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信仰。
所以才讨厌,所以才厌恶,所以自己才会站在这个法庭内!
渎神者蓦然狂笑,“483年4月4日晚19时至5日5时期间,孤儿院内没有外人进入。而除厄运之子外,全部孩子都躺在自己的床位上。”
祭司嘴刚张开,可却吐不出任何语言。
因为,这些全是已被证实的真实。而证实者正是它自己!
“当晚的两位修女,一位睡在隔壁房内,一位在厨房处理明天的食材。然后,院长在自己家中,那晚并未进入孤儿院。”
“已知不存在致幻剂,不存在制造幻觉的机关,不存在暗道、地下室……”
自渎神者口中说出的可能性一一被证实不可能。简直是将不久前的争论重新上演了一般。
而它每说一句,祭司的脸色变苍白一分。
完美的证据,成为锁住它自身的牢笼。
对其余人不可能犯案的证明将祭司逼入了死胡同。
对,其余人不可能犯案。
所以犯人只可能是厄运之子本身,或是神。
“是神。神明给予可怜的孩童引导。”
“引导?引导他走上犯罪之路么?你对神的信仰不过如此。为了给一个人类脱罪,就往神明身上泼脏水。你右手握着的权杖会哭哦。”
祭司看了眼被审判席,“吾主仁慈、深明大义,为安抚落入不幸的信徒,替其背负罪孽亦是甘之如饴。”
“那么,拿出来吧。”
“……”
对方肆无忌惮地嘲笑,那自信的目光犹如毒蛇的双眼。可祭司逃不了,身在毒蛇牢狱之中,它却不得不踩进去。
因为它拿不出!根本拿不出证明神明存在的证据!
神明的身姿只会被虔诚之人看到,神明的声音只会被虔诚之人听到。
除此以外的所有人都看不到,听不到。
而作为犯人的证言与证据,是会被存疑处理。
因此,祭司根本拿不出!拿不出除犯人以外的其他证据!
长久的寂静似乎令庭中孩童感觉到了什么。
他一点一点转过身,紧紧凝视着被审判者。
它的长相是多么梦幻,随着月光降临时,有如神明。
“难道……你……”有谁掐着孩童的喉咙,逼其说出不敬之言。
渎神者无情地将真相说出,“从来没有神明。不过是一个患有妄想症的不幸之人的幻想!”
但是,仅仅如此还不够,踩入泥土的程度还不够。恶意倾巢而出,“而且,你从未获得神之垂怜。你所有的命运都是神明的安排。你所遭受的讽刺、排斥,你后来犯下的罪行,以及你的灵魂堕入地狱,这、些、才、是、神、的、意、志。你从出生起便不可能获得救赎。”
“住口!”祭司喊着,“神明是存在的!看不见就代表不存在么?听不见就代表不存在么?不被认可就代表不存在么?不!神就在那里!神宽恕了他所有罪恶!”
但是祭司的辩驳是无用的,不论它说什么,无论它说着神明多么爱惜厄运之子,多么同情他的不幸。都不会传入犯人的耳中。
因为……
“法庭上讲究的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