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琬最近也忙晕了,她第一次操办婚事,家里又没有长辈指点,很多事都得自己去摸索去打听,有些话交代了瑾哥儿好几遍,有些却偏偏忘记了。
见瑾哥儿已经换上了喜服,才想起好像忘记交代他得先吃东西才行。
见瑾哥儿想脱下来,李琬连忙按住了他,“已经穿上了,哪有脱下的道理?”
等瑾哥儿简单洗漱后,她便给他端了点吃的。
两个小家伙也爬了起来,连忙穿好了衣服。
——
婚房早在年前已经装修好了,里面的家具都是瑾哥儿一手操办的,太阳升起来后,在鞭炮和唢呐的响声中,云烈骑着追风出发了,这次他拉了更多聘礼,除了皇上添的,还有老爷子送来的,再加上他自己置办的,足足十八辆马车。
村民们远远就看到了这些聘礼,一个个咋舌不已。乖乖,这些东西,只怕能用一辈子吧?他们又羡慕又骄傲,一想到瑾哥儿是他们竹溪村的,都忍不住咧嘴笑了,其他村可没有嫁给皇亲国戚的人,也只有他们瑾哥儿有这福气。
看热闹的越来越多,不仅有竹溪村的,连隔壁几个村也来了不少人。
有眼尖的率先看到了新郎的长相。
云烈骑在大马身上,一身红衣,那张脸,在阳光的照耀下,宛如天神,幽深的眼,斜飞入鬓的眉,英挺的鼻,每一处都糅和了造物者最大的宠爱,俊美的让人头晕目眩。
最先看的那个汉子有些晕乎,“不对,新郎不是长公主之子云烈吗?怎么被人掉了包?”
大家都有些惊疑不定,“谁敢冒充长公主之子?”
“不对,你们仔细看,这分明就是云烈!只是脸上的疤没有了。”
“那么深的疤怎么可能说没就没?”
大家不相信,然而仔细去看时,云烈那半张俊美的脸又跟面前的人重合了起来,尽管清楚云烈没毁容前,一定极为俊美,真正看到后他们仍旧惊掉了眼睛!
乖乖!
瑾哥儿已经够好看了!
娶他的人竟然更好看!
那些个曾经害怕云烈的小哥儿和小姑娘看到云烈的长相,顿时面若桃李,一颗心都被勾走了,恨自己当初怎么就瞎了眼,如果他们能像瑾哥儿那样不怕他凶,不嫌弃他脸上的疤,是不是嫁给云烈的就是他们了?
原本看云烈身材高大,又会打猎,对他动过心思的一个小哥儿,只觉得悔恨不已,当初怎么就因为害怕,没敢勾搭他呢,若是勾搭了,现在他就是一品侯夫郎,呜呜呜,怎么瑾哥儿就有这么好的命,嫁给这么好看的人!
云烈身边的伴郎骄傲不已,他们可是最先知道云烈的伤好了的人!
——
就在这时,一队车马也赶了过来。
聂之恒那张俊美的脸率先露了出来,他眯了下眼,朝那座茅草屋深深看了一眼,眼底的目光无比深邃。他掀开帘子,对马车里的人道:“紧赶慢赶,终于赶上了,瞧,前面就是竹溪村,太阳才升起来,云烈就等不及了,这小子只怕恨不得天不亮就将瑾哥儿娶回家。”
云老爷子笑呵呵道:“是该有个人管管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