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461节</h1>
现在李龙庭和齐芳华的意思,则是准备将正在上高二的李辉直接送去美国完成高中学业,然后报考耶鲁大学或者哈佛大学的法学专业。
有这样的改变,源于齐芳华大哥家儿子,也就是李辉大舅家的大表哥齐敬之。
齐敬之今年二十五岁,是八四年从q大建筑系毕业的一名高材生,大学毕业后考取麻省理工学院建筑学系的公费研究生,现在已经硕士毕业正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齐敬之在与齐芳华的通信中,得知李龙庭和齐芳华有意送李辉出国留学,根据自己的学习经历,向齐芳华提议与其等李辉大学毕业才送他去留学,不如直接送李辉去国外完成高中学业。
李辉的年龄不大,可塑性强,对语言和生活习惯的接受能力也强,更容易适应国外的生活。
齐敬之在与齐芳华的通信中,举了许多身边真实的例子,同时也拿自己的实际体会阐述了提前去留学的优劣,根据齐敬之的分析优势相当明显。
齐敬之的建议深深打动了齐芳华那颗疼爱儿子的慈母心。
李家几辈从军,在军界的势力的确相当不俗,可是随着和平年代的持续,特别是李龙庭在军界的升迁速度,让齐芳华感觉到李家在军界的势力渐渐走向弱势。
再说,作为一名比较资深军嫂,自然十分清楚军人付出的远远超过常人想像,作为一个母亲,齐芳华不希望自己的独子再吃那些苦,因此让李辉读书,取得更高更好的学位自然成了齐芳华心中的一种执着。
目前送李辉去国外继续完成高中学业的事还在考虑之中,至少李振海夫妻那里还没有松口,毕竟像李家这样的层面,送孩子去国外留学不是大的问题,问题是李辉还只是个高中生。
不过齐芳华并没有放弃,已经托齐敬之在美国替李辉寻找合适的高中。
第四百九十七章让王秀诚搭便车
当然让齐敬之替李辉在美国找合适高中这件事,李龙庭和齐芳华是瞒着李振海和李夫人的,不过倒是没瞒着李龙跃,毕竟李龙跃也有几个同学正在美国留学,多些途径打听也能多些消息,以后李辉出去也能多些人帮忙看顾。
当然这件事,齐芳华私下也与王秀英进行过交流,虽然齐芳华没有明说,王秀英却能从中感觉到齐芳华的意思,她希望王秀诚能与李辉一起去美国,两人就能有个照应。
王秀英听了齐芳华的打算,自然也是心动的,不过她一向沉得住气,尽管心动却没有什么表示,毕竟齐芳华当时也只是那么一说,并没有邀请王秀诚与李辉一起出去读书的意思。
这会儿李龙跃听王秀英问起这件事,也没细想王秀英问话之外的意思,只点了点头道:“没错,我大哥大嫂有这个意思,正等着敬之的回话呢,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最迟二月底就得报名。我大嫂已经把李辉的报名材料准备得差不多了。不过他们到现在也没敢告诉我爸妈,我想我爸妈应该没那么容易就答应这件事。”
果然与自己想得差不多,王秀英沉默片刻最终还是将自己在得知齐芳华打算之后根据前世经验总结出来的一些经验说了出来:“据说美国的高中是四年制,即九年级到十二年级,相当于我们国内的初三到高三。对外招收九至十一年级,也就是初三到高二的学生,李辉现在已经是高一的学生,要去美国读书就得抓紧时间申请,如果再拖一年就得比国内的孩子晚一年上大学了。
时间这么紧也不知道能不能申请下来,说真的,听大嫂说准备将李辉送去国外读最后一年高中,我也挺心动的。
如果时间实在太紧,我个人的建议不如安心在国内参加高考,同时在高二或者高三上学期报考toefl、参加美国sat考试。
有了这两项成绩他们再一边参加国内高考,一边申请美国的大学,我也不知道对不对,反正我个人觉得他们即有国内高考的成绩又有toefl和sat成绩,只要他们的成绩过关,申请美国的名牌大学的成功率会更高,而且就算申请不成功也不会耽搁他们的学业。”
李龙跃在得知李龙庭和齐芳华对李辉的打算以后,也从多方打听过相关情况,只不过时间太短,所打听到的情况自然不如王秀英所知道的多。
事实上,李龙庭和齐芳华也是知道这些情况的,不过还是想要搏一搏,很快就收到了齐敬之打的越洋电话,结果与王秀英所说的没什么差别。
美国方面接受申请有最高年级是十一年级,也就是入学就读高二,而李辉现在就已经是高一学生,如果一定要申请,自然皆大欢喜,如果一次申请不成功,第二年再申请的话,就算成功只能多读一年高二。
齐芳华就留学问题与李辉进行了交流,李辉却表示不想那么早去国外留学,希望在国内读完高中学业并且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