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页(2 / 2)

冯七跌跌撞撞的跑了,还不忘想了想,谣言后半句不可信,谁强了谁不知道,但前半句搞不好是真的。

那秦尊主的傀儡术可真是高明,不但能操控人的身体,还能操控人的意识了,申夜现在这状况,简直比被人附身了还可怕!

远在山下的秦歌并不知道自己又被扣上了多少顶帽子,他挺专心的走路,看街边小贩吆喝着卖冰糖葫芦,看茶楼的说书先生唾沫横飞,也看见不老实的小孩儿偷人馒头,被追着骂了一路。

很热闹,游离在秦歌之外的热闹。

也遇上些穿黑衣服的和白衣服的人们扭打在一起,有的受了伤,鲜血流出来,一下下刺激着秦歌的鼻腔,还有神经。

那种根本不受控制的戾气又钻上来了,格外烦躁,烦躁的想杀人,想见血。

秦歌一边不断掐着自己的虎口让自己冷静,一边漫无目的的朝前走。

忽然,听见前面不远传来一阵喜乐的伴奏,敲锣声打鼓声不绝于耳。

秦歌往前看了看,就看见一支娶亲的队伍正往自己这个方向走了过来。

是支挺长的队伍,最前面骑在高头大马上的男人穿着一身红衣,胸前还别了个大红花,格外喜庆。

后面跟着的是大红婚轿,再后面还有一箱接一箱的金银首饰,看得出来,这男方家里该是很有钱。

秦歌对这些没什么兴趣,随意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正想着往一边退两步给人家让道,身体里的声音就忽然响了起来:这桩婚事根本就不是你情我愿,而是为首的男人强抢民女,你现在不是想见血吗,这份小点心够不够入口?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应该还有一更。

笔芯,鞠躬,爱你们!

第103章一百零三日甜

秦歌好像是一瞬间,就懂了身体里的人当初为什么会救那个少年,也懂了他说的那句“知道自己骨头里是个好人”究竟是什么意思。

真的太想跟人动手了,太想不管不顾的打架,想看见鲜血,想听见肉和肉的碰撞。

这不是秦歌大脑的意识,而是近乎于身体的本能。

与天地共生的魔尊生来就被赋予了暴戾嗜血的本能,如同饕餮永远吃不饱一样。

太难克制了,眼前又有送上门来的鱼肉,怎么能不吃?

所以秦歌不怀疑,身体里的那位当初救人的时候,是真的也想除恶扬善的,可这却不是全部,除恶扬善的源头,大概还是想跟人动手。

--

最新小说: 重回十六岁的天空 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 错撩偏执反派翻车后 我真不想当玩家 吕布重生:崩坏的汉末世界 我有三千小世界 快穿:白莲花她又万人迷了 借腹生子?二嫁宠妃偏要步步高升 娇软美人杀疯了,反派皆为裙下臣 将军府幺女真的不娇
本站公告:点击获取最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