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了,”他只是在自己的衣服上擦干净手,一下又一下,末了,方才小心翼翼,把那骨灰盒接过,抱在怀里,细细擦去泥点,“宋思远,没事,我会处理好,没事……”
宋笙垂眼看他。
许久,将手中的伞遮在他头顶,自己站在了雨中。
“洛一珩,我知道我没资格说你做错,”她说,“但是如果小三叔还在,他不会让你做这些事。他对我们宋家,从始至终都没有站在过对立面,你知不知道?”
“……”
“那年,小三叔从家里离开的时候,我们谁都没有想过小三叔会死。无论是我还是姑姑,都不可能对他下手,后来我想,这场意外,或许更像是他自己成全了所有人,他没办法在活着的时候对我们这些人做个交代,没办法拒绝姑姑——更何况,还有股份有限转让协议……很多很复杂的东西,涉及的政界、商界人士数不胜数。可当他死了,所有事都解决了,因为一份遗嘱,远远比那些协议效率高多了,我这么说,你能不能理解?”
洛一珩看着她。
雨幕中,她被冲得睁不开眼,为自己撑伞的手也微微发颤,却依旧执拗,等着一个回答。
好像在竭尽全力证明自己没有错,也像是在自己说服自己似的。
他终于还是笑了。
“我知道,那又怎么样呢?我知道,就证明他死的不无辜吗……他不是为宋家死的吗?宋笙,你摸着自己的良心,你拿着那点股份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心寒?”
“……!”
“我只会向一个人道歉,那个人不是你。”
他抱着骨灰盒,站起身来,避开了那伞下荫蔽。
“我会为这一切付出代价,因为我输了——我没有你这么幸运,宋笙,有很多人希望你赢,从始至终都是。我多希望宋思远也盼过我赢,但我知道,如果他还在,会第一个揪着我的领子,让我别对你出手。”
宋笙抬头,静静盯着眼前金发碧眼的青年。
他说得冷静而绝对,不给人半点反驳的机会,也彻底碾碎了自己的所有期待。
回想起来,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仿佛还在昨天,一眨眼,那个好像少不更事、永远莽撞的阿卡,原来早就变了模样。
时光荏苒。
念及此。
她蓦地出声,叫住了转过身、想要把骨灰盒安置回原地的洛一珩,“等等,骨灰盒你可以带走,我想小三叔也不想躺在这里,这里全是一群只会唠叨的老人家,把他交给你,我很放心。”
洛一珩扭过头,“什么意思?”
“没什么,”她话音一顿,愈说愈低,“……只是我想起来,我听说过的一个小故事,当年我觉得是假的,现在看来,好像是真的。”
那个故事里,运筹帷幄的宋家小三叔,原本可以在美国一箭双雕,杀了江瑜侃和周湛,推卸完责任,用最完美的plana,结束一场鏖战。
可惜在最后的关头,他晚了十分钟。
那十分钟,据说是用来送一个人回家,不要让那个人卷入许多不必要的琐事。
“理由?”
窃听器传回的同步录音里,他这样说,“没有理由,我送送他回家。”
像他那样的人啊,温柔从不曾开口,或许只有一句“没有理由”,能够偷偷记录下他并不为人所知的那点动容。
只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你走吧——”
宋笙背过身去,背影在雨中飘摇,肩膀微微抽动。
而她说:“带小三叔走吧,他这一辈子太累了……我对不起他。”
=
故事说到这里,全都是不圆满。
所以,让我们把故事线推到很久以后。
久到洛一珩都已经回到日本,又再度逃亡回到中国大陆时,恰恰好,来得及参加了一场婚礼。
准确来说,是宋家三少大张旗鼓的婚礼。
很符合他风格的大宴宾客,流水席从恒成地产门口摆到万豪酒店,沿路派发喜糖,闹得交通都近乎瘫痪,要全城同庆,不热闹不罢休。
架势这么大,洛一珩也因此沾了光——这个早就易容了外貌,如今黑发黑眼、还只剩下一只右手的陌生人,就此混进其中,讨一份喜气。
远远地,他看见宋致宁与新娘亲吻,看见他们交换戒指。
而在最后的发言里,哽咽着的宋三少一字一顿,说:“我为了娶她吃了一百个洋葱,我这辈子再也不吃洋葱了,老婆做的除外。”
说完就哭,真是没半点长进。
洛一珩笑得直不起腰来,好在人群里笑声层叠,他也不怎么出众。
而后,轮到新娘扬起右手,展示那枚不怎么起眼的白金戒指。
声音甜甜的,说话却说得有些颠三倒四:“嗯……致宁跟我说,这是奶奶留下的戒指,他、二姐、大姐、还有小三叔一人一个,当年奶奶还告诉他们,从来没算过尺寸,只是谁戴上了,就是谁的命,谁的‘有缘人’,我、我从来不信那种命运,可我戴上了,所以,我、我觉得我会是个……好妻子,我会努力的,会努力的照顾他,爱他。”
宋致宁补充:“我也只给你戴过,老婆。”
【内心os:除了那次拍卖会一不小心被拍卖走了,还被钟邵奇拿走了,这是例外,老婆,这不算,后来我又拿回来了。】
“嗯嗯,我知道!所以那……那比如我、我以后要研究一百种让洋葱好吃的办法!”
“老婆,那个……”
宋致宁大抵没想到自己的深情告白换来这样一种疼爱,当即一脸黑线,说起话来都打着结巴,一副敢怒不敢言的苦恼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