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2 / 2)

转而,心里对里面的厨师等人一阵膜拜,大夏天里,能在厨房里呆得住的人,才叫变态。

孙韶一边自娱自乐地在心里给自己逗趣,一边带着食物往休息室走,半途上和范旭阳等人恰好相遇。

“小勺儿,你真深得哥哥们的心思,哥哥们就差没饿成干尸了,赶紧的,端进去。”阿船双手拿着鼓锤夸张地欢呼了一声。

四人先后走进休息室,休息室的角落里正做着一个红衣大波浪头的女人,看到众人进来,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懒散地道:“行了,午夜场开始了,我出去了。”

阿船和赵卓两眼发着红光地傻笑着,看着红衣女从他们身旁经过,逗留在孙韶面前,“咦,旭阳,你们队添人了?”

赵卓:“罗姐,这是我们家阳阳找来的顶班,孙韶,乖着呢,你别随便调戏人家。”

“哦。”红衣女点头,妩媚地横了一眼赵卓,眼波流转,给众人抛了个媚眼,扭着水蛇腰出门去了。

孙韶这才眨眨眼——刚刚那是罗美玲吧?

没想到八年前,她原来真的是在酒吧里驻唱的歌手。

想着,孙韶心底既不是滋味,又有些庆幸。

他知道,再过一年左右,时龄二十九岁的罗美玲就会被乐界知名伯乐发现,开唱就是妖冶御姐风,为人又爽利强悍,伴随一路机缘,在她三十五岁之际,成为乐坛一姐。红到能顶下乐坛女歌手半边天的程度,不可谓不让当初的孙韶羡慕嫉妒恨。

同样做歌手,别人硬是比他神气千百倍。但这也恰恰说明了,他确实不适合走那条路。同人不同命,这点他早该看清楚。幸好,他有机会重来,早点看清楚自己的位置,就不用再去浑浑噩噩地磋磨自己。

“小勺儿,你都点了些啥?”范旭阳垮着脸盯着面前的食物,伸手拨了几趟,实在不知道该挑哪样下手。

孙韶瞅了一眼,仰头想了想,“……不记得了,我翻着菜单随手点的。反正都是我没见过的,也不知道哪些好吃。”

“噗!哈哈哈——”旁边的三个队员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阳哥,你真没品味,辉哥这里的菜色都是辉哥自己研发的,多少老饕偷着摸着都要过来装模作样品一番,后厨天天紧你换着花样吃,还不收钱,你还苦着脸,城哥知道的话,肯定得抽你。”

范旭阳撇嘴,随意端了一碟下来,走到沙发前坐下,“我这叫谨慎。”

三人对他耸肩,各自选了看得对眼的食物,围着沙发坐下吃喝起来,看来,对范旭阳四人来说,这几样食物应该是很合胃口的,四人吃着吃着,便开怀了,眉开眼笑,手里不停,嘴上也忙着。

“一个酒吧,整天弄这些花里胡哨的,真不务正业。”阿船一边吃一边捏着自己腰上那圈小肥肉,“搞得我见天长膘。”

“你别吃不就成了。”许晔凉凉地接话。

“你不废话呢吗?一天也就在这里吃点白食,还是这种让人差点吞了口水的白食,谁舍得不吃?”

孙韶很得趣味地看着几人你来我往的样子,眼角的光瞄着他们盘子里以光速在减少的食物——这么猎奇的食物,普通人还真能吃出个二三五来啊,下次试试。

“对了,小勺儿,你吃过了没?”范旭阳挤空问孙韶。

“吃了,一位大厨哥给我做的炒饭。”孙韶点头。

“炒饭?”四人都是一怔,“这里还有这么‘平凡’的食物?”

“大厨哥是谁?”紧接着众人又问道,心里暗忖,是不是哪个配菜工看小勺面生,懒得理他,随手抄了饭给他。

当初他们乐队签协议的时候,白纸黑字可是写了,乐队里的成员在酒吧里的酒水和食物是免费的,凡是菜单上有的食物和酒水,他们都是能随意点的。

“易辉。”孙韶看众人神色,有些不解。

众人“啊”地张大了嘴,而后互视一眼,又沉默了。

孙韶:“怎么了?”

范旭阳三两下扒拉完自己的那份饭,用脚踢了踢其他的队员,说道:“我带小勺儿先回去,明早我们还有培训课,你们吃完,把我们的乐器给收带回去。”

三人一边吃一边点头。

走出了酒吧后,孙韶心里暗暗琢磨了一下,还是戳了戳范旭阳,问:“你们刚刚怎么了?这酒吧里是不是有什么忌讳,有,你最好提前跟我说了,省得我以后不小心触人家霉头,惹了一身腥。”

范旭阳挠挠头,停顿了一下,解释道:“其实不是什么忌讳,就是一些成年往事,但是刚刚在人家地盘上,总不好随便说人家闲话,辉哥人其实挺好。就是有时候做菜上有些……”

“极端?”孙韶提供词汇给范旭阳。

范旭阳点点头,“我们跟辉哥也不熟,但是我们高中毕业出来唱场的时候,就一直在辉哥这家店里唱了,总得来说,辉哥还算挺照顾我们的。”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辉哥出身不太好,很小就去学厨了,一开始学的是杭帮菜,后来出去了几年,好像天南海北,国内国外跑了不少地方,学得也就越来越多了,好像还参加过一些大大小小的比赛,前期成绩都很不错,后来接连有两场国际间的盛大比赛都失利了,成绩不好不说,水平也受到业内人士的严重怀疑,当时批得也狠。”

“为什么?”

“因为他做得是家常菜,那些评论员说,太缺乏创意,而且不尊重比赛,菜式太简单,根本看不出厨师对各种食材之间口感的平衡和搭配一类的,反正肯定还说了些什么专业术语一类的吧,我也不知道。”范旭阳耸肩,表示隔行如隔山,自己其实挺“无知”的。

孙韶半垂着眼皮子沉默,一段从别处听来的往事,范旭阳只知道这种事多少是别人心里的梗,不好随便在别人的地盘上宣扬,但最终说出来的口气,也只是说别人的一段故事。

就像他自己,如果没有重生,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大概也就是别人口里的一段故事。孙韶心里蓦然升起了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味道。

范旭阳拦下了一辆出租车,按着还在发呆的孙韶,将他塞入车内才接着说:“后来,辉哥就基本不做厨师了,开了几家店,有像这样的酒吧,也有一些饭店和餐馆。辉哥基本都是聘了人回来管理,他就一个劲地研发各种充满‘创新’的菜式,乱七八糟,各种人类想不到的搭配。

“你还真别说,这么一弄,辉哥反而又出名了,这三年,先后好多大赛特地发函邀请他出赛或者去做评委,他都从来不去。除了研发菜式,他平常就不做菜了,更别说给别人做菜做饭了,研发出来的菜式,基本都是交给他手里的厨师团队去做,他自己从来不上手。”

说到这里,范旭阳脸上才露出新奇的笑,“我在这里唱了三年了,都没尝过过辉哥的手艺,你倒好,一来就尝上了,只是可惜,就是一盘炒饭。什么时候,能吃上辉哥亲自研创的新菜式,也就不枉此生了。”

孙韶失笑,弯着嘴角看范旭阳脸上发癔症一样的梦幻神情,然后单手撑着下巴,扭头看车窗外疾速向后倒退的夜景。

也许正是因为他想吃的是炒饭,对方才愿意给他做,如果他想吃的是那些菜单上的奇怪菜式,做的人,大概就不是他了。孙韶脑子里蹿过这个念头后,又想起那天在面馆时,黄毛跟自己说的话,“我们大厨把你当知音了。”

无奈的人原来哪里都有。

不是我们不够好,而是时代变换的太迅速,孙韶想着小时候跟母亲在一起时的光景,那时候,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能吃上红烧肉,和母亲幻想未来的每一天幸福日子。家常菜确实没有大的心意和创新概念,但以孙韶这个没有什么超敏味觉或五感的,用带着农药残留和浸泡在各种毒物里的食物养大的普通人看来,家常菜能做到不分老少阶层都能说一声好吃,才是最考验厨师功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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