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观者?”
“是的,我翻看过这起案件到目前为止所有的调查材料,你的调查思路整体没有任何问题,但却有一个地方你似乎忽略了。你一直把调查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王宝才的身上,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他有帮凶呢?因为我感觉王宝才的一系列挑衅行为有些过于高调,似乎有意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上引人注意似的。”
沈鑫的一番话让尧舜茅塞顿开,的确,从一开始由于王宝才的挑衅,他就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王宝才的身上,至于帮凶这个问题,他压根就没有想过,也没有注意到。
待沈鑫离开后,尧舜坐回办公桌前,重新翻看着案件所有的资料,当然,这一次他并不是以一个参与案件侦办者的身份来看这些资料,而是以一个第三者的身份重新对案情进行研究,以求从中发现更多自己之前未曾注意到的线索。
第一起胡菁遇害案,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最后一个和胡菁接触的人应该就是王宝才,通过对王宝才的审讯,也证实了这一点,只不过他只承认出于关心,所以把胡菁接到了自己的家中,并没有杀人。但是他这样的说话很快就被他自己否决了,之后他就在拘留期间交代了杀害胡菁的原因,但由于没有实质的证据,而且他又当场翻供,最终只能释放了他。
第二起李艳遇害案(实际这却是第三起凶案,不过由于是先发现的尸体,所以尧舜还是把这起案件当成第二起案件来看),案发后由于过于冲动,他第一时间找到了王宝才,不过王宝才同样是一种先承认再否认的态度,但是这一点更加肯定了他凶手的身份。
第三起肖红红遇害案,虽然她的遇害时间在李艳之前,但是尸体却是在李艳遇害案之后被发现的,而且发现尸体的正是案件第一嫌疑人王宝才。而尸体身上被绑的用来沉尸的黑色塑料袋被发现人为做了手脚,用来沉尸的同时也是为了拖延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如果王宝才是凶手?那他这么做的目的何在?
第四起邵文芳遇害案,让连环凶案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弯,除了行凶手法完全相似外,之前几名遇害女性身上所存在的打胎的共通点在这起案件中却不存在,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王宝才这一次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重新梳理了一遍案情后,尧舜依然还是将矛头指向了王宝才,可是这样一来,所有的问题等于又回到了原点,他摇了摇头,随即注意力集中到了一些至今没有找到答案的疑点上。
第一起胡菁遇害案发生后,刑侦人员搜查过王宝才的住处,但是除了现场留有胡菁的指纹外,再没有任何的发现,胡菁的死亡原因是颈部大动脉被割断失血过多而亡,如果案发现场是在王宝才的家中,不可能没有任何的发现。可是如果案发现场不在王宝才的家中,那他又会在哪里杀人呢?不仅杀人,还要毁尸,如果没有一个相对安全的场所,应该不可能完成整个行凶过程,可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现他还有别的住处。
再就是弃尸,从几处弃尸地点来看,离王宝才的住处都有一段距离,王宝才没有汽车,只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如此一来,他要如何运尸才能掩人耳目呢?
尧舜不得不承认,在此前的调查中,他的确忽略了这两个问题,因为从一开始他就认定了王宝才是真凶这一点,再加上王宝才不断的挑衅行为,让他在调查的过程中,一门心思的想从王宝才身上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却没有留意到案件本身所存在的疑点。
“难道王宝才真的还有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