道纪临墨就是丹青,她便觉得那两个字写得极妙,如今当场看着他写,又有一些不一样的感觉了。
他的字偏向于行楷,勾转间游刃有余,字与字之间还略有牵连以及若有若无的牵丝。
如古人所言“寓刚健于婀娜之中,行遒劲于婉媚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