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121节</h1>
诗韵见韩玉盯着那黑不溜秋的东西,不明所以,掏出帕子给韩玉擦嘴:“二夫人,您怎么了?”
韩玉尚未开口,一名丫鬟面色惨白地冲了进来,像经历了一场生死大劫,眼底满满的全是惊悚:“二夫人!二夫人!不好了!有人……有人死在我们后院了!”
韩玉在诗韵的搀扶下来到积雪遍布的后院,梅树下,雪影扶苏,斑驳琼枝婆娑起舞,一名穿粉红色毛绒比甲的丫鬟平躺在幽幽冬景中。
众人的视线缓缓上移,扫过那双黑漆漆的眼眶时,一股恶寒遍布全身,再上移,发现她的脑袋被削平了,眉毛上空空荡荡,显然,大脑已被掏空!
不经事的丫鬟已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韩玉忍住无边无际的恐惧和恶心,走近一看,是春玲!
再联想她喝的美味无比的脑汤和滴溜溜的黑珠子,韩玉再也忍不住胃里的翻腾,扶着树干将那春玲白花花的脑浆吐了出来……
这一刻,她才深深地意识到,有些人是她永远也得罪不起的!
却说韩正齐拿到了锦盒之后,连夜赶往摄政王府。
书房里,慕容宸瑞负手而立,通过四四方方的窗子眺望着无边的飞雪,即便不言不语,身上依旧有股凌然的气势,那气势稳如泰山、犀如宝剑,烛火照着他健硕的背影,竟勾勒出了沉重而锋利的火芒。
慕容宸瑞的房内从不熏用炭火,在他看来,冰冷的天气更容易保持头脑清醒。
韩正齐双手呈上锦盒,尽管室内与室外的温度一般无二,他却生生被摄政王的威压给逼出了一身冷汗。
“怎么得到的?”慕容宸瑞淡淡地问道。
韩正齐据实相告:“桑楚沐将它交给了二女儿桑玥,微臣命堂妹趁桑玥赴宴之际,将其偷了出来。”
慕容宸瑞并不转身,只微扭过头,在不太敞亮的光线下淡淡扫了一眼韩正齐手中的锦盒,道:“打开。”
“这……”韩正齐一怔,略有些迟疑,这种迟疑落在慕容宸瑞的眼中可并不是什么好事,韩正齐低头,揭了白纸黑字的封条,尔后用内劲扯掉精致的金锁,再缓缓打开。
咻!
一支飞镖夺盒而出,闪电般刺入了韩正齐的右眼!
“啊——”一声惨叫,韩正齐拔出飞镖,倒地,不省人事。
慕容宸瑞收回淡漠的眸光,再次眺望飘飞的大雪。
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不管是敌人还是盟友、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但凡得罪过她的、或者打了她注意的,她都会豪不心慈手软地反击。
什么封条,只怕是她自己打上去的,这支飞镖,根本是为他准备的!
慕容宸瑞行至韩正齐的身边,蹲下身,打量着方才令他生疑的金锁,正是这把明显带了女儿家手艺的金锁令他察觉出了端倪,可聪明如桑玥,为何留了个天大的破绽?
慕容宸瑞看看金锁,再看看不知死活的韩正齐,忽而心下了然,不由地哈哈笑出了声。多少年了,记不清多少年没有开怀大笑,今日破天荒地被一个小丫头片子给逗乐了。
这招借刀杀人真是绝妙!偏韩正齐还有一息尚存,她留给他一道答案十分明显的选择题。
她是在示好,亦是在威胁。向他巴结示好的人比比皆是,可胆敢威胁他的,桑玥是第二个。
第一个,是那世间绝无仅有的女子。
他唇角的笑弧越来越大,眼底的波光越来越幽暗复杂。
“王爷,容侧妃求见。”
“让她回吧,本王今晚在书房歇息。”
……
夜月如钩,寒风萧瑟。
慕容拓身穿一袭夜行衣,只露出一双黑宝石般璀璨的眸子,与以往任何一次不同,这双眸不再清澈无瑕,而是写满戾气和血腥,随着他每一次的凝眸,每一次的出剑,都会有数条生命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这风雪漫天的夜晚。
北齐皇宫的守卫十分森严,较之没有天子妃嫔的南越皇宫,这里可谓是复杂太多、热闹太多。冷不丁地就会撞上行色匆匆的奴才和严阵以待的侍卫。
第三次夜探皇宫,他总算摸清了皇宫的布局。
北齐皇帝年近五旬,算不得明君,但也不昏庸,至少并不沉迷于酒色,日日上朝,数十年如一日,从未间断。但他有个致命的弱点,便是膝下空空,无子嗣即位,因此他的兄长、他的弟弟将朝中大权剥离得四分五裂,从前元老们在世时尚能维持表面的平和,殊不知时光荏苒,岁月蹉跎,正如他华发丛生,北齐的良将也在一场又一场的战火硝烟中陨落于无形。
他如何不知,这都是那些贪心的兄弟使用的压榨皇权的一种手段?逼死所有栋梁,再无人捍卫他的时候,一举攻灭皇城,至于帝位最终鹿死谁手,只能再兴起一场内斗,一决胜负。
“咳咳咳!”沙哑的咳嗽在静得几乎能听见心跳的殿堂显得异常突兀,宫人们熟知这位皇帝的习性,他若不叫你上前,可千万别擅作主张嘘寒问暖,他除了习惯于被自己打扰,其它的,都是他极其厌恶的。
比如,慕容拓的出现。
当慕容拓持剑抵着赫连风的下颚时,赫连风笑了,那笑声略显苍白,却又不失威仪:“朕等你许久了。”
慕容拓冷冷一笑,这个老皇帝倒也不是傻子,他之前摸不清格局,便故意闹出各种动静,一些重要的宫殿周围增多了两倍的御林军,他再从中一一进行排除,找到了老皇帝和一些受宠妃嫔的居所。
如果老皇帝好色,兴许他能抓了他的爱妃什么的,可当他看清那些妃嫔的样貌时,立刻打消了上述念头,好老啊!好丑啊!见惯了楚婳的国色天香,再看那些资色平庸、老迈如妪的女人,他真是难以置信,亦深深觉得他的父王艳福不浅。
“老皇帝,我是南越特使,给你两条路,一是臣服南越,我替你摘了那几个愣头青的脑袋,并签订友好合约;另一条路是死在我的剑下,那几个愣头青自相残杀之际,我南越大军趁火打劫,毁了北齐的千秋万代。”
慕容拓讲这话时,嘴角挂着玩世不恭的笑,仿若只是个纨绔子弟随口的一句闲聊,但赫连风像剥洋葱一般排除了他笑意里的戏谑,得到的是一股坚如磐石的执念。
不得不说,这个年轻人很懂得拿捏住人的软肋,两条路之间的对比太过明显,都是沦为阶下囚,但第一种情况可保百姓安居乐业,第二种,只会血流成河、横尸遍野。
他赫连风终生清廉,不妄想垂名青史做那千古一帝,但万万不忍置万千黎民于水火,成为赫连家族的千古罪人。
“唉!”慕容拓收起剑,不请自来,在赫连风的对面坐下,一双穿着黑皮靴的脚翘上了堆满奏折的案桌,鞋跟刚好压在一个提倡增加百姓赋税以作军用的奏章上,他叼起一支笔,将慕容锦的亲笔文书扔到赫连风的怀里,含糊不清道:“老皇帝,想通了没?我可没时间跟你耗!我娘子还等我回家守岁呢!”
赫连风仔细看了慕容锦的文书,上面拟定的条件十分诱人,并无过多的苛捐杂税,只割让几座富饶的矿山,并每年朝贡少量的高原烈马,而作为回报,南越会给出丰厚的银响和冬季的日常生活物资。北齐是游牧民族,士兵们骁勇善战不假,但每年冬季,食物匮乏、衣衫单薄,不知冻死多少百姓和羊群。这是屹立于草原上亘古不变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