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说冲的怕愣的,愣的怕横的,光脚不怕穿鞋的。
那帮小混混平日里会作恶,但要说搭上人命的事,他们可都避之不及,尤其现在李书华的样子,满脸都是血,拎着个砖头,一股狠劲儿,谁也不知道他能做出什么来,打架么,就怕这种不要命的。
“成,算你有种!咱们走!”
领头的撂下句狠话,一帮人很快就消失在这巷子里。
有人家听到外头安静了,从屋里探出头想要看看是怎么回事,刚开门就对上李书华发狠的眼神,吓得把门“砰”地一关。
地上一片狼藉,空气里还有血的锈味,他一转头,徐六还紧紧地攥着他的衣角,看到他头上破了一块,眼泪又啪啪地往下掉。
他摸了一把额头,沾了满手的血,大约流血太多,脑袋有点晕,他拿那只干净的手牵着徐六,扶着墙根坐下来。
徐六挨着他跪坐在跟前,李书华一抬头,就看见眼前大敞着的衣襟,白皙的皮肤上是青青紫紫的手印。
愤怒又涌上心头,有那么一瞬,李书华恨不得把那天杀的乱刀砍死。
他伸手揽了揽徐六的衣领,把那片被掐得红肿的皮肤给遮住。
白褂子上沾了血,斑驳得像是开了一朵朵艳丽的小红花。
他又给小傻子擦了擦眼泪,亲了亲他红红的眼睛,尝到一股子咸味儿。
“别哭,窝囊了二十来年,我也算当了回英雄。”
“以后得跟紧了知道不?”
缓了好一会儿,太阳已经落下去了,白昼渐渐被黑暗吞噬,沸腾的热血也终于平息,他扶着墙根站起来,像来的时候一样,把徐六给背起来。
“咱们回家。”
第三十五章
自那回以后,李书华再也不愿意带徐六出门。
徐家的那间小屋、自己的房间,凡是只有他和徐六两个人的地方,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全成了快活的好天地。
想来从前在外头干活的时候,心里头在想什么呢?
不知道,全忘了,好像过去的时光全随着汗水虚度。
现在大不同了,有那么一人,扎扎实实地存在心里头,叫他看不见摸不着的时候心里发痒,干活也卖力起来,想着早点回去和人腻歪。
日子有了盼头,过得就格外地快。
赶上农忙,全村人下地,他做着手里的活,眼睛却瞅着徐家那边的动静,等徐六也瞧见他,眼巴巴地跑过来,跟在他身后把他割好的小麦拢好扎堆。
旁人已经见怪不怪了,只徐家几个兄弟有时会远远叫唤:“个白眼狼,自家活不做,巴结别人倒是起劲!傻得忘本!”
两人也不理,李书华在前头把麦子拦根割得飞快,小傻子跟在他身后捡散落的麦穗,大多数时候两人一前一后,有时李书华故意放慢速度,等徐六到他跟前了,左右瞧瞧,趁着没人注意就捏着人脸飞快地亲一口。
忙的时候都是灰头土脸的,从前李书华爱干净,这样一天下来自己都嫌。
现在却不嫌了。
青天白日的那点甜蜜滋味全是从煎熬里偷来的,好时光都在夜里。
没人看着,没人说什么,那点见不得人的羞人事儿,全在黑夜里发酵,一到晚上,心里头那点私欲被无限放大,胆气也跟着涨起来。
他一次又一次地把人从小屋里“偷”出来,背在背上,走过每一间月光底下黑黢黢的土屋,背到自个房里。
那事儿也渐渐顺意起来。
晚上打上一盆热水,一转头,小傻子已经把自己给剥得干干净净,只等他说可以下水了。
怎么这么不长记性,李书华想。
怕,却对他不防备。也许是对自己太信任,也许就是不懂。
徐六盘着腿坐到水盆里,他突然玩心大起,抄起一手水就往李书华身上泼,待人家看他,他又连忙捂着脸想要躲起来。
这种小孩子的戏俩,李书华自打小时候就看不上,可等徐六从手指缝里偷偷看他,又觉得人家可爱起来。
昏黄灯光打到白净的身上,添了一层柔和的光晕,不知怎么就徒增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来。
李书华瞧着小傻子,这些日子一日三餐,一顿不少地喂着,终于长了点肉,身子没有之前那么柴了,但胳膊肘抬上去,胸上的肋骨还是十分明显,衬得腰跟张薄纸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