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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卿盯着楼下的小黑点慢慢消失,这才后知后觉反应过劲,廖渊已经进楼了,而他自己脸还没洗,屋子也没收拾。

省医院的人最多,一时半会儿应该还上不来,两三分钟的时间,打理一下自己才最关键。

自己失忆是假,可狠心撞破头是真,此刻他脑袋上粘着胶布,浑身又酸又疼,龇牙咧嘴才费力洗完了脸。

虽说是场苦肉计,但能换那假少爷不得安生,这波便不亏。

温卿瞧着镜子里的自己,虽说胶布碍眼,可他如今只有十九岁,再怎样折腾,也都是满脸的胶原蛋白,比起上辈子那副清瘦要命的身体,眼下这样,应该也不会被嫌弃。

他冲着镜子笑了下,模样乖乖的,还确实挺像那么一回事。

弄虚作假谁不会,过去他只是不屑而已,如今重活一次,才发现有些话老爷子说的很对,他的确脾气爆性格差,要是能早早学会低头服软,上辈子也不至于沦落至此。

病房隔音效果不好,他呆在屋内的洗手间,都能听见走廊的谈话声。

“虽然他现在失忆了,但是医生说,好好照顾还是有恢复的可能性。”

“就是时间或许说不准,也都怪我没照顾好他,诶,谁能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

这是温少华的声音,温卿一个激灵,立马收回心绪,垫着脚窜回了病房里。

昨天送来的行李箱就放在陪护床上,各种衣服乱七八糟的欲盐否滚成一团,他还没来的及收拾。

听见外面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温卿皱了下眉,没空收拾了,人都已经到了。

可就当他要躺回床上的那一刻,却眼尖的望见了一块红色布料。

温卿瞳孔一缩。

这是……操!

温卿瞬间涨红了脸,他赶紧上前将其拽了过来,果不其然,此时手里拎着的,竟是从前买来的红色麋鹿三件套。

当时买这身衣服,是因为学校办了场圣诞节的联欢会,衣服都要自己准备。而他当时懒得选,就在网上随便拍了一件,可拿到手后才发现,这店铺不是什么正经店铺,麋鹿更不是什么正经麋鹿!

后来这见不得光的破玩意便被他塞进了行李箱里,一次都没有穿过,就差没有直接销毁。

如今自己是住了院,也不知道是谁帮他收拾的行李,怎么连这件也带来了?!

他正琢磨着,却忽然听见门锁下压的声音。

温卿顾不得其他,“咻”的一下钻回病床,而那不正经的麋鹿,像是块烫手山芋,被他一并塞进了被子里。

“温卿,怎么又躺下了?哪里不舒服?我叫护士过来给你看看?”温少华难得展现自己的父爱,其中一半原因是看在温卿摔破了头,失去了记忆,而那另一半的原因,自然是他身边还站着廖渊。

温卿背着身子躺在床上,在别人看不见的角度,轻拧了下眉。

他不是不想和廖渊见面,而是他现在……有点绷不住情绪。

“是不是睡着了?”这是廖渊的声音。

温卿听见这声音,顿时有些鼻酸,想着上辈子,连听到这人说话都是一种奢侈。

温卿穿着宽大的病号服,缓缓直起了身子,蓝白相间的布料,衬得他皮肤更加白皙,只是白的有些缺少血色,仿佛是个易碎的瓷器:“没事的,就是刚才有些头疼,所以躺着休息了会儿。”

廖渊:“不舒服就再躺一会。”

温卿努力弯了弯唇角,像是生怕自己会惹人烦忧:“不要紧的,我已经休息过了。”

如今病弱的样子,根本不像温卿想的那样难看,反倒是比起过去,多了一份楚楚可怜,让人腾升保护欲。

其实他不知道,自己这张脸,干起坏事最方便,只要肯低头示弱,哪怕铁石心肠的人,都不会不心软。

在他失忆之前,温少华从不曾见过他这样,温卿从楼上摔下来的那天,他也在场,是他让这孩子受了委屈。只要温卿能一直像现在这样乖,哪怕放在家里养一辈子都无所谓。这是他的亲儿子,父子之间哪有什么隔夜仇。

“这个是廖渊,之前和你说过的,他是你的……联姻对象。”温少华缓和了语气,神态也柔和了不少。

温卿正要做出点回应,然而还没等他说话,便看见廖渊三步两步走到他跟前。

年轻的廖渊,身上没有浓重的烟味,只有好闻的古龙水味道,眼角眉梢,也不曾有任何岁月停留的痕迹。那是一张过分好看的脸,没有胡茬,不曾憔悴,风华正好,让人看了就会莫名心跳,可惜上辈子的这时,他并未正眼瞧过对方一次。

一腔痴心都扑在了别人身上,甚至不惜与家里抗衡,断然拒绝了与廖渊的联姻。

这人真是太傻了,苦等了他一辈子,也和他一样没落得个好结局。

也不知道廖渊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的他,但喜欢上他的时机,总归不会是现在,毕竟他们现在,一共也没见过几次面,实在算不上很熟。

如今廖渊知道他失忆,是绝对不会继续和他联姻的。温卿打算装失忆的那一刻,就替廖渊选择好了结局。

他要做的事情可能会有变数,所以一定不能拉廖渊再蹚浑水,跟着他一起重蹈覆辙。

趁着此时廖渊对他没有感情,让对方主动放弃联姻是再好不过的。

果然,廖渊站在他身边,用无所谓的口吻对他说:“哪有什么联姻,别总听人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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