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队地下室里,几个人正忙着收拾东西。
郑铎刚要把吉他放进盒子里,却又突然停下。
他修长的手指轻轻滑过琴面,突然又想起那天陪着她练歌时,安笙看着他捏着乐谱的手,说出的那句“你的手指这么好看,拨起琴弦来一定也很漂亮”。
是吗?他出神地望着自己的手,又轻笑着摇了摇头。
她就是个夸夸怪,调子怎么也唱不对垂头丧气的时候,听他示范两句,就立马一脸崇拜,双眼亮晶晶地夸他唱什么都好听。
他缓缓抚摸着这把陪了自己叁年的吉他,也许……音乐在他心里,并不是无足轻重。
“喂~阿铎,发什么愣啊?”队友突然拍了拍他的肩膀,“还是快点收拾吧~下午就得出发去巡回演唱会了,早点收拾完,还能留点时间查漏补缺。”
“嗯。”
郑铎合上琴盒,看着队友爽朗的笑脸,豁然开朗。
他还了那人一把,拍得那人笑着骂他,这才背着琴盒朝外走。
“你们先收拾着,我这边基本都弄好了。下午叁点之前,我会回来。”
郑铎走出地下室,越走脚步越急切,最后几乎跑了起来。
他迫不及待地想见到她。
如果不是她,他可能永远意识不到自己忽略了什么。
无论是乐队的珍贵情谊,还是沉浸其中时的内心安宁,都是音乐带给他的。他却因为一叶障目,执迷于求而不得的参军的“初心”,而一直视而不见。
他从小便格外慕强,音乐这种东西,起初也只是反抗家里的工具和消遣。但是,早不知何时起,事情已经完全不同了。
因为,听到安笙对他音乐才能发自真心的肯定,他确确实实比在军队拿到赫赫战功时,还要喜悦千倍万倍。
郑铎跑到教室外的时候,下课铃刚刚响起,他一眼就看到了刚要往外走的安笙,也顾不上周围人的视线,一把将人抱进怀里。
安笙被紧得轻轻挣扎起来,“你做什么呀?不是说你今天就要出发去巡回演出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郑铎看着怀中人懵懵的可爱表情,没忍住轻轻在她脸上啾了一口。
也幸亏他还记得先拉去没人的地方,不然安笙铁定要踹一脚这只疯了的狗子。
“等我回来!”
郑铎郑重地盯着安笙道,眼里的火光分外滚烫。那已经不是以前单纯的叛逆,而是真正的少年意气。
一直到上了飞机,郑铎都沉浸在这种如获新生的激荡情绪中。
尽管不想离开,但现在,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甚至有点开始理解,家里人不希望自己参军涉险的心情。他以前不管不顾,逞勇斗狠,只是因为他没有想要守护的人罢了。
而现在,他必须强大起来。
无论是走哪条路。
……
与此同时,安笙正站在一间空教室里,伸手轻轻解开自己的衣服。
少女圆润的肩膀,和被文胸包裹的更加挺翘的乳房,就这么呈现在白书闲的面前。
白书闲像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似的,飞快地别开眼,上前将安笙的衬衣拉上去。
“你这是做什么?我只是,想跟你交往,并不是要马上跟你做这种事……”
声音却已喑哑得不成样子。
安笙明明羞得脸色通红,手都在打颤,偏偏逞强地躲开白书闲的手,倔强的将自己的衣服一件件脱下来,直到不着寸缕。
白书闲早已经背过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