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她现在才二十岁,但是经历了重生,如今已经多拥有了多一世的阅历,在人生中起起伏伏,有过高峰,但也跌至谷底,她的心境,早就不是当年二十岁时的单纯任性可比了。
要起来,没准现在的迟生心性也不如她。
因此,叶秋桐认定,只要迟生是向着她的,其它的家里人对自已有什么看法,她都能忍受,并且她也相信,自已早晚会改变他们对她的看法。
叶秋桐“啪”地折断一根稍长的干柴,将它灶膛里,如果娘家妈妈钱秀花看到这一幕,肯定会吃惊得把嘴巴张得的,因为叶秋桐从就没做过烧火做饭这样的活。
钱秀花肯定难以相信,秋桐能把灶火烧得这么利落,这哪还是她娇生惯养的女儿?
“嫂,这么早起来做饭啊?辛苦你了!”
一个粗嗄的公鸭嗓响起,叶秋桐楞了下,回过头,一看是迟瑞,迟生的弟弟,迟丽的哥哥,也是迟家继迟生后第二个考上一中的人。
现在迟瑞在县城一中读高二,还有明年就要参加高考了,所以学习时间抓得,即便是结婚,他也是昨天下午上完课,才匆匆赶回家。
迟瑞瘦瘦高高的,架着付近视眼镜,头发有点长,乱蓬蓬的,特别符合书呆的气质。仔细一看,他长得还挺象迟生的,当然,是斯文、书呆版的迟生。
“迟瑞,早啊!”
见迟瑞叫她嫂,叶秋桐心里甜丝丝的,看来,这个家里,也不是没有人认可自已。
“嫂,我马上要去赶车了,我和班主任就请了昨天晚自习的假和早自习的假,要在上第一节课前赶到。我先走了。”
又是一个不吃早饭的。
叶秋桐听了,想了下,对迟瑞道:
“你先去刷牙洗脸,我帮你热两个,你就着米汤填填肚。”
“好。”
没想到这个嫂这么关心他。迟瑞心里也是一阵感动。
和妹妹迟丽喜欢听村里的家长里短不一样,迟瑞一心扎进学习里,就算是放假回家,也是在家里做习题,研究学业,因此学习成绩一直排在县一中的年段前十名。
一中的老师们都特别看好他,觉得他是北大、清华的料。
这年头,大学的录取率特别低,一个班有四五个人能考上大学就不错了,迟瑞被老师们寄予厚望后,学习更加拼了。
因此,他对于叶秋桐在村里的风评并不清楚,只是凭直觉,觉得这个嫂落落大方,又会关心人,顿时平添了几分好感。
叶秋桐看着迟瑞去刷牙洗脸,顿时忙碌起来。
她从碗柜里拿出昨天喜宴剩下的,把煮稀饭的大锅锅盖反过来盖上,再把放在一块碟上,这样被锅里的热汽熏着,很快就热了起来。
其实稀饭再煮一刻钟就熟透了,叶秋桐把拿到饭桌上时,用饭勺捞了一下锅里的稀饭,见稀饭还未开花,便捞了一碗干饭给迟瑞吃。这时候捞起来的米粒已经熟透,但是却依然保留着米粒本身的弹性,因此十分爽口好吃。
叶秋桐自已几十年没吃过捞饭了,以前在娘家,钱秀花每天早上都会捞一碗干饭给她吃,也只有她有,她爹和弟弟都没有。
起来,放在农村里,钱秀花真是奇怪的母亲,竟然疼女儿比疼儿更甚。一想到这里,叶秋桐便特别想念母亲,恨不得立即去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