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许多美也给邓婉婉写了一封信,写好后,就交给高明程修改,然后再眷写一遍,这样一来,这封信的水平,不说有多高,至少是没有明显的缺点了。
第二天时,高淑芳拿着两封信去了邮局,买了信封和邮票,因为信纸轻薄,且收件人都是邓婉婉,高淑芳就把两封信都放进同一个信封里,哈,这样就可以省钱了!
在高淑芳出门寄信时,高明程已经坐在大卡车上,朝着遥远的羊城而去了。
这一次他不是给范承耀运货,而是运了一车的药材过去,以能够煲汤的药材居多。
同时货主也要随车一起前去,此时正坐在副驾驶,和高明程大声的说着话。
高明程有两世经验,不管对方说什么,总能够搭上几句话,不会显得冷场。
一路上有个人搭话,倒也不显得难过。开长途,除了路上可能会遭遇一些危险外,最大的问题是视觉疲劳和孤独。
等到了羊城后,高明程按照货主的指示,把车开到一处仓库,等待工人把货卸掉。
货主一路和高明程相处的还算愉快,此时说道:“明程兄弟,我送你的那一包山药,你可得好好吃,补肾的!”
货主冲高明程眨眼,递给他一个你懂得的眼神。
高明程哭笑不得,但还是得说一句:“山药除了补肾,还有很多用途的!”
所以,别只盯着补肾好吗?
再说了,他这么精壮,像是需要补肾的人吗?
话说,许多美怀孕后,他都已经很久没让肾辛苦过了,所以说,肾这玩意需要补吗?
至于那一包干山药,当然是用来炖肉吃,补气血!
卸完货后,高明程先去服装厂拿货。
这次拿货时,厂里的人告诉他,进货价要稍微涨一些了,不只是服装,各行各业,都开始涨价了。
这涨价的背后,自然是有其原因的,也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动乱,但这是必经的阵痛,是发展路上的小障碍。
高明程只是平头百姓一个,无意深究,只能人如潮水,随着时局进进退退的。
这一次到羊城,高明程发现在街上游荡的外乡人更多了,在年初时,百万民工就从各地涌向了羊城,他们迫切的希望在这里找到工作,扎根生活,但羊城根本无法接纳这么多人,于是大部分人只能在街上游荡着,或是好运的接到一两个临时工,赚一点饭钱。
看到这些人,高明程心中很感慨。
休息一晚后,他到一处指定地址,装了一车货,朝着返程而去。
高明程在道路上奔驰时,黄大志刚刚从拥挤的火车车厢下来,随着人流朝出站口而去。
只是等他来到出站口,却发现外面竟是人山人海,当他走在路上时,居然有无数双黑乎乎的脏手朝他抓来。
一旦这些脏手抓住了他,若是他不慷慨解囊,那就无法再离去了。
黄大志环顾四周,发现其他刚下车的乘客也是如此,有些胆小的女性被吓的尖叫,有些怕事的人则只能慌忙掏出钱来,但也有脾气暴躁的,不但不给钱,还用脚去踢,嘴巴里骂骂咧咧的。
对于这种人,那些趴在地上乞讨的人也不敢太过分,纷纷避让开来。
“行行好,我已经几天没吃饭了,孩子也饿的不行了。”
“给点钱吧!”
“帮帮我们吧!”
祈求的话不停的钻入耳中,黄大志的两条腿都被那些手给拉住了,这让他无法继续行走。
黄大志低头看着他们,这些人的外貌,的确很可怜,但他们的眼睛里,却透露出一股贪婪和狡诈。
黄大志在警局里做事后,和三教九流的人都打过交道,再加上他擅长观察,一眼就能够看穿这些人的真面目。
他们的确可怜,但更可恨。
这样围聚在出站口,这样伸手抓住他人的裤子,不让人走,那么和抢劫,又有什么两样呢。
黄大志对于很多命运多舛的人都很同情,但并不同情他们,他蹲下身来,眼睛盯着一个拉着他裤子的人,与之对视着。
“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是因为什么流落到这里的?我是警员,你们随我回警局,等我调查清楚后,就安排你们返乡回家。”黄大志以一种公事公办的态度说着话,语气也很诚恳,他看着周边的人,说道:“你们都一起随我回警局。”
他在警局工作一年多了,身上也沾染了办案人员特有的气质,此时一开口,立即把那些人给唬住了。
有人已经松开抓着他裤子的手了,但也有人不死心。
其中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哭泣道:“行行好,给我点钱吧,我的孩子快要饿死了。”
她的旁边躺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身上穿的破破烂烂,脸上脏兮兮的,躺在地上,像是饿昏了。
黄大志看了那孩子一眼,然后弯腰将之抱起。
他的这个动作吓了那女人一跳,尖声喊道:“你干什么?”
黄大志抱着孩子,悲悯的说道:“孩子都饿晕了,我带他去警局食堂吃饭,你们也一起来吧,等吃完饭,就做笔录,然后遣送你们回乡。”
“你……你给点钱给我们买饭就行了。”女人弱弱的说道。
但黄大志没吭声,只盯着她看。
最终女人有些承受不住对视的目光了,大声说道:“谁要跟你去警局?你把孩子给我放下。二虎,快跑!”
说着,女人竟然转身就跑了。
她身边的那些人,也纷纷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