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或是文物鉴定与维修这样的专业,自然只能在国内学。国内设立这几个专业的大学本就不多。这个专业不只讲究底蕴,重要的还有实操。因着种种因素,国内当之无愧的,第一当然是北大。
之后的第二梯队,自然就分布在几大文明古都,在一般人看来,难免就既不是繁华大都市,也非名校。
那时他不慎旧病复发,高考发挥得不是特别好,名落孙山,不肯换专业的话,自然就只能接受二本的调剂院校。
虽然他觉得这并没有什么不好,在文保这一块上,他母校的专业,在国内还是名列前茅的。可在他的家人亲友,尤其是他那心比天高的母亲眼里,就是大败亏输了。跟他那些名校的堂兄弟姐妹一比,更是丢人现眼。
当时母亲一直叫他出国留学。可是考古、文保这些东西,不在国内学,要去哪里学?难道是埃及吗?他只觉得滑稽,坚持去母校报了到。那大概也是他从小到大,唯一也是第一次忤逆家里吧。
沈思卓讪讪道:“妈,不好意思,我今天有点事儿,单位同事都要加班,不好请假。”
“你那些一起摆弄瓶瓶罐罐的同事朋友有什么出息?理他们干什么?!”
叶云兰不屑道:“还不赶紧去换衣服,你今天可是伴郎呢!别忘了,这可是我牺牲你妹妹她做伴娘的机会,才给你争取来的!”
虽然沈思卓也不知道,订婚宴也要带伴郎伴娘的规矩,是从哪里来的,也只好唯唯诺诺的去换衣服。
站在一旁的沈思涵撇嘴道:“妈,你就是偏心!整天口口声声最疼我,真遇到事上,还不是什么都尽着大哥、二哥!”
沈思卓出生之后不久,因为父母要去外地做生意,不方便带着他,就被送到了乡下的外公外婆家里。
而他六岁回家上学那年,又恰好赶上妹妹沈思涵出生,那时他父亲的生意刚好有了起色,更上一个台阶,家里的条件好了一些。他就见证了,父母、家政、两个月嫂,为了妹妹的出生忙得人仰马翻的情景,那时双亲自然没有多少闲暇顾及他。
也许是因为从小没在父母身边长大的缘故,他就总感觉,似乎都有些不太亲近。
沈思卓换好礼服,就被叶云兰拉着,去休息室见今天的主角,未来的新娘子,他的堂妹沈思琪。
沈思琪的休息室里,有一整个化妆拍摄的团队,还围着好几个年轻女孩,大概是伴娘团吧。
按说伴郎团都是男家出,叶云兰为了让他能有更多结识其他出身豪门的伴娘或者女宾客的机会,仗着一项关系良好,又额外巴结奉承了沈思琪好一阵子,才给沈思卓捞到这个机会,见他十分不上心,自然没好气儿。
叶云兰偷偷扯了沈思卓一把,用眼神示意他,赶紧过去打招呼啊!
沈思卓只好讪讪的走过来道:“思琪,祝你幸福。”
沈思琪正八面玲珑的一边化妆,一边招呼满堂宾客,百忙当中抽出眼神扫了一眼沈思卓,脸上就带了笑道:“思卓哥,你今天能来我很高兴。哎呀,看我这记性!光浩说他今天有位朋友要来,这个伴郎团的位置嘛,可能就不太够了。思卓哥,咱们是亲人,只能委屈你一下了。你不会介意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