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查,警方很快查清了死者身份,死者李艳,5岁,房产中介业务员,有名男朋友,并且已经到了谈论婚嫁的程度。无论身份还是背景,李艳都和之前遇害的死者胡菁毫无任何的关系。
而在验尸结果上,死者遇害的时间为当晚的11-1点之间,而两名死者遇害的手法完全相同,死因是颈部大动脉被割断,失血过多而亡,死者的头部有被硬物敲击留下的伤口,以伤口的形状分析,应该是锤子敲击造成的,从伤口形成的角度以及力度来分析,行凶者的身高比死者高,而且力量大,是男性的可能性比较大。另外在死者的口腔内发现了一些普通的纤维组织,经过比对,和之前遇害的死者胡菁口腔内发现的纤维组织并不相同,但在这些纤维组织中以及死者的口腔内,同样发现了些许腐烂食物的残渣。在死者的手脚上也同样发现了曾被捆绑过的痕迹,死者身上多达40处的刀伤均为死后造成的,所有的伤口都和胡菁身上的伤口系同一把凶器造成的。死者的下身同样被泼了硫酸,但没有发现被性侵犯过的痕迹。尸体有被搬动过迹象,而且对尸体周围的泥土进行的检验,从中并未发现血迹的反应,由此可以肯定,烂尾楼的陈尸处并非第一案发现场。
尧舜仔细翻看了李艳的验尸报告,之后又拿来胡菁的验尸报告,将二者进行了比较后,从中发现了两个问题:第一,胡菁的体内有发现安眠药的成分,而李艳却没有,但她的头部有被硬物敲击的伤口;第二,胡菁遇害前曾打过胎,而李艳却没有。
第一个问题倒还好解释,胡菁是王宝才的学生,他如果把胡菁带回家,再诱骗胡菁吃下或喝下掺有安眠药的食物或水,然后乘其失去反抗能力之后再加以杀害。而李艳毕竟和王宝才没有任何的关系,要想让她失去反抗能力最好的办法肯定是将其打晕。至于第二个问题,尧舜一时间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有找死者的男友了解过情况吗?”尧舜向侦察员询问道。
“已经找过了,死者的男友听闻噩耗,当场吓昏了。之后根据他的叙述,死者李艳在遇害前是和他在一起的,当天是他们相识两周年纪念日,晚上他们在一起吃过饭后,便约了朋友去唱卡拉ok,之后大约在10点左右,死者接了个电话,说是有名早上到公司看房源的顾客把东西落在了公司,要她回去一趟帮忙拿一下,原本他打算送死者去的,但是死者说让他陪朋友玩,自己很快就回来,然后就打车走了,之后两人就再没有联系了,他曾多次打死者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那白天呢?死者的行踪有查过吗?”
“死者是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白天的时间都是以接待前来看房源的顾客为主,行踪并不复杂,期间有外出过几次带顾客去看房,剩余时间都在公司内。”
“马上查清当天死者接待过的顾客身份,无论是在公司内的,还是外出看房源的,还有,查清当晚打给死者的电话,看能不能通过这个电话查到线索。”尧舜顿了顿,继续说道:“还有,派人4小时盯住王宝才。”
“尧队,你认为王宝才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