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2 / 2)

校门口,警卫室一侧,早早等在那的钟绍齐,是一众女生小声议论和为之脸红的根源体。

他今天难得穿的简单随意。

白色毛衣配上牛仔裤……只要不仔细观摩那裤线缝隙的字母,似乎也看不出一千块的牛仔裤和五十块两条的区别。一米八五的个子,在一群进进出出的女生衬托下,更显得格外高挑。

不时有胆大的女孩凑到他身边问一句来找谁,都被他礼貌性地颔首避过。

谁都不理。

俊得理直气壮,傲得人神共愤——又让人怪不起来。

这样的沉默矜持,直至陈昭走到他身边,方才被毫不费力地打破。

仰起头,陈昭死皮赖脸地很有底气,只说一句:“钟同学,我考73分了。”

钟绍齐点头,伸手,把手里的牛皮纸袋递给她,也说了句:“有进步,走吧。”

剩下一群目瞪口呆的、想看热闹的同学,半晌,面面相觑。

临安女中的小女魔头,灿比骄阳的人间富贵花,这天穿着干干净净的新校服,裹着粉红色的围巾,戴着粉红色的羊绒手套,乖乖地,跟在不知名的贵公子身后,就这么走远。

那少年分明待每个人都那么疏离有礼,不远不近。

偏偏是她,能和他一路并肩同行,让他不着痕迹地放慢脚步迁就。

“不拆开看看礼物?”

“不急不急,我想留着晚上一起拆,钟同学,我们去爷爷家吃饭吧,我爷爷很早就想见你了,我都跟他说啦——”

我跟他说了。

你是除了爷爷以外,世界上看起来最最冷淡,实际上,对昭昭最最最好的人。

她脸红扑扑的。

一边说话,一边悄悄摸摸回过头,夕阳下,两个人的影子靠的很近。

真的很像小……小情侣吧?

她默默想着,在背后伸出手,稍稍错开半步,对着影子,做出交握的手势。

看起来就好像真的在牵手一样。

“绿灯了。”

钟绍齐突然说了一句。

“哦,好,我们过了这个斑马线就去坐……”

他掌心温热。

和看起来清冷的模样不一样。

陈昭愣愣看着两人紧握的手,没来得及说话,被人轻轻一扯。

“走吧,先去拿蛋糕,然后……回家过生日了。”

=

事实上,后来陈昭常常想,如果忽略洛夫人来找自己秋后算账的不愉快,她的整个十八岁,或许都算是充满着,不管多少年后想起来,依旧觉得幸福的青涩欢喜。

和爷爷还有钟同学一起过的十八岁生日,她许愿以后还要和钟同学还有爷爷过好多好多次生日,然后伸手,抹了钟同学一脸奶油,被人孩子气地还击;

新年时的烟花大会,又一次从香港匆匆返沪的钟同学,陪着她在爷爷家的小院里放了很久很久的烟花棒,在她捂着耳朵不敢去点震天雷的时候,也是第一次,是爷爷以外的男人,拿过打火机,为她圆满每年都想要看一次漫天烟火的愿望。

在富贵人家长大的钟同学,从来不会嫌弃爷爷,不会嫌弃她,也不会嫌弃爷爷家那只凶得要命的看门犬大黄。

在逐渐远去的回忆里,爷爷仿佛还偷偷跟她打趣:“昭昭,你这同学可真厉害,连大黄都喜欢他——说起来,大黄还算是你哥哥呢,你哥都喜欢他,天天扒拉着门等他来喂,干脆你就嫁给他,你哥可开心了!”

那一年,爷爷还会叼着旱烟袋,搬个小马墩在院子里给她缝衣服;

那一年,钟同学还会偶尔来爷爷家做客,动作生疏地帮着洗碗,被她抢过手去的时候,低声同她说:“女孩子不用洗碗,坏手。”

多好的十八岁啊。

从来没有那么好的十八岁,有个那么好的男孩对她说,要像所有普通平凡的女孩子一样珍惜自己。

好到,甚至她都会忘了,自己其实从始至终,只是一个有娘生没娘爱的野孩子,是个一无所有的坏姑娘。

她记得,最后一次送钟同学到最近的车站,是高三那一年的五月。

那时他们坐在街边的长椅上,等着洛家的司机来接他到机场,回香港参加钟老爷子的寿宴。

陈昭两手撑着椅边,目光在大路上逡巡,时不时踢一踢脚下的小石子。

她已经习惯这样和钟绍齐相处,哪怕不言不语,也觉得很舒服。

可这一次,先说话的却是钟绍齐。

那段话,时隔多年,她依然每一字,每一句,都记得很清楚。

他说:“陈昭,我妈妈很小的时候就跟我说,我是没有家的,是一个在不合适的时候出生的孩子,给她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母亲告诉他,如果不是因为他,她就不会一辈子被钟家牵绊,不会一辈子都放不下他的父亲,不管他再优秀,再出色,都是他的本分和义务——赔偿她青春的义务,让她扬眉吐气的责任。

“可能因为没有家,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家里人的相处,是需要每天都好好说话,一起吃饭,一起洗碗,看电视,我也不知道,如果以后我能够有一个家,我会不会成为一个家里……好的存在。”

成为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

“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原本我想,我要有一个足够大的书房,因为我想要安静的工作,但现在觉得,小小一个就可以了,容得下我……跟你,就可以了;我也曾经想要一个漂亮的花园,但现在觉得,有一片和爷爷一样的小菜园子也不错,至少你很喜欢,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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