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纪,某年春天,勃朗峰在那个世纪叫做布朗峰,布朗峰三千米海拔之上差不多都是白色和蓝灰色了。白色是雪,蓝灰色是岩石。雪很厚,风很大,一个踩下去深几厘米的鞋印瞬间就吹覆在风霜之中。
一个小黑点儿在白茫茫的风雪之中挪动。
他完全没有一点儿被风吹倒的迹象,即便他才一点点大,瘦得像人们家门前挂油灯的木棍儿。
“嗷呜——”
不知是什么动物,这叫声像小狼又像狗崽,声音很小,刚叫出声就被淹没在呜呜呼啸的风雪里面。
大风呼呼,布朗峰的远景雄美非凡,和山脚的景色截然不同,待风停了,太阳就出来了。那个小黑点儿停下了挪动的脚步,他就这样慢慢悠悠地站在白茫茫的大山中间,一点都没有安全意识,似乎此刻雪崩了也与他无关一般悠闲。
与白色相得益彰,太阳淡金色的光辉把远方蓝灰色的岩石曝成黑色,苍茫雪山之间,穿梭着阵阵稚嫩的呐喊声。
“喔嚯——”
“呜喔喔——”
还有那只小动物的叫声:“嗷呜嗷呜——”
层层叠叠,这山的轮廓大步流星,如同坐在可以飞的雪橇上的神族老头子正在从东往西赶去参加一个神族举行的一年一度的派对,一边赶路一边说,要迟到了,要迟到了。那些山峦的轮廓就是路线,因为那路线歪歪扭扭,所以像极了一个冒冒失失的老头子骑出来的。
不过这个世界上是不可能存在神族的,这只是个想象。是个在大人们没有时间陪自己孩子的时候,陪孩子们度过孤独的低潮期的想象。
每个大人都说,有那么一个地方,住着一群神,那个地方叫做你的大脑,因为他们是你想象出来的。他们在你的想象里变得高大英明,无所不能——毕竟人们的大脑里不会想象一个睡觉时发着巨大的呼噜声直到把自己都给吵醒的神族,那样,神族就不是完美的了。
这里是普南斯村,坐落在布朗峰的山脚,布朗纪的春天,最适合露水和青草。人们打开自己的用树枝做的简陋的大门,他们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红光,隔着一条巷道扯着嗓子向自己的朋友打着招呼,声音那样好听,就像唱着欢乐的歌一样。
“嘿!老伙计!还过得愉快吗?”
“哦!我的朋友,真巧啊一出门就能看见你这张喝多少杯都不会变得酡红的脸,走,去陪我干上几杯!”
“荣幸之至!”
明媚的光线从来不遮遮掩掩,它伶牙俐齿地让霜雾从空气中散开,阳光洒在葱茏的青苔上,一丝一缕地集结在一起,随着人们自由自在的口哨在青苔上起舞。
普南斯村的人们热衷于走街串巷,即便这些松松垮垮的房子在他们回来前就已经彻底垮掉,他们也愿意天黑了提着微弱的油灯来修葺自己的树枝房。
没挂油灯的木棍儿,让她想起了上山学习的孩子。他那么瘦,如何经得起暴风雪?
“好了,我相信他,你看他那坚定的眼神你就也应该要相信他,他可是我伍尔德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