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三百一十二章你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h1>
赵小兰直接讲自己事办涂料厂的事说了出来,主办方看了一眼白光远,道:“你们原来是同行啊?”
张小兰笑了道:“您没听说过同行是冤家吗?”她这样说也表明了自己的和白光远的关系并没有好,并没有像他表现得那般亲密。
白光又补了一句道:“我们是同乡,小兰还和我是同村呢,我们一起长大的可以说是青梅竹马。”
赵小兰听后对天发了个白眼什么了也没说,毕竟人多她实在不想跟这个男人掰扯以前的事情。
接下来是一个签名售书会,白光远对于赵小兰可是相当支持了。
因为顾子林和斑鸠都要送自己的书,所以大家都挺忙的。
白光远就当将自己当成了赵小兰的自家人一样,又替她介绍读者又将书拿来让她签名。
赵小兰心里是膈应的,但是表面并没有表现出来,毕竟自己的读者还在身边呢!她可不想让人看笑话,但是这样一来,却把钱丽华气得够呛。
她觉得赵小兰一个已婚妇女却将自己的男人迷得神神叨叨的,真的是不要脸的妖精。
再这样下去自己这婚还结不结了?
想到这里,就觉得应该想个办法将白光远给拉到自己身边来。
谈恋爱这么长时间,两人还没有住在一起,现在看来不得不用这一招了。
只要男人得了自己的身子,还怕他去追一个不理会他的已婚妇女吗?
想到这里她暗自下了决心,乖乖的跟在白光远身边,倒是乖巧。
之后他们还一同参加了庆功会,那些老牌的作家根本没有参加,一来是他们端着身份,二来是觉得闹了。
来参加的多半是年轻人,本来赵小兰也不喜欢这样的地方,毕竟她的实际年纪在那里,太闹的环境她也不喜欢。可她现在又是商人了,以商人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毕竟,以后没准有机会与主办方或者他的朋友一起合作。
这唱唱跳跳的事情赵小兰叫插不上手了,她并不擅长这一点。
可是钱利华擅长啊,她以替赵晓兰庆祝为由,又是唱又是跳的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终于将白光远的眼神拉回来一点点,至少没如刚才一样,几乎将她当成隐形人一样了。
赵小兰全程保持微笑,看着钱丽华抢自己的风头,只要有人与她讲话,钱丽华马上就会开口,好像自己与她很熟似的。
可惜,文人都讲究高傲冷静。即使赵小兰这样,大家也认为她虽然是个商人但也与主办商一样是一个儒商。
所以,即使她不讲话。别人也会认为她这样是高深莫测。
做为一个女作家高冷一点也没有什么过错。
终于又到了跳舞的环节,赵小兰并没有想与哪个去跳一段儿,被闹腾一天她都有点坐不住了。不知道叶国豪现在在做什么,是不是又在泥里打滚儿了?
正在这时,白光远向她走来,然后还伸出了手笑着道:“赵小兰同志,陪我跳个舞怎么样?”
赵小兰心情一下子就跌到了谷底,这个男人画风一下子突变是怎么回事,看着他伸出的手她好想打人。
正想着要说什么,突然间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了两人中间,非常强势的拉住赵小兰道:“这位女士,陪我跳支舞。”说完一只大手搂住了赵小兰的腰向他怀里一带,将人整个的抱进他的怀里紧紧贴着。
这是一种十分不礼貌的行为了,就算跳舞也不用靠得这么近啊。
但赵小兰虽然被撞的鼻子都疼了却一点排斥也没有,因为即使没听到声音也熟悉这个人的味道。虽然换了件普通的衣服,可是那清新的皂角味儿还是她常用的,洗发水也是她给买的,这两种味道混和在一处铁定是她日夜相伴的男人没错了。
有时候你朝夕相伴的人,即使不看脸,不听声音,只是他一靠近就知道这个人是谁,他们现在就是那种感觉了,世界上最亲密的两个人。
吸了一下他胸膛的味道才抬头看了一下他的装扮,竟然是一套刚刚流行的西装,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衫。因为十分合身,所以几乎可以看到他里面磅礴而充满力量的肌肉,这有点让人移不开眼睛了啊喂,她直接盯到人家的胸前都不想看别处了。
“你在看什么?”声音有点沙哑。
“咳……怎么突然间穿成这样?”
“别问。”
“哦。”
一定是有什么秘密任务,只是这任务是跑来这里跳舞吗?而且打扮得这么,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