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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依慢慢地消化了这一段话,先道了声谢,随后弯腰把手里一半的零食给一旁的小孩子,末了还揉了揉他的脑袋:“可不要去再河边游泳了哦。”

小孩认真地点点头,眼睛水汪汪的,可爱极了。

回到家里,她把十字绣展开看了下,轻轻地吸了一口气。

那黄色背景,红色大字,喜庆又正派,上面赫然是四个大字——人间雷锋。

这效果,和送锦旗是一样一样的。

童依犹豫着挂在那里,把小破房子转了一周,最终还是决定收起来,等金桥大哥决定。

但是她觉得金桥大哥肯定也不好意思挂。

收好锦旗,哦不,十字绣,童依稍微收拾了一下,坐在床上开始摆弄新手机。

换卡、下软件、加粉丝群,一气呵成。

不过这次没有用@一只甜月亮这个的昵称,想了想,修改成另一个群名称。

随后,童依和群主私聊了一下,表明自己是机场的那位花臂大叔,下一秒就收到一个消息。

【乌龙桃桃】:!

大概是被吓到了。

童依没理她的反应,正吧嗒吧嗒打字准备问群里的一些情况,忽然就收到一个消息。

群消息:您已被设置成管理员。

【乌龙桃桃】:大叔!你是不是做了越哥的保镖了?上次群里发了签售会的照片,虽然你带着墨镜,但是我一看就猜是你!

【你相信光吗】:猜对啦。

【乌龙桃桃】:大叔,我们这个群一个月前才成立,没有和其他明星的粉丝群一样有那么多人,零零散散的,群里都不怎么聊天,您看看?

【你相信光吗】:这说明咱的群还没有立规矩。我等下编辑一个群公告给你看,你再发布。

【乌龙桃桃】:好的!

童依打开备忘录,回忆十年后的群规,一条一条记录下来。

记录到一半,又收到群主的消息。

【乌龙桃桃】:对了,大叔,我相信光,奥特曼永远存在!

童依:……

她就随手玩个梗。

群规修修改改弄到了十一点,想着这个时间段没有太多人看,决定想睡觉明天再发。

第二天一大早的时候,她出门去上班,路过小巷子,再也没有昨晚那般莫名的尴尬,在别人朝他打招呼的时候,还会及时地说一句早上好。

邻里之间的和睦,是童依这个生活在大城市里的姑娘没体会过的,但迅速给了她安全感和归属感。

走到巷口处,一个买肉包的大爷喊住他:“金桥。”

童依下意识回头,一眨眼就被塞了四个肉包。

“上次你帮我扛煤气扛大米,说好要管你一个星期的早餐。”大爷笑呵呵地还给打包了一杯豆浆给他,“今天吃肉包,明天豆沙包,怎么样?”

“……谢谢。”

大爷摆摆手,继续做生意。

童依走到车边,坐在驾驶座上,低头咬了一口热气腾腾的肉包,松软的面皮和多汁多油的肉馅占据她的口腔,烫的舌尖发麻。

但是却一路暖到心里。

金桥大哥对邻居这么好,所以大家都喜欢他,照顾他。

感情果然是相互的。

只是她有一点想不明白,这样的人,为什么会行凶坐牢呢?

吸了口豆浆,把这个疑惑暂时搁置,开车前去宋时越的家里。

车子停在小区楼下的时候,宋时越和启明刚好从小区出来,童依按了两下喇叭示意他们上车。

启明坐在副驾驶,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三明治,先问童依:“金先生,吃过早餐了吗?”

童依看着后视镜倒车,回答道:“吃过啦,谢谢。”

“那宋宋你要火腿三明治还是要肉松的?”

宋时越一边看采访流程,回答道:“火腿的。”停了一秒,他补充了一句,“我不喜欢肉松。”

启明啊了一声,“原来你不喜欢肉松啊!”

宋时越轻轻点了点头。

启明慢慢地露出一个笑容,大声道:“好,我记下了!”

童依抿着嘴,眼里全是笑意,忽而表情一凝,动作麻溜迅速地挂挡踩油门,一下子的加速让启明和宋时越都没有反应过来,三明治差点掉在地上。

启明:“怎么突然加速了?”

童依嘶了一声,“我看到华遥小姐和齐悦良了。”

“嗯?那为什么要跑啊?顺道载他们一程呗。”

“不行!我不想身陷修罗场!”

呜呜呜,可怕。

第49章他在得意什么?

启明还不知道华遥、齐悦良和金桥的三人纠纷,童依要认真开车,他就只好问坐在车后的宋时越。

宋时越非常简单并且客观地描述了这件事情:“齐前辈喜欢华姐,华姐喜欢金桥。”

启明登时张大了嘴,那模样仿佛一个大瓜正在往他嘴里塞,震惊地无以复加:“这个八卦是我可以免费听的吗?你是怎么知道齐哥喜欢华姐的?”

两个人用的称呼和昨晚童依听到的不同,她竖起耳朵好奇地听他们对话。

宋时越看完流程稿的最后一个字,才回答:“齐前辈和我说的。”

“你和齐哥很熟?他,他他怎么会和你说这么私人的事情?!”

“我们住一栋楼,自然认识。”

“那你怎么又知道华姐喜欢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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