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她死了,也别让她丢了。”
“记住了记住了,利爷你慢走啊。”胖女人送着人出去,回来扫了茫然垂头地欢颜一眼:“啧啧啧,真是丑的让人瞧不下眼。”一边说一边叫出个女人来,让她带着欢颜到后院作事。
至此,欢颜就在这里住了下来。说起来倒是托了这张脸的福,她竟在这里过了些安宁的日子。
她始终呆在后院帮着作些洗涮的活计,后院的男人女人都远着她。不知是不是得了交待,倒也没人为难作贱她,何况这女人虽丑做事手脚倒是利落的,整天垂着个头,让做什么做什么,使唤的很是方便,即是哑巴,更是安静极了的,因此大伙儿也就渐渐忘记初记她时的震惊厌恶,习惯了她的存在。
而对欢颜自己而言,这平静的日子却正好安抚了她的恐惧。
想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好,从长大以来因为自己的长相,她总是遇到这样那样的事,好与不好的,幸与不幸的,可是如今的她却像是回到了孩童时代。那时她还没有让人特别触目的长相,也没有人因此妒恨陷害她,只要老实做着自己的事,就能安稳的过一天了。何况,与那时相比,现在没人来欺侮打骂她的处境似乎更佳。
当然,如果记忆可以抹去的化。
午夜梦回,她总会记起那三张面孔,笑着的,生气的,慎怪的。在遇到他们以前,她的日夜,其实是颠倒的。
在冷漠恐惧下装出漠然模样的白天,她总是极力约束自己,因为痛的表情与反抗都会换来更严厉的折磨。只有在夜晚,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才能去哭去害怕,才能抱着自己缩成小小的团,在墙角杂草中寻找温暖。
是他们,将光明带给了她,让她知道在阳光下时,是可以展颜欢笑的,痛的时候是应该立刻哭出来的,快乐的时候,更要与人分享……再没什么能够比从别人眼中看到自己的存在而欣喜,他们的认同与爱惜,让她成长使她渐离那些阴霾。
怎么可能不想呢?她每日每刻都会想起他们,有时甚至会意想天开的假想着,若是有朝一日,他们会出现在她面前,那该有多好啊?
“喂,前面那个,你站住!”一声突兀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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