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空不再理他,独自坐到一旁去,从残余的鹿身上大力撕下一只腿来,张嘴便啃了上去。
林翰看的心中发怵,一阵恶心,又看向自己手中的熟肉。比起敖空满嘴鹿血的可怖模样,自己这个着实好多了。
肚子又实在紧锣密鼓地抗议着。恐怕再不吃点什么就真的要比女子还要柔弱了。想到这里,心一横,林翰闭上眼睛,张嘴咬上了手中的鹿肉。
一口下去,却是意外的并不难吃。虽然没有任何佐料辅助味道,可清水煮出来,没有破坏鹿肉的本质,竟是别有一番鲜美滋味。
若是不去在意上面没有拔干净的毛,其实也不难下咽。
想想自己如今的处境,能吃到这样的东西,实在是没什么好挑剔的了。心里这么想着,林翰也便不再顾忌,大口嚼起来。
敖空坐在一堆血肉之中,撕扯着手中巨大的一根鹿腿,也不去管身上脸上的血迹,只看着林翰狼吞虎咽的模样,忍不住嗤笑一声。
“臭小子,还不是吃的比我都香!”
一顿大吃特吃后,林翰总算觉得自己体力恢复了不少,天虽然暗了下来,整个人却是精神抖擞,丝毫没有睡意。
摸着饱胀的肚皮半躺在草垛上,看着敖空用铁丝勾将剩余的鹿肉挂在洞壁上留作明天的吃食,林翰忽然觉得,这种原始的生活,其实也没有自己一开始想的那么难以接受。
累了就躺在山洞中休息,饿了就去打只野物来生吞活剥,日子过的狂野而又纯粹,无需面对任何的尔虞我诈和恩怨情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