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像都喜欢活泼的人,像他这种不怎么说话的,反而让人疏离。好像从小就是这样的,从回到秦国之后,长辈们就只在课业上夸奖他,其余的时候,他们更多喜欢的是成蟜。
成蟜从小就很会说话,嘴甜,会做讨人喜欢的事情,会耍点小聪明,尽管课业做得不好,大人们仍然喜爱他。
十三岁继位后,连他自己都很喜欢成蟜,所以把长安君的封号给了他,给他靠近咸阳的富饶封地,纵容他招纳宾客,暗养死士。当然,跟头也栽得很大就是了。
“先生。”赵政想了想,还是说了出来,“我有没有很讨人厌。”
嬴政手里的鸡毛掸子一顿,“什么?”
赵政背靠着门沿,低着头道:“我觉得好像没有人喜欢我。”
“说什么胡话。”嬴政草草将书架扫了一遍,转身离开书房,和赵政往二楼走去:“很多人都喜欢你,你很好。”
赵政有些狐疑:“真的?”
嬴政:“真的。比如一个叫系统的人,她就很喜欢你。”
赵政坐到了榻上,皱了皱眉:“先生怎么知道她喜欢我。”
嬴政:“她告诉我的。”
“……”赵政觉得先生就是在安慰他,甚至安慰得非常不走心,因为系统这个名字听上去就很敷衍。
赵政有些懊恼。他白净的脸上沾了些灰尘,眉头一皱起来,委委屈屈的就像个摔了一跤的小仓鼠。
“不相信?”嬴政凑过去用沾水的手帕擦了擦他的脸,“那还有先生,先生也喜欢你。”
赵政趁机反问:“那先生会像男女之间那样喜欢我吗?”
“……”
小孩还真是见缝就插针。
嬴政咳了一声:“你现在最重要的是吞并六国,忘了先生的教导了吗?为什么想要先生那样喜欢你?你不觉得那是不对的吗?”
赵政理直气壮:“我没觉得不对。古来君王喜欢男子的不在少数,为什么我不可以?”
“哦……”嬴政拖着长长的尾音,一边点头一边把手帕扔到了水盆里,负起了手,俯身看着坐在榻上的赵政:“那你的意思是,你喜欢我,所以想让我也喜欢你?就像越人歌那样,或者像市井谣传里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