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找了一千种理由,就是没有一个理由,是他背弃了她们的诺言。
等到后来,等来了一张邀请函。
婚礼的邀请函。
新郎的名字——三年间无数次在她唇齿间碾磨,在她心中生根发芽,融入他的骨血之中,有一天她可以忘了自己的名字,却忘不了他。
而新娘,是一个陌生的名字。
上边有两人的婚纱合照,像她无数次幻想的那样,西装革履的男子气宇轩昂,连唇畔的笑容弧度都恰到好处,唯一变了的,是他的那双眼睛。
让她再也看不透了。
那个女子,娇俏伶俐,偎依在他身旁,真真人比花娇。
真和谐,真养眼,真般配。
那一刻,她竟然还能生出这样的想法,这张照片是那样刺眼,刺痛她的眼睛。
有过那样的感觉吗?
天旋地转,痛彻心扉。
她心中的痛苦快要满溢,面上却依旧能保持最得体最优雅的微笑,她的伤痕不会让任何人看到,这是独属于她自己的骄傲。
她颤抖着手指拨通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喂,请问您找谁?”手机里传来女子娇俏动人的声音。
最后一点希望伴随着这道声音一同沉入无底深渊。
她面相月亮,背脊挺的笔直,整个人忽然就平静下来了,心中也许翻江倒海,然她的面容上,却是最优雅而端庄的微笑,完美的让人挑不出一丝错误。
“我找傅司亭。”
语气里不动声色的高傲和骄矜让对面的女子下意识有些自卑,“他在洗澡……你找他有什么事?我可以代为转达。”
“等他洗完澡我再打来。”
挂断电话的那刻,她仿似支撑不住全身的力量,一下子跪在了地上,在黑暗中环抱着自己。
“她是不是作家繁星啊……我好喜欢她的,她本人比电视上还要漂亮呢,我们找她要个签名吧。”
“啊啊啊啊竟然是繁星,我太喜欢她了……。”
那个年代,纸质媒体发达,民风淳朴,作为当红作家,其在民间的影响力可比现在的小鲜肉要厉害多了。
越来越多的路人认出了她,争着抢着要签名,她以最完美的姿态面对着所有粉丝的热情,不知疲倦的签名、合影。
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她微笑着对粉丝们说道:“我要接一个对我来说十分重要的电话,可以给我几分钟的时间吗?”
粉丝们愣愣的点头,没有人发出声音。
在无数双目光的注视下,她平静的接通了电话,平静的放在耳边,平静的说道:“你好。”
她平静的听完对方的话,微笑着说道:“婚礼那天我要参加新书的签售会,可能去不了了,抱歉。”
抬头望着天上的月亮,女子秀丽的面容上有着温柔的微笑,那眼底却仿似有水光闪烁,莫名的让人感觉到悲伤。
“祝你幸福,再见。”
挂断了电话,她听到一个女粉丝好奇的问道:“繁星姐姐,是你的朋友要结婚了吗?”
她微笑着说道:“是啊。”
“不知道繁星姐姐什么时候能结婚呢,能写出这样温暖的激励人心的文字,不知道什么样的男子才配得上您呢。”
就在刚刚,她失去了她此生中最爱的人,可是就像她在书中写的那样,不会痛哭流涕、不会怨天尤人、不会抛弃尊严去追寻一个已经背叛了的男人。
因为她是那样骄傲的一个人啊。
即使心中伤痕累累,面上依旧笑的无懈可击。
在她走神的空当,喧哗声四起,人潮退散,一束灯光洒照在她的身上,仿佛这个黑暗的世界中,唯独她才是光明的源泉。
她下意识眯起了眼睛。
俊美高大的男人手捧玫瑰朝她走来,那是无数少女幻想中的白马王子,承载着无数少女的芳心,一步步朝她走来。
单膝跪地,以最深情的目光,最诚挚的声音,大声道:“繁星,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我以我的性命发誓,我会一辈子对你好,不让你受一点委屈。”
发誓?她心中嘲弄,就在刚刚,那个曾发誓爱她一生的男人,已经背弃了他的誓言。
面前的这个男人是稥港首富阮家的正统继承人,英俊多金,风流多情,是所有女人的梦中情人,他的放荡是浪漫,他的滥情是多情。
他们在一次酒会中相识,她对这样风流纨绔的富家子弟向来没有什么好感,谁知她的疏离却被男人误会是欲擒故纵,很老套的把戏,这个让她厌恶的男人,从此对她展开了死缠烂打的追求,他有金钱,有时间,更有精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阮文臣在追求庄繁星,最难能可贵的不是十年如一日的深情,而是浪子回头。
一时间,她成为了全华国女人羡慕嫉妒恨的对象,然而那又如何,不爱就是不爱,她拒绝的理由很简单。
对不起,我不喜欢你,不要浪费我们彼此的时间。
然而此刻,她看着跪在她面前手捧着鲜艳玫瑰的男人,忽然很想笑。
然后她做了一个让她后悔终身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