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2)

里正放下茶杯,“你身体不好,手里好不容易有几个银子,还不好好攒着,房子怎么就没法住了呢?再说,即使是有银子,买点水田之类的岂不是比买宅基地来得好?自己就算种不了,也可以给别人种,自己收收租子啊!”

沈凌笑道:“应当的,我准备等买了宅基地再跟大伯说这个事情呢!咱们村里有什么荒地要卖吗?我想买一点种种果树养养鸡鸭之类的。”

里正看了沈凌一眼,“你确定要买荒地,我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荒地虽然便宜,但是却不好打理啊!你还不如好好买点水田,再不济日后也不会饿着。乡下人手里有银钱的时候,可都是买水田旱田的,哪有买荒地的?”

“自然,我已经想好了,多谢大伯关心。”

“好吧!你想好就成。”里正看在刚刚的礼物上,好心提醒了两句,但是沈凌不在意,那他也就不说什么了,反正无论是荒地水田还是宅基地,他都是一样的抽成,过一遍他的手,总能赚到点钱,至于沈凌要买什么,倒是与他没有多大关系。

沈凌决定要买地,里正也就跟沈凌确定了了一下要买的地方,村东头倒是有一片荒地,只是靠近大山,地上很多石头,难以耕种,上面长满了荒草灌木树木,但是好的是里面有一处水坑,常年蓄满了水,要是养鸡养鸭,种种果树,倒是好地方。

沈凌一开始也看上了那里,又跟里正确定买了一处距离村东头的荒地较近的宅基地,才道别后离开,里正坐在屋里有些疑惑,忍不住喃喃自语,“写春联能赚那么多钱吗?”要是能赚那么多钱,怎么那些科举无望卖字为生的书生都没有发财呢?

想了想,到底想不通,也就放弃。

事实上,沈凌确实是没有再写春联,而是去卖了辣椒油的方子,又赚了十五两银子,加在一起才想着要买地的,沈凌有心搞一个类似于罐头厂的存在,他自从来到这处世界以来,就一直在关注这个朝代的一切,甚至去书斋看了好几天书,差点被店老板给赶出来,最后只得以每天给了书斋老板十文钱的租书价钱,才得以继续在那里读书。

后来书斋老板竟然把这个法子在其他读书人那里推广了一下,只要交了押金,再以每天十文钱的价格往外租书,狠狠的赚了一笔,一时间看待窝在他书斋里看书的沈凌,目光也和善起来。

对于自己白送给书斋老板一个赚钱的方式这件事,沈凌也很无奈,这个世界竟然没有租书一说,他也是没有想到啊!不过这方法简单易学,说出去就会被人传播使用,他也没指望卖什么钱,也就放下这事,专心研究这个朝代的一切,看各种杂书历史图志。

这个朝代不属于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代,当然,双儿这种奇特的存在已经让沈凌明白,他来到的是一个异时空,也并没有多么惊讶。

这个朝代叫做晋朝,建国不过百年,算起来皇帝也才传承了两代,不过书斋里读书的人说,今上身体不好,估计第三代也快了,皇帝这个职位一向短命,沈凌也没有什么想法,只是继续关注其他的事情。晋朝建国以来,从最初的贫弱战乱,一直到现在能安稳的休养生息,中间将近动乱了几十年,而战乱彻底停止下来,给百姓休养生息的时间,距离现在也不过十几年,所以总体来说,晋国现在还是贫弱不堪的。

而且前朝抑商,商人不许穿绫罗绸缎,两代以内不许参加科举,虽然前朝已亡,晋国也没有这些抑商的规定,但晋国一直忙着打仗动乱,也没有管过这种事情,所以直到如今,人们还是瞧不起商人,在镇子里县里的富豪,大都是官宦人家,或者大地主之类的,即使是手里有生意,也大多是交给奴仆去做,没有谁以经商为荣,虽然他们也没有谁不经商。

但是沈凌在翻看朝廷发放的官报的时候,还是明显发现了朝廷似乎有改变这种现象的意味,毕竟有心想要提高国力,而商人是绝对不可或缺的,所以,去年的官报还曾经特意提过一件事,商人如果纳税,纳税额度可以和民户等同,算是比之前降低了不少,足见朝廷的心思。

沈凌看了这些之后,才放下心来下定决心要做商人的,只是在这个全民瞧不起商人的时代,他还是暗暗决定做一个儒商,所以,又在书斋买了一些考试用的书籍和往年的优秀考卷之类的,算作参考资料,这才彻底的不再每天往书斋跑,让书斋老板大感遗憾。

第二十二章

沈凌在年前就想着要把买地的事情确定下来,里正收了谢礼,又拿了抽成,自然要表现的积极一点,沈凌一说量地,里正几乎当天就带着人去测量荒地,并且给沈凌舍了尾数,取了个整数,算作七亩地,其实应该是七亩多地的,这也是沈凌这些日子往里正家送礼送出来的成效,一亩地按照二两银子去算,沈凌一共花了十四两银子,才去官府签了字,取回地契。

又花了一两多银子找人在这片地外竖起了土墙,沈凌才去采购鸭子,乡下的鸡长大了会飞,而且大都是窝在树上睡觉,沈凌第一次见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这跟他印象里的完全不一样,这要是养在院子里,不剪翅膀,估计土墙拦截的意义不大,它出不出去纯看它的心情,沈凌才不愿意做这生意,至少等他腾出人手来照顾的时候,他才会准备买鸡来养,现在还是算了吧!

而鸭子虽然也勉强会飞,但是却飞的不高,土墙高一点也能拦住,而且院子里有池塘,鸭子也不会太想着飞出来,只要把灌木砍一砍,处理一下,凭借这块地本身的杂草虫子和水塘,足够这些鸭子自己自给自足的长大了。

沈凌现在手里的银钱不多,花不了那么多钱清理院子,购买果树苗,也请不起人打理,只能先买下了养一养地,放养一点小鱼,养一点鸭子,让它们自然生长去。

而与此同时,沈凌家的新宅也开始动工,足足将近半亩地的大小,实际上这已经是不算宅基地而是荒地了,沈凌找人清理了上面的杂草石块,又请泥瓦匠师傅,开始盖起了沈凌理想中的院子,沈凌想着一定要分成两块,前宅和后宅,但是现在手里的银钱不多,沈凌只打算盖了院墙和后宅,前面先空着做菜地,等日后再作打算。

这么一通下来,沈凌手里的钱花的七七八八,连韩实这个只会听话做事的小孩都忍不住用一种欲言又止的表情看着他,还满脸的担忧,家里只有三亩旱地可种,春节也过去了,没法卖春联,以后要靠什么生活呢?韩实很担忧。

但是沈凌却没有想那么多,时不时的就抽空去山上转悠一圈,还采了很多草药回来辨认学习,直到有一天沈凌突然捧着一支野山参放到韩实面前。

“哪里来的?!”韩实惊呆了,虽然说他们这里距离山很近,山上也确实是是有野山参的,但是,很多时候也只是一些小苗苗,而且还未长成就会被人采走,现在更是连小苗苗都不多见了,韩实哪里见过这么大的野山参。

“山上无意中发现的啊!”沈凌理所当然的道,他才不会告诉韩实,他某天无意中发现了灵泉竟然有促进植物生长的功能,所以最近才一直老是往山上跑,看能不能找到一点适合催生的珍贵植物。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如此大手大脚的花钱,毕竟,钱花完了,他的事情还没做起来,那就尴尬了,他又不能满天下的去说我有灵泉,能治百病,快点来找我治病,必然到时候要勤俭节约,吃糠咽菜,这是沈凌绝对不愿的。

韩实瞪大了眼睛接过山参,又抬眼看了下沈凌,又低头看了看野山参,感觉,自己之前好像又白担心了。

沈凌带着韩实出门去了趟城里把野山参卖掉,沈凌浇灵泉浇的有点多,不过是最普通的野山参品种,硬生生被他浇的跟一颗白萝卜一样粗壮,看起来年份就不低,整整卖了一百两银子,这还是因为只是野山参,并不是什么珍贵的品种。

卖掉山参之后沈凌走在街上忍不住默默咬牙吐槽,丫的不识货,这可是灵泉浇出来的,这么多灵泉可够他自己治病两三回的了,谁知道这颗野山参有没有被他浇出变异来,说不定病人一下肚,病就立刻好了也不是不可能啊!竟然才卖了一百两银子,论价值,它可比什么吊命的千年人参珍贵多了好吗?千年人参能一下肚就让人好起来吗?说不定他的山参就可以。

沈凌脸色黑沉的走在街上,韩实偷偷看了眼沈凌的表情,沈凌的表情太明显了,一点也没有隐藏,韩实还是能看出来的,等沈凌拉着他进了一家店里吃饭,韩实终于忍不住道:“你别这样,那颗野山参能卖一百两银子已经很了不得了,比一户人家的全部积蓄还要多的多呢!”

至少韩实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银子的。

沈凌一心沉浸在野山参一定卖便宜了,店家不识货的心情里,闻言也没有多想,摇摇头道:“你不知道,那颗野山参是不一样的,就是千年人参也比不上它,活死人肉白骨那是夸张了,但是把快死之人的命从阎王殿里拉出来估计还是没有问题的,能不能别只看它是野山参啊!也不想想,一般的山参能长那么大吗?它是特别的,可珍贵了。”沈凌忍不住吐槽。

酒楼里人来人往,韩实和沈凌两人又没有找包间,两个人的对话几乎是完全落入了旁边桌子吃饭的人的耳朵,不远处几个壮汉打扮的男子似乎是听到了两人的对话,酒桌上一阵沉默,只是竖着耳朵听着。

沈凌后知后觉的觉得不对,下意识的转头看了一圈周围,几个壮汉又快速的聊起天来,笑哈哈的模样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沈凌还是没有放下警惕,他刚刚说他的山参能救人性命,倒是可以解释为他们这种穿着粗布衣衫的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满口大话,可是韩实确实是张口将他们身上的银钱的数目给说出来了,正所谓财不露白,若是被人听到,引来窥视,那可就不太好了,沈凌觉得等下他还是去一趟铁匠铺,买几把趁手兵器再离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毕竟出了城,他们还有将近一百里的路要走,若非是为了把山参卖的贵一些,也怕被村里人知道,引来窥视,他们也不至于跑这么远,到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来卖山参。

沈凌警惕心提了起来,也就没有再说话,一心拉着韩实闷头吃饭。

等到沈凌和韩实离开之后,旁边桌子的一桌壮汉也跟着结账离开,不远处两个锦袍男子放下筷子,其中一人对着对面的人道:“不如我们去看看是什么山参?”

“你就听人吹吧!真的才怪,那种乡下人见到个百年人参都了不得了,指不定吹得有多大呢!”

“就当我好奇啊!反正,你我也没有见过能值一百两的山参,这种东西最贵也不过几十两而已,买回去当个稀罕物给娘补身体也好,反正也没有坏处。”锦袍男子温声道。

对面的的人皱了皱眉头,似乎是想到什么,叹了口气,道:“好吧!”反正多好的人参都吃了,也没补出什么成果来,倒不如试试这野山参,即使是没有效果,也无所谓了,就当随便买了点补品吧。

这城里的药房也不多,距离这里比较近的也没有几家,顺着去找也就罢了,找到找不到的,全看天意吧!锦衣男子默默想到。

另一边,沈凌和韩实出了门就找地方定果树苗,毕竟这个东西他们那里确实是卖的挺少的,只能从远处买。沈凌还顺路去了趟铁匠铺里打制兵器,他上辈子最擅长使用的是一把军用短刀,有半个胳膊那么长,又锋利无比,用起来使臂使指,且用力方便,每每逼近丧尸都能一刀断头,他一向很珍惜。

这个朝代也没有什么禁武器的规定,所以沈凌也就让铁匠打制了一把类似的刀具,说是两天之后过来拿,有没有什么用处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也不希望真的遇到危险,但是,出于对前世心爱兵器的怀念,沈凌还是可着好铁往上用好料,争取打出一把极好的刀具来,花费了不少银钱。

两人又在城里逛了两天,沈凌无意中在某家种子店铺里发现了一些草药的种子,虽然没有人参之类的,但是也有一些相对比较珍贵的,值得他往上浇点灵泉的药草种子。

但是沈凌也不可能一直靠卖草药为生,毕竟,卖一次是运气,卖两次是运气,多卖几次,万一被人发现,要是对方心思再细腻一点,说不定会察觉什么不妥,所以这种事情一定要控制好次数才行,沈凌又买了一些其他的种子准备回去种种看。而且,沈凌还找到了一家做陶罐的手工作坊,上门去拜访了几次,却也不说自己有什么目的,搞得对方很是纠结。虽然对方很疑惑,但也是被迫和沈凌相识了。

在城里逛了几天,沈凌韩实两人才准备回去,沈凌取了刀具,载着两大车不同的果苗,和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浩浩荡荡的回家了。

另一边,两个锦袍男子也找到了沈凌卖掉的野山参,花了将近两百两银子才将山参拿到手,两人忍不住暗自摇头,觉得太贵。山参只不过是过了遍手,竟然就翻了一番,真是无奸不商啊!不过对于两人来说两百两也不算伤筋动骨,虽然还是有点心疼,但是为了他们身体不好的娘,也就觉得没什么了,他们即将赶赴边关上任,无法在床前尽孝,也只能靠买点东西找人带回去聊表孝心,可是家里什么珍贵的东西没有,也只有一些稀罕的东西值得一送了。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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