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总被白鹰说成无证还爱瞎搞的无良贪财的地下黑研究员,但灵玫觉得,自己还算是有点本事的。
但即使是这样,她还是无法从男人的细胞和血液中,提取出她想要的东西。
她还因此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甚至没有什么下限的答应了用自己的实验室加工那些在她看来只觉得恶心烦躁的碎肉,然后出售给拥有这方面兴趣的家伙。
一具永远不会死亡的肉体,灵玫不知道他到底会不会衰弱,但在她看来,是一件让她非常感兴趣的事情,毕竟她的本质是一个热爱研究的疯子。
当年之所以毫不犹豫地离家出走,和家里断绝一切关系,也是因为她要去完成她的实验和大义。
虽然完成了她的目标,通过对人类脑叶的手术让人只臣服于她,而实验品则是那些走在偏僻地方被她打晕拖走的男人。
她记得自己的妹妹,在家暴的父亲面前保护自己的妹妹,如今是有名大学的教授了,她记得她杀死自己的父亲并心理恶心的处理掉了尸体,她记得私下给妹妹寄钱,却没有和她有任何联络,毕竟她这样的人,早就已经不配和妹妹走在一起,一起探讨那些有趣的研究了。
她自愿进入黑暗中,做着一些非法的生意,因为她是无师自通的天才,所以无论做什么都上手很快,却给自己同个胚胎出生的妹妹亲手铺了一道光明的路。
那些零零碎碎的片段在灵玫的大脑中仿佛运转着,她知道,世界开始慢慢的变化起来,她很感激那位给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女性带来改变的女人,很感谢因为觉得她有意思,私下免去了她的死刑的恩人叶洛瑰,但是她觉得,只是这些,还是不够。
拥有恶心垃圾思想的男人,生来就带着劣等的基因,只会洋洋得意殴打给自己找面子的畜牲,就不配拥有思维,只配趴在地上当一只听话的狗就行了。
它们根本不配当能进入店面,不配拥有社交关系,不配拥有工作,不配光明正大的走上大街,玷污她的眼睛。
她真正想要的是,人们提起人,只想到一个性别,那便是女人,或者说,只用人来称呼就够了。
她对男人彻骨的恨意,并没有因为亲手杀死父亲而消解,反而越来越深。
而现在居然出现了一个她怎么都杀不死的,掌控不了的男人,让她觉得新奇的同时,更多的是恶心,开什么玩笑,明明是这种低等生物,居然会怎么都弄不死。
因为实验迟迟没有结果的愤怒,灵玫杀死了这个男人很多次,用水淹死,用火烧死,用电锯碎尸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