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17章 套一</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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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次不会让他批注了。
我现在在被窝里悄悄地写。
这是我的……随笔,对,好听。
不好听,就叫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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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日记,也不算备忘录 记事本也算不上。
我反正也解释不了
就是我原来经(liao)营(xiao)爱(jie)情(jie)的时候,接触的小姐姐太多了,每个来来回回都没超过两星期,别人就说我不是真心的,跟我分了
后来我有一次加了一个把我拉黑过的小姐姐(当时我是觉得头像有点眼熟)
结果别人拒绝了我,说:好马不吃回头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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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是那种吃回头草的人吗?
我这是记性不好。
尤其是这几年越来越记性不好了。
每次打开手机可能是为了点外卖,结果看着消息提醒,我就回了两句,回完了就忘了要点外卖的事了。
我这样不行。
然后我就有了这个小本本,也不是实物,就是搜微博推荐的那种记事本,下了一个。
还行,每次搜关键字,贼稳。
比如要找句号相关啊,就搜小姐姐的小哥哥。
但是认真地说,这个app并不好,它不能同步,所以我才决定把它发粗来,所以才有现在你们看到的这个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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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很机智!
唉,又到了每日感慨自己聪明的时候,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呢。
那个句号还说我8岁的智商,d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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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算了,他今天还嘲笑我。
我不就是写了个一拍两散吗
他问我还没开始工作,就想一拍两散了?
还说我这样干脆要不待家里,不要粗来工作了。
看看看,这是赤裸裸地嘲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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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工作,他养我啊?
他养我……
我也要工作的。
这不是说大话,是切实地说。
他这种买廉价机票的小气鬼,养我肯定零花钱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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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我不说了。
我得睡了,一会儿被发现了。
最后还是要说一句。
这个小气鬼,大概是怕我这样随时要走的人占他公司员工的宿舍位置了。
非要让我住他市里这套房子里。
还威胁我说:“要么睡这儿,要么自己找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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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种人生地不熟的人,去哪里找住的啊!!!
那不是睡大马路吗?
操!
人要能屈能伸,能屈能伸,能屈能伸……
我默念了三遍,妥协了。
然后跟他去了他市里的那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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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我必须要再说一句!
他家真的不大!是个套一!
啊……一个总裁住一个套一,这不是我想吐槽,这未免也穷得太真实了吧!
我甚至觉得他明天要跟我说他的公司倒闭了,我都能眼睛不眨一下的相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