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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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莞考虑到天要冷了,砖地会返潮,时间久了它会得关节炎,翻箱倒柜的找出一件破旧到不行的棉衣,给它垫在地上。

“地瓜,趴这儿来!”

沈莞指着桌子旁边的破棉衣,地瓜却只是翻开杏仁眼,瞟了她一下,就把脸藏蹄子里去了。

“地瓜!”沈莞又叫。

它一动不动。

“地瓜!”沈莞还叫。

它就是不动。

无语,沈莞只好把棉袄拎过来,直接罩住了狗头。

“你就倔吧,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犟种狗,我真是服了!”

沈莞气呼呼的坐在床上,接下来让她更生气的是……

名叫地瓜的大狼狗,默默的起身,用嘴巴跟蹄子并用的,将棉袄铺平在床边,安逸的卧上去了。

第61章 两人一狗注定的缘分

陆霆霄今天早上去的晚,回来的时候也很晚了。

沈莞跟家人猜他应该在部队吃完饭,于是没有等他。早早吃完晚饭,就各自回屋休息了。

陆霆霄进门的时候,沈莞正坐在桌子前看书呢,见她脸颊鼓鼓的,还以为她是因为自己晚归生气,刚要开口解释,他的脚边就走来一只大狼狗。

才第一次跟陆霆霄见面,地瓜就伸着舌头哈气,摇晃着尾巴一副讨好的姿态。

这一幕被沈莞看在眼里,气得肝儿直颤歪。

“臭地瓜,你倒是会挑人巴结!”

“哪儿来的?”陆霆霄也很喜欢狗,蹲在地上抚摸它的头。

地瓜也很享受,眯着狗眼,乖巧的任他抚摸。

陆霆霄看向沈莞,想起了上半年,他从战友家里抱回来一只小狗,但被沈莞嫌弃乱拉尿,逼着他把狗还了回去。

“还能哪来儿,我在狗市上买的,花了三十块呢!”沈莞瞅着地瓜巴结男人的样子,简直没眼看!

陆霆霄摸了地瓜一会儿,它就躺在地上,掀开它的大肚皮让他抓痒。

“怎么买只公的?”陆霆霄好奇。

“公狗漂亮呗!”沈莞朝地上瞥了眼,酸溜溜地说:“哪知道是个犟种,一点儿不懂人话!”

“它叫地瓜?”陆霆霄好笑的确认。

而随着他叫出‘地瓜’两个字,狼狗从地上爬起来,乖巧的坐在他面前卖萌。

“嗯,随便取得。”沈莞对这狗失望透顶,见它跟陆霆霄亲热,全当是给他买的,收心专门看书。

而陆霆霄也很快就从这狗对人的态度,以及反应里,看出它品种很好,很聪明,也很有规矩,到狗贩子手里之前,应该是被人专门调教过。

“地瓜,过来。”陆霆霄一招呼,狼狗就屁颠屁颠儿的跟着去了,看见挂在门上的狗绳,他顺手拿起来,带它出了门。

“对了。”他很快又返了回来,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几张十元纸币和一些零散的毛票,放在桌面:“这个月的津贴,你拿着。”

沈莞见有钱收,眼睛立刻从书本上挪过来,笑眯眯地看他一眼,低头开始查钱。

等她数完,再抬头,门口已经没了男人的声音。

沈莞的手里十块钱总共有四张,零钱则是三块五,她起身将四十块钱锁好,三块五毛钱留着,走到小床边,给男人压在枕头下面。

随后,她回到书桌前,继续学习。

……

陆霆霄牵着地瓜在乡路上散步,不同于跟沈莞在一起,地瓜跟着他非常的老实,走路也是紧贴着他小腿,不快不慢,每当听见有异响,它还会机警的竖起耳朵,保持警惕。

陆霆霄好笑的在它头上摸了摸,他觉得训练一只狗,远远比训练部队里那些新兵蛋子要容易。

这一届招兵,三个营队总共招上近百人,陆霆霄刚刚上任,就遇到了一件比较棘手的事,一天处理下来,结果还不尽人意,若不是沈政替他在部队守着,他今天晚上恐怕都回不来。

而沈莞买回来这条狗,无疑是他一天疲惫下来后的——惊喜。

他在脑海中想象她一路牵狗回来的样子,定然是管不听,也拽不住,出了好多糗,若不然不会见了他就满肚子抱怨。

银色的月光铺洒在大地,同样笼罩着一人一狗。

男人的身上似乎包裹着一层银辉,背脊挺拔,身姿修长,眸光可见点点光晕,映衬着漫天星子,军装加声,灼灼其华。

“宵子遛狗呢?你媳妇儿弄回一个这么大的家伙,根本就说不听,你可得好好帮她管管。”有邻居从地里回来,帮沈莞向他告状。

坐在旁边的地瓜像是听懂了,哼哼唧唧的扒拉起男人的裤腿撒起了娇。

“嗯。”陆霆霄道别邻居,扭头看这只狗,抬起手在狗头上抚摸。“我知道,你是一只好狗。”

“嗷呜。”如同早就注定了的缘分,地瓜顺势坐在地上,不停用狗脑袋蹭他裤腿,表示对他的喜欢。

陆霆霄遛狗半个多小时,等它拉尿完了带回来。

尽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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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不肯乖乖服从沈莞,但她还会在狗盆里填够食物,让它饿了就有东西吃。

地瓜进门就开始哐叽哐叽的喝水,陆霆霄给它解开狗绳,去院子里面洗手。

沈莞也学的累了,合上书本,拉上帘子准备进被窝休息。

要么沈莞怎么觉得这只狗聪明?

白天,它任由沈莞怎么说都不听,到了晚上,吃饱喝足也对男主人有了信任,才从帘子底下钻过来找沈莞。

见沈莞躺着不理它,地瓜将狗头搭在床边,不停拱她的手。

“干嘛?你不是喜欢他吗?跟他睡去,别吵我!”沈莞赌气地翻了个身。

“呜呜。”地瓜发出可怜兮兮的动静,两只前腿扒在床边,尝试着用鼻子拱人。

“你故意的是不是?”沈莞无奈的坐起来,指着它命令:“把你的脏蹄子给我拿下去!”

这回,地瓜老实巴交的听话了,乖乖的坐回到地上,耳朵也拉耸着。

“你就吃定我喜欢你,先巴结他,再来巴结我是吧?”

没错,沈莞是懂狗的。

因为它在进门就嗅到了两个人的气味,它确定沈莞喜欢它,会对它好,却害怕另一个主人不愿接纳它,所以才紧张,不安,多停留在陆霆霄的‘领地’沾上他身上的味道,表明向他臣服。

它见到陆霆霄对他示好,乖乖听话,服从,在从他身上获得与沈莞同样的安全感后,才真正把这里当成家。

沈莞不知道自己买下它之前,都经历过什么,毕竟已经是快要一岁的狗。

但她推测,那应该是一段不太好的经历。

最后,她看着它那两只杏仁眼,明明长得结实又魁梧,却憨得像只傻狗等她原谅,心软又好笑。

“过来。”她招了招手。

地瓜马上跑过来,热情的用嘴巴舔她的手。

沈莞在狗头上褥了一会儿,咯咯的笑声隔着门,传到院子里。

陆霆霄洗完了手,知道沈莞摸了狗,拿起毛巾用水打湿,又涂抹上一点香皂,连着盆一起,给她端进了屋。

第62章 脚疼

这几天天气反热,沈莞睡觉都是穿着夏天的背心,她坐在床边跟狗互动,完全没有防备帘子会被掀开。

陆霆霄也忽略了这一茬,但他进都已经进来了,见沈莞拉起被子,他别开眼,将毛巾递过去。

“擦擦手再睡。”

沈莞“哦”了一声,从被子里探出一只胳膊,把毛巾接了过去。

“地瓜,去睡觉。”陆霆霄语气透着命令,但是并不凶。

地瓜亦如刚才那般服从,对沈莞叫唤一声,像是说晚安,之后从帘子下钻出去了。

沈莞擦完了手,还是隔着被子,将毛巾递给他。

这欲盖弥彰的动作反而让她露出的手臂越发显眼,不同于在外风吹日晒的脸跟手,它白嫩、干净,让人想要忽略都难。

陆霆霄快速的接过毛巾,丢进盆里,刚要往外走,沈莞就将他叫住了。

“那个……趁着水刚好,我想洗洗脚。”

“好。”陆霆霄将盆放在地上,抬脚便走了出去。

沈莞确定帘子拉上了,掀开被子,将脚放进水盆。

住在农村就是这样,能自己拥有一个盆洗完头再洗脚,反反复复只要冲洗干净,就全当它不脏。

沈莞刚过来足足花了半个月才适应过来,这会儿她的心思完全不在盆上面。

随意的拨弄水花,她脑海中重复的是陆霆霄匆匆逃跑的画面。

她有那么吓人么?

至于他跑得那么快!

沈莞都有些怀疑自己的魅力了,他再正经,天天守着个大姑娘同吃同住,咋能一点儿心思都不起?

除非他在某些方面不正常!

沈莞想到这里,突然萌生起想要试探的想法,且,很快加以行动。

“陆霆霄,水温有点儿凉了,你能帮我加点热水吗?”

“好的。”陆霆霄在小床上回答,起身走了过来。

短短的几步,沈莞的内心也在害羞挣扎,这么明晃晃的‘诱惑’,会不会显得她这人很随便?

但是,这些想法,都在陆霆霄掀开帘子,目光凝滞,通红的耳根子上被她抛却。

她在心里告诉自己:他们是夫妻嘛,都同床共枕了,露个大腿又有什么?

“你愣着干嘛,快点儿啊。”

沈莞下身穿的是一条大裤衩,两条白净的腿就那样搭在床边,自然,随意,完全没有了刚才的避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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