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风遥还没缓过劲来,呆呆的看着云在野,还想开口问他是怎么回事。
可还没开口,周围的人群便开始起哄。
“接吻,接吻,接吻,接吻……”
在这样一波接着一波的呼声中,云在野微微仰头吻上了他的嘴唇,周围又是一片叫好欢呼。
待戚风遥从短暂的窒息中回过神时,周围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只剩下一旁看着他的莫寻,还有与他咫尺之遥的云在野。
莫寻笑了笑,走了过来将戚风遥从云在野身边微微带过来一些,拍了拍他的肩头道,“云公子今天为了你可是把我这包圆了,你可千万别辜负。”
说完后,莫寻在口袋里摸索着什么,然后快速塞进了戚风遥的手心,随后笑着摆了摆手,关上门离开了。
戚风遥借着不怎么明亮的灯光,微微张开手心瞥了一眼,随后便是一脸无奈。
莫寻刚刚偷偷摸摸的,给自己塞了一片安全套。
这时,云在野的声音从身后响起,“风遥?”
戚风遥一个激灵,赶忙将手中的物品塞进口袋里,转身看向云在野。
“云公子,包场啊!排面这么大是要干嘛?”
看着戚风遥明知故问的样子,云在野暗自笑了一下,随后咳嗽了一声,佯装正经的向前走了一步,看向戚风遥,“我来承认错误,顺便来纠正错误。”
戚风遥挑了挑眉,向后拉出一把椅子坐在上面,然后抬眼看向云在野,“认错?云少爷还会犯错呢?”
“那是自然。”云在野左腿向前一步,单膝半跪在戚风遥面前,与他的视线相平,“我也是俗人,怎么会不犯错呢?”
“我太晚出现了,晚了四年时间,让遥遥小朋友一个人等了我那么久,真是抱歉。后来我又太过自私,因为自己的意气用事,错过了好不容易得到的一年时间,对不起。”
“这样的错误很糟糕,但我不会逃避,我选择用我余生的时间来弥补。戚风遥,我会爱你很久很久,永远爱你。”
然而,云在野并没有等来戚风遥的回应。
只见戚风遥冷冰冰的看着他,盯了好一会儿后突然扯出一个不怎么好看的笑,“云在野,爱情这东西我懂,可是永远是什么?”
像是早有预备,云在野没有丝毫犹豫,便开口回答道,“永远就意味着,我和你都有着有限的生命,在这短短数十载中,如果我先你而去,那么你就会知道,直到我生命结束的最后一刻,我都爱你。”
“那如果我先你而去呢?”
“风遥,如果某一天你先我而去,那么你不用担心我在剩下的时光里去爱上别人。我会追随着你的脚步,同你一同离开。因为没有你的世界,太寂寞了。”
这一次,戚风遥没有再开口,他就那样看着云在野,一言不发。
他动摇了,不是因为自己不爱他了,而是这个人太好,而自己的爱配不上他。
我们喜欢一个人经常暗含着许多条件,像买菜一样计算着这些条件。我们把给出喜欢当成一种了不起的恩惠,而且很容易因为这种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而恼火。
如果一个喜欢的人居然拒绝了自己的某个请求,那种拒绝可能带来更大的伤害。因为当我们开始喜欢,我们就暗暗给喜欢定了价格。
还有的喜欢更昂贵。如果你去看一看那些人群聚集的论坛、社区,你会发现很多曾经付出过喜欢的人的怒骂。而怒骂的原因只有一个:自己喜欢过的人变了。
小众歌手有名了;穷艺术家有钱了;愤世嫉俗的人经商了……
“喜欢”是给面子,是一种恩宠,一旦喜欢的人做了什么不体面的事,批驳起来更不留情,因为“爱过”所以更受伤。以至于,世界上几乎很少有“粉转路人”,只有“粉转黑”。
这些人的喜欢,价格实在高了。他们甚至要求自己喜欢的人停止生长,一辈子都留在最初的地方让自己偶尔去喜欢一下。
可是很不幸,戚风遥正是这芸芸众生中的一员。
他的喜欢和他的爱,都很自私,很极端。
他喜欢过一些曾经比较小众的歌手和作家,在无人的街道或寂静的夜晚时,他便会阅读那一篇篇文字,听那一段段旋律。像是自己完全占有着他们的优秀,而别人一无所知。
这样的占有,让他曾经几度迷恋沉醉其中。
但是,如果这些作家或者歌手,后来小有名气或者一战成名,那么戚风遥便不再是他们忠实的跟随者。
被别人所知道和喜欢的人,自己便不会喜欢。
所以那四年,他才会那么小心翼翼,别人都以为是关于性别,可只有他自己知道,是因为那样优秀的人,他并不愿意让他人知晓。
云在野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便够了。
可后来越了解,越不忍心如此自私。如果云在野没那么优秀,那他大可不必如此纠结,几乎不用考虑,便可以将人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