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14节</h1>
说完,她赶紧就走。
“哎,林校?林校?”张明丽叫她,见她没回头,又看看刘蓉蓉手头的五块钱纸币,连忙拽住,“你快给我,我去拿给林校,总不能白给的……”
刘蓉蓉连连点头,手也跟着放开了,看着张明丽去追林校,她也没有多想,就跟秦静分享着手链,两个人一起戴在左手腕,一个是红色的,一个是黄的,两人手牵着手往楼道走,打算回家。
林校回家时,家里还是没有人,想都不用想肯定是林长富同赵霞做鱼生意去了还没有回来,渔船回港都不定时,有时候半夜就回港,有时候大白天回港,有时候大清早就回港了。
午饭她就随便对付着吃点,家里还有葱,锅里还有冷饭,直接下锅炒一炒,也没放鸡蛋,主要是家里没有鸡蛋,吃完饭后,她将那张五块钱给弄得平平的,爱不释手地看着这五块儿,好像这五块钱还能长出花儿一样。
跟给别人做作业不一样,这个纯粹是她自己手工做的。
她中午在家里还串了根珠子手链,珠子手链串起来比较费事,她还将珠子串成每朵花一样的连接在一块儿,组合成一串手链,线用的是尼龙线,都是买的,串完后她就把珠链往腕间一戴,要不是她自己太黑,不然会显得这珠链更好看。
下午她去考试,如愿地看到好几个女同学的视线都扫过她的手腕,心里别提有多高兴,考试的时候还努力地压住这种兴奋劲儿,努力地做题,自然科学包括物理跟化学,公民就差不多等于后来高中学的政/治。
考完最后一门课,林校不急着走,等老师收走了考卷,她再回到教室里整理书本,没整理一会儿,就看到三四个女同学围到她的面前,看看她,又欲言又止的,视线都落在她腕间的珠链上——
林校还能有什么不明白的?
她是太明白了,小女孩儿总是免不了喜欢这些东西,就像她自己一样,上辈子也喜欢这些东西,却还是故作疑惑地问她,“怎么了?”
女同学之间互相看了看,谁也不肯第一个开口,好像都有点怕难为情。
林校并不催她们,而是把书本一放整齐就从座位里走出来,冲前面的张明丽叫道,“明丽,回家了!”
张明丽蔫蔫的,没有什么精神,好像一天四门课的考试把她的魂都带走了,有气无力地应了声,“好,知道了,我回家——”
“林校?”
眼看着林校要走,几个女同学憋不住了,她们都听说过林校初一跟初二时是个人来疯,没想到初三的林校跟班上的同学都不怎么相处,好像还有点孤僻,就与两个人要好一点儿,一个是张明丽还有就是于莹旦。
林校简直要醉在这叫声里头,可她还是很疑惑地望向几个女同学,“你们叫我?”
刚开口的女同学叫林飞燕,人挺等,好像是发育得早,所以初中三年还是跟小学五年级毕业时差不高多,林校还记得跟这个林飞燕小学五年级时同班同学,那会儿,她从乡小学转过来,别提有多土了。
“林校,你那个手链还有吗?就是刘蓉蓉手上的那种?”林飞燕还迟疑了下,被身后的同学悄悄地碰了下胳膊才鼓起勇气,又怕林校拒绝,“两块五毛一根,我们一共要四根,你有吗?”
林校却是摇摇头,“我不卖东西的。”
拉着张明丽就走,头也不回。
☆、第020章
张明丽不舍地回头看,看见那些伸长了脖子的女同学们,顿时觉得钱都要飞走了,心里就觉得林校傻,“干吗不卖?挣点钱不是挺好的吗?你分入重点班就分傻了吗?我最近都感觉你不对劲。”
不愧是跟林校最最要好的同学,确实是能觉察出来林校有些不对劲,但她并不能脑洞大开的想到林校这个身体里装的是好多年以后的林校,而不是当年那个傻里傻气还自以为自己做的很帅气的林校。
“我哪里有不对劲?”林校半点都提不起劲来的样子,眼睛往上一翻,翻个老大的白眼,“你以为我不想挣钱?可卖给同学们,万一让班主任知道我在跟同学挣钱,不止班主任,别的所有人会怎么想?”
张明丽好像被说服了,右手挠挠右边侧脸,有一些苦恼样,很快地眼睛就亮了起来,“挣钱就是了,干别人什么事!你以前也没在乎过别人说什么呀,现在怎么就在乎起来了?”
林校以前还真不在乎,正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中二年纪,一点都不在乎别人的评论,甚至觉得那些评论都是对她的赞美,别人说她,那都是嫉妒她——
一想起来那些脑残的想法,林校就恨不得钻个地洞把自己给藏起来,也都是过了青春期,年纪渐长后算是慢慢地明白一些道理,道理是懂了,却知道生活不能重复了——她到是一直这么想,没想老天给她个天大的惊喜,她的生活重复了。
“我那是装的,谁能不在乎别人说什么?”林校呼出一口气,努了努嘴唇,“你看你也说不在乎别人的说法,可你上回让班主任罚站,是不是觉得丢人?”
张明丽立马反驳,“那能一样吗?”
她能觉得丢人,可上辈子的林校到是觉得被罚站是非常的光荣,尤其是站在教室外边,空荡荡的走廊就自己一个人在那边,再没有比这个更得意的事,所以初三的班主任说她性格古怪。
林校并没觉得“古怪”这两个字有什么不妥,她甚至异想天开地认为那是对她的夸奖,中二的脑袋,简直充斥着各种让她现在想起来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眼光去看待的事。
“不过我觉得那时候挺厉害的,”张明丽稍顿了一下,似乎很满足当时被罚站在外面的情形,微眯起单眼皮的双眼,眼角微微上扬,她一拍林校的肩膀,“谁有这样的机会?”
简直跟中二时期的林校一模一样,林校重生了,可张明丽还是当年的张明丽,一点儿都没改变,简直让林校真想清洗一下她的脑袋,看看她的脑袋里都装着些什么,呃,装着些什么东西,其实林校也应该清楚。
虚荣,怪诞。
两个人都是,所以她们要好。
她与张明丽一起要好,后来张明丽结婚生子了,两个人才慢慢地越走越远,到后来几乎都不联系了,或者是一年也没能碰过一次面,尽管她们还是生活在这小镇上,就像两个根本没有交集的人一样,成了平行线。
林校耸耸肩,从张明丽身上清楚地看到她自己当年的鬼模样,却是将话题拉了回来,“卖东西给同学,这事儿我从来没想过——”
“有什么不好想的,”张明丽一脸的无所谓,“要不是我不会,我要是会,肯定也会卖,多卖多挣,钱是好东西呀,我这个星期的零用钱都花完了,好烦,我妈不肯再给我。”
“我教你。”林校毫不犹豫,“很简单的,我教你,你就会的。”
“真的?”张明丽喜出望外,可下一秒,她又露出为难的表情来,“你不知道我手工课垃圾似的,能做好这个东西,别开玩笑了!”
“很简单的,”林校不动声色地说着,顺便把腕间的珠链给露出来,瞧见张明丽艳羡的眼神,她愈发地跟没事人一样,“估计半小时都不要,你就能学会。”
张明丽万分惊喜,连忙拉着她的手,“你能教我?”
“当然,我们谁跟谁呀?”林校一脸的真诚。
还真的,张明丽真跟她走了,到林校的家,晚饭都在林校家吃,难得有同学上门来,赵霞还专门多煮了一个菜,烧了盘红烧鱼,那鱼原先有着厚厚的鳞,都给剥掉了,鱼肉白白嫩嫩,吃起来特别的能入味。
张明丽也不太客气,吃了两小碗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