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的常歌。
他的常歌,真是灵动潇洒,而又无比神通广大。
驭马而来,满身都是耀眼的红和万丈的芒。
祝政望着他的鲜衣常歌朝着自己疾驰而来,眼中是浓得化不开的欣赏神色。
在距离祝政还有一步之遥之时,常歌直接飞身下马,他灵巧的身姿在空中留下快意的红。
“好!”益州军兵士们见将军飒然下马,不禁喝彩道。
张知隐以常歌落地的瞬间为准,随手摁灭了燃着的香,淡然说道:“同为半根香。”
常歌刚刚稳稳落地,听着这结果,回身却有些惋惜:“怎么是个平手啊……”
张知隐取下两截余香,仔仔细细地比对了一番,说:“确为平手。”
“非也。”
祝政淡然说道:“余香相差无几,但将军马术着实了得,侧伏驭马、翻身下马,此局应为将军胜出。”
常歌闻言挑了挑眉毛:“先生可不要后悔。第三局,你可是无论如何也赢不了我的。”
祝政笑道:“先生心服口服,不会后悔。”
常歌一乐,眼前仿佛已经出现祝政留在益州军,为他端茶倒水的模样。
张知隐闻言,看了祝政一眼,认同道:“那就按先生说的判。此局将军胜出。”
******
当第三局的比试用具端上来时,常歌颇有些得意地打量着祝政的面色。
两份木托盘,其中各有一酒盅,置着三壶酒。除此之外,还有几名年纪轻的兵士抱着备用酒坛,立在一边。
祝政不喜饮酒。除开祭礼和逃不开的饮宴,他甚少主动独酌。偶尔对酒也仅几盅而已,像常歌卜醒那般一坛一坛喝的经历,更是从未有过。
常歌的眉眼尽是胜券在握的喜乐,他拍了拍祝政,笑道:“第三回合可是饮酒,现下你我一胜一败,打成平手,饮酒局决胜。先生,到现在还不后悔驭马时让我获胜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