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也不会吃多,只是比旁的多吃几筷子;他那样喜欢古琴,也只是每次经过琴行都去看一眼,直到给他买了为止,都没有求过父母。这样说的话,他到底是有多喜欢这姑娘?可是……他的眼光,是真的没有问题吗?
于父又轻咳了一声:“儿子别着急,我们没有要反对的意思。之前……我们是不知道你有这么离不开这姑娘。现在知道了,又怎么能不顾你的身体让你那么难过?更何况……”他看了看浅墨怀里胖成球的君同,眼里出现了一丝笑意:“她也是我们孙子的母亲。”
浅墨顺势将君同塞过去于父手里:“您抱一会儿吧!”
于父有点儿手足无措地抱住小小君同,那小家伙伸手就在爷爷脸上抓了一把,一股浓浓的奶香扑面而来。喜欢幼小的动物似乎就是本能,于母也忍不住凑过来看,肥肥白白的暮雪不招人待见,但肥肥白白的婴儿就不一样了,那胖乎乎的小小肉手好奇的抓着一切靠近自己的物体,小眼睛如同点漆一般咕噜噜的转来转去,真的是挺招人稀罕的。于母一下子忘记了对暮雪的不喜,也忘了对儿子不孝的抱怨,更忘了自己还曾经嫌弃这个孩子的过往。将那小子从于父那里抢了过来,那温软的小身体抱在怀中,所有做母亲时的美好记忆都瞬间回放,于母突然就觉得满腹柔情,爱不释手起来。
看到于母的反应,暮雪暗暗地松了口气,偷偷在心里给君同点了一个赞。只听于母问道:“宝宝起名了没有?”
浅墨回答:“叫君同,君子的君,同志的同。”
于母嘟囔了一声:“君子……同志……君同,还好吧!”就不出声了,只是逗着孩子玩。于父却愣了一下,带着深意瞄了一眼暮雪。
暮雪眼观鼻,鼻观心,真是特别的规矩。菜肴的扑鼻香味传来,于父站起身来:“先吃饭吧!”
暮雪也站起来从恋恋不舍的于母手中接过君同,低声告罪:“请原谅我的失礼,我先去喂孩子。”
浅墨将暮雪带到他的房间,笑道:“还好我喜欢大床,要不然我们一家三口可睡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