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现在已经开了窍,对于他的事情,慕馨儿其实没有那么担心了。
现在更加麻烦的显然是陆家,虽然他们都决定了,不要那么轻易插手到陆家的事情当中,但有些事儿也没那么容易置身事外。
陆林子刚出院就消停不住,坐着轮椅都跑来找慕馨儿,等着她下班之后约着他们包了个私房餐厅吃饭。
“赫权最近的这些事情也太精彩了吧,简直超出我的预料,我还以为那种负面新闻出来,他这回肯定凶多吉少了,没想到全被你翻盘了!”
陆林子不知道有多高兴,还挺不好意思的说:“其实我还挺喜欢他的。”
想着就觉得自己这番话有点引人误会,连忙解释:“是喜欢他演的戏,他上回那部古装剧我简直太爱了,反复看了两三遍!”
慕馨儿看陆林子眉飞色舞的样子也跟着笑起来:“他若是知道自己有你这么一个粉丝能更高兴。”
陆林子这张脸别说当粉丝了,自己去当偶像都绰绰有余,英气明丽,是一种极为浓郁的美,让人看一眼就难以忘怀,这大概也是生在陆家从小养成的气质。
“不过,你既然挺喜欢他的,怎么没有去见见他?”
以陆林子这样的能力,若是喜欢赫权这么一个偶像,想要约出来吃顿饭,甚至为他做点投资都是轻而易举。
据慕馨儿所知,京都上流社会的圈子里,有很多大小姐都热衷于追星。
只要喜欢上了哪个偶像,就会想方设法利用家里的关系跟这个偶像接触。
她们本身就算得上是白富美,自然比普通人追星更有优势,很轻易的就能接近了自己的偶像。
甚至比如说接近了,再亲密一点的关系都能有。
光是慕馨儿知道的和自己偶像谈恋爱的就有好几个,不过这帮大小姐们也都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和那些男明星谈恋爱也不过就是凑凑热闹。
过段时间嫌麻烦也就差不多该分手了。
陆林子摇了摇头:“偶像就得保持距离,如果离得太近,失去了新鲜感,偶像的意义不就消失了吗?”
这番话倒是说的没错,很多喜欢的情绪都是因为距离感才会让人更加着迷,就和谈恋爱谈久了,失去新鲜感是一个道理。
陆林子撑着下巴,充满期待的说:“我想要的就是远远的支持他,看看他演的剧,偶尔买买他代言的东西就好了,其他的嘛就没兴趣了。”
“你这才叫做真正合理的追星方式,应该全国推广。”
慕馨儿揶揄道:“可惜大部分人和你的想法都是相反的。”
陆林子精致漂亮的眼睛眨了眨:“所以她们的爱保持不了太久呀。”
顾景寒悠悠说了一句:“能不能别讨论这个人了?”
陆林子正想问为什么,慕馨儿就意有所指的说:“因为啊,一讨论赫权,咱们这里就会有个人打翻他的醋坛子,到时候满屋子都是酸味……”
陆林子后知后觉明白了:“噢,原来如此,没想到顾总你竟然还会吃别人的醋,我还以为你吃定了馨儿,根本就不担心会有人来把你的宝贝抢走呢。”
顾景寒冷哼一声:“防人之心不可无。”
也就是说无论这个人现在看起来有没有危险,都必须小心地方,尤其是当他发现,赫权对慕馨儿有点意思的时候。
更要把这人放在一个危险的位置上,随时拉响警报,绝不可能给赫权过多的机会。
慕馨儿当着陆林子的面也不怕调侃:“你是不知道他吃赫权的醋吃的有多厉害……吓得我以后我都不敢跟他有工作上的接触了。”
“没有接触更好,远离这个人。”
陆林子看着顾景寒脸上毫不隐瞒的占有欲,不仅有些羡慕:“你们的感情真好。”
她身边恋爱、结婚,各种各样感情关系的人都有,但从来没有哪一对像是他们一样。
好像天生来就该在一起似的。
没有误会,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