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足常乐[快穿]作者:拈花无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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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_→!
兰晨现在,不仅仅能够打灵兔了,还能打灵羊。
灵羊可是比灵兔大的多,跟个凡界的水牛似的。一头灵羊可是十灵珠,带属性的,甚至是二十灵珠以上,真是一个非常值钱的灵兽。
刘芳每次看到兰晨打下灵羊,都要流口水:灵羊肉可是很好吃的,灵力浓郁,肉质鲜美,还可以提升修为……
总之好处一大堆,对于凡人跟炼气期的修士来说,这就是一个不错的宝贝。
不过,灵羊也不容易打,跑得快就不说了,还会丢火球啥的,真是特别牛批。
反正刘芳是不敢打的。
每次打一头都得把自己折腾一顿,何必呢。
谁让她没有入门,打不出技能,所以咯,光靠那套垃圾弓箭,她是搞不定这种级别的灵兽的。
至于林武界的武道,她是可以用啦,但也跑得比不上这种灵羊,还得赤手空拳地上,就算最后打得了,她也不好解释一个没入门的凡人怎么就能打得过灵羊的。
就像她能打得过炼气期的修士,但她也从来没有表现过。
毕竟,谁也不是傻子,她灵力强还能说得过去,一个凡人把修士给打趴下了,那就有点说不通啦。
所以,刘芳是从来不用林武界的武道打猎,也从来不表现她真正的实力。
打打灵兔,其实,也差不多了。
兰晨看她一脸垂涎的样子,有点好笑,道,“要不,这头咱们自己吃?”
刘芳赶紧点头,“好呀,好呀!”
兰晨笑笑,放血扒皮,做得非常熟练。
这些年,他也是学会了该会的一切常识了,做起这些来,比刘芳做得还好。
刘芳不由感叹:聪明的人,真是学啥都快。
现在,她这个所谓的“师傅”已经被“徒弟”超越了,完全比不上他咯。
灵羊很大,他们也吃不完,只切了一只腿烤了吃,其他的,兰晨都带回去了。
这些年,他都住在大姨娘这边。
要是住小姨娘这里,有刘芳在,还是不太好的。
虽然,这里并没有所谓的男女大防啥的,但兰晨觉得,还是不好。
对此,大姨娘,小姨娘都觉得他很懂事明理:就算刘芳以后不成
婚,但也不可以随随便便就跟一个男的住一起。
这是男女之间该守的基本规矩。
就算是修士,也还是要注意。
刘芳也觉得这样很好:她跟兰晨就是好朋友一样的关系,不管以后境遇如何,他们还是要保持该有的距离,这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