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李伯庸脸色惨白到了极处,他明白了,自己是被林振南阴了!
“他儿子虽然是我杀的,但你也脱不了干系,我太了解这狗日的了,你觉得他会那么容易跟你和好?”
罗恒拍了拍他的面颊:“可怜哟,被人卖了还在跟人数钱,不过看到你这么糗,不知道为什么,人家觉得心里好爽好爽。还有,谢谢你的礼物,一千万美金,勉强够我来杀你的酬劳了。”
“不要!”李伯庸大叫起来。
“哎呀呀。一般说不要就是想要嘛,小爷会满足你的。”
罗恒没有用枪,而是用刀。
第一刀插进大腿,换来一声杀猪般的惨叫。
“这一刀,为死去的老校长。”
第二天插在肚子,血流如注。
“这一刀,为上辈子你欠小爷的血债。”
第三刀直接抹在了咽喉,鲜血飚溅,顺便带走了这位市长大人所有生机。
“第三刀,为天上的英灵,为地下的尸骨,还有小爷心中矫情的良心。”
李伯庸死了,眼睛睁得老大,死不瞑目。
罗恒也好似耗光了所有的力气,瘫软在了地上。
他几乎没有任何力气了。
素来自诩男儿有泪不轻弹的他,有眼泪从脸颊滑落,滴答滴答,牵连成线,如洪水绝提。
上辈子害得他不人不鬼,同时也害得无数人家破人亡的绝世大奸人的李伯庸,就那么死了。
他再次确认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一个人无论再怎么坏,再怎么可怕,再怎么看起来不可战胜,只要你不怕他,能做到比他更坏,那他就会变得不可怕,甚至反过来怕你,
譬如李伯庸死前,就很怕他。
如一条狗一般瘫软在地,摇尾乞怜,苟延残喘,甚至还尿了裤子。
只是,那些死去的人,并不会因为李伯庸的死而活过来,这是一件让他感到很无力很悲伤的事儿。
罗恒本来以为杀了李伯庸,他会很爽,但他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爽。
世界是残酷的,他这样想着,默然垂首。
这世界上有些人,为什么会那么坏呢?
他再次矫情起来,去思考一个永远不可能有答案的问题,所以他理所当然没有得到准确的答案,只是再次坚定了自己的心。
他就是一个极端的自我主义者,只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
与法律无关,与道德无关。
虽然一切的开始都有结束,但现在显然还未到结束的时候,因为林振南还在,通过安全屋内的监控画面,罗恒可以看到,穆紫烟已经处于下风了。
清空行军包,罗恒将美金和钻石放进去,掂量一下,发现以他现在的体力来看,五百万美金实在是太重了,毫不犹豫拿了三百万美金出来,很装逼文艺范儿地给自己用美金点上一支烟,然后将这三百万美金付之一炬。
他喜欢钱不错,可从来不是一个要钱不要命的主儿。
一般情况下,命和钱,他是两样都要。
如果情况不允许,那就先要命,再尽量要钱。
将身上的伤口重新包扎,给手枪上好弹夹,他毅然决然地走出安全屋。
他今儿摆明杀不了林振南了,但凭着他跟穆紫烟,还有白乐天掩护,要逃命还是有可能的。
只是唯一疑惑之处,在于白乐天的枪声,已经有两分钟没有响起了。
通讯耳机也一直处于盲音状态。
难道……小白出事儿了?
可是林振南都被穆格格缠住了,还有谁能不动声色地制住白七少呢?
罗恒一边行动,一边皱紧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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