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程家做的烫菜,是放了盐的,但也有一些人家是不放盐的,甚至不烫,直接把菜切碎,放到太阳底下晒干就是了。
只是这样做出来的菜干,口感就一般般。
刚忙完这些,高明里就下班回来了,最近厂里不忙,到点就下班,他骑着自行车,飞快的穿过街道,从后面的巷子进了后院。
一进门,他就大声的说道:“二哥,你带西瓜回来了吗?”
高明里知道今天二哥回了高家村,因此心里一直惦记着那口西瓜呢。
一年没吃西瓜了,这大热天的,自然分外想念。
高明程正抱着小旭旭,教他数数呢,听到高明里的话,便说道:“带了!西瓜在水里泡着,应该能吃了,淑芳,你去拿刀来切开!”
说完了这个,他又低头看着小旭旭,说道:“你数到二十,我就给你吃西瓜!”
小旭旭听话的开始数数,由于经常跟着大人学数数,以及一些简单的诗词,他也多多少少学会了一些。
只是从一数到十时,小旭旭的声音响亮自信,但数到11后,就有些磕磕绊绊,需要高明程及时给予提醒。
当小旭旭终于成功的数到20,高淑芳也已经把西瓜切开了。
淡红色的西瓜汁水,流淌在桌面上,散发出西瓜的清香,格外的诱人。
高明里一路从厂里回来,此时又累又渴,看着那一片片红色的西瓜,就忍不住伸手去拿了一片来吃。
刚吃了第一口,高明里就忍不住说道:“好吃!”
高明程也给小旭旭挑了一块最中间的,这里的西瓜籽最少,也是最甜的部位。
去年时,小旭旭还小,虽然也给他喂过一些西瓜,但估计已经不记得味道了,现在重新吃上西瓜,小家伙也表现的挺开心的,一口一口的吃着,只是西瓜汁水多,他每一口咬很大,却又不能完全吞下去,因此汁水流淌的满脸都是。
不多时,小旭旭的脖子、胸口,就染上西瓜汁,到处都湿漉漉的了。
许多美看着小旭旭的衣服脏成这样,不由得回想起以前的事情来了。
她笑着说道:“我记得小时候,每到吃西瓜的时候,为了怕把衣服弄脏了,村里的一些男孩子,都是脱了衣服才吃西瓜的!”
“嫂子,你说的就是二哥呗!”高明里不客气的打趣着。
高明程则轻轻地拍了下他的脑门,笑道:“说的你好像没有脱衣服一样!”
小时候,家里有五个孩子,上面的四个男孩子又都顽皮的很,其中以高明程最顽皮,每天都能脏兮兮的。
罗小华每天都要洗一家人的衣服,她就觉得很累,于是要求他们尽量不能把衣服弄脏,像夏天吃西瓜这种事,那就脱掉衣服再吃,这样西瓜汁就不会弄脏衣服了。
至于小孩脏了怎么办?没关系,去水库里洗洗就干净了!
这个法子有一定的作用,因此那段时间,谁家吃西瓜时,谁家的孩子就得脱掉衣服再吃,不然衣服染上西瓜汁,就很难洗干净了。
这也不算黑历史,当回忆起小时候的事,氛围一下子变得温馨起来。
高淑芳叹道:“还是现在好!小时候虽然也能吃上西瓜,但一年也就吃那么一两回!我记得妈连西瓜皮都舍不得扔,要留来煮菜吃的!不过我不喜欢吃新鲜的西瓜皮,我还是喜欢吃晒干的,但妈觉得就那么一点西瓜皮,懒得晒了。”
“那肯定是现在好!”高明里肯定的说道。
别说以前了,就是现在,高明里也不愿意再回村里生活的了。
在县里多好啊,有稳定的工资拿,又用不着顶着大太阳去做农活。算算日子,村里也快双抢了。
一想到每年双抢时,一家老小都要忙的晕头转向,双抢过去后,人都能够累瘦好几斤!
每天睁眼就是干活,连饭都不能好好吃,就在地里吃,为了图方便,吃的还一般。
唯一能让人感到开心的,就是遇到赶集时,家里会去买上一斤猪肉,算是给大家补一补身体。
说起以前的话题来,大家很有表达欲,就连张金玲和罗丽,也纷纷说了说自己小时候的事。
张金玲还好,她家其实不算太差,但罗丽的家那是真贫困!
在罗丽没有嫁给黄大志之前,她们一家是村里最贫困的人家,孩子多,劳动力少,那日子过得捉襟见肘的。
罗丽想起以前的事,神情都忍不住恍惚了下,明明才过去两年,她却突然间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回忆着往事,罗丽感慨的说道:“还是现在好!”
最主要的是,幸好她遇到了黄大志!果然,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因为和黄大志结婚,不但罗丽自身的际遇发生了改变,还连带着她娘家也发生了改变。
现在,她弟弟能够去学校读书,几个妹妹也能够在家里靠那台缝纫机,替人做衣服,收一点小钱。
等幼儿园开学了,她的两个妹妹也能够到县里来做事了!
想到这里,罗丽的精神一震,她感觉自己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
罗丽的一颗心,火热火热的,于是当天晚上,她对黄大志也表达了这份情谊和感激,当晚,黄大志有种如梦如幻的快感。
就,挺高兴的。
完事后,黄大志躺在床上,咧嘴笑着。
电风扇尽职尽责的吹出风,带走身上的燥热,很久没有畅快淋漓放松一回的黄大志,觉得现在的日子越来越有盼头了!
至于以前?以前那些糟心事,黄大志根本不愿意再回想了!
还是想想现在,想想以后吧!
以后,他要升职加薪,他要把自己的儿子培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