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214节</h1>
可即便是这样,也不代表他以后会待它不好啊!
听到叶雨拒绝,跟随在付凯身边的两个男人却是松了一口气,如果这条狗到了付凯手里,他们在想将它弄出来倒是一件难事了。
这样的接过,才是他们想要见到的!
拿出怀中的名片,递到叶雨手中,“您好,您就是这条狗的主人吧,是这样的,这条狗应该不是什么普通的品种,我们实验室想要对她进行研究。”
俗话说,民不与官斗,他们实验室也是国家注资成立的,不过是一条狗,对方是万万没有理由因为它与国家作对的。
只是他们却不知道,面前的这两个人,哪一个都没有将他们放在眼中。
在二中的目光中,叶雨接过名片,他们脸上的笑意还没有爬满嘴角,“啪”的一声脆响,递出名片的男子只觉得脸颊一痛,他刚刚递出的名片却被面前的人儿甩在脸上。
研究,他们竟然敢当着她的面说出这样的话,让她的哮天犬成为实验室中的小白鼠,好,实在是太好了!
“生物实验室!”薄凉的唇瓣微张,嘴角画满笑容,然在这一刻,却没有人觉得她的笑容是友善的。
那样的冷酷与嗜血,从她的眼底,刘柯看到了铮铮煞气。
“你干什么!”被当众打脸,男子目光几乎充血的凝望着叶雨,质问着。
“干什么?”叶雨抬眸,凤眸中的寒意铮铮刺骨,竟似是悬崖深处的寒潭,仅仅是一缕气息,便让他们寒如心间。
“研究对象,你竟然想让我的哮天犬成为研究对象!”
那样苍白的四周,那样痛苦的折磨,他们竟然能在她面前说的这么冠冕堂皇,他们以为,他们顶着国家的名号,就能动她的哮天犬?
付凯不敢置信的望着叶雨,他以为刚刚的她已经够冷酷的了,如今一看,她对于他已经相当的客气了。
只是付凯没有想到的是,他身边的这两个人,竟然一直在打哮天犬的注意,实验,在那个鬼地方呆过,它到底能不能或者活着回来都是一个未知之数,他们怎么能够这样!
“能够为国家效力,这是你与它的荣幸!”男子冷笑,没错,国家的大帽子扣下来,他倒要看看,对方能说些什么!
“呵呵!”叶雨嘲讽的望着面前的男人,他竟敢用国家压她!
“荣幸,这样的荣幸,我不要也罢!”叶雨挥手,煞气奋勇而出,直直的撞在面前男子的身上。
一口鲜血喷涌而出,只是身上的煞气,竟让他气血翻涌,喉中不可抑制的涌出血水。
望着面前的这一幕,众人骇然不已,而傲雪与金刚更是浑身颤抖的匍匐在地上,动物对于危险的感知永远比人类要强,如果狮子是万兽之王的话,那面面前这个人给它们的感受便是万兽之皇。让它们不敢反抗,甚至是连头都抬不起来。
付凯、方月阳与刘柯对视了一眼,眼底的骇然不言而喻,只是用气势就能让人受伤,这样的事情他们不是没有听说过,可却从没有亲眼见过。
大家族中出来的子弟总是比普通人知道的多,他们也曾听过许多传言,可亲眼看见,却是头一遭。
一开始,众人只是以为他们不过只是有钱人而已,s市的有钱人多如牛毛,他们倒是没有在意,可现在看来,有一只如此逆天的狗,他们的主子又怎么会简单。
“你…。”男子擦去嘴角的鲜血,他没有想到,对方竟然连国家都不放在眼里。
望着她幽暗的眼眸,男子心中一颤,却是大喝道,“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我们现在是和你好言商量,如果你还是这样,就不要怪我们采用非常手段了。”
生物实验室都一定的特权,比如看上的生物,如果是无主的便可可以调动军队捕捉,有主的便用国家的文书逼其就范。
“罚酒,我带是要看看,s市,z国,谁有能力让我吃这一碗酒!”霸气狂傲,铮铮刺骨,叶雨的声音就像是一击闷雷,炸响在众人心间。
这一刻的她,睥睨一切的姿态,就像是九天之上的神袛,威严而不可侵犯。
“滚!”红唇微张,叶雨望着面前二人,眼底杀气翻涌,似乎只要他们再敢多说一句,她便会不顾一切的痛下杀手。
“你等着!”撂下狠话,二人跌跌撞撞的离开,身影最终消失在黑暗中。
付凯有些担心,生物实验室可不是好惹的,他们可是有国家的政策,如果他们真拿了文件来,难不成她真的能够反抗?
“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如果你信得过我,就将哮天犬先放到我那。”付凯开口,如果是他家,生物实验室应该就不敢乱来了。
看着付凯眼底的担忧,叶雨对于他的印象倒是有所改观。
她摇了摇头,望着付凯,眸光闪烁,“放心,他们只要敢动哮天犬的一根汗毛,那么那个所谓的生化实验室,便不必存在了。”
这般轻狂傲然的话竟然被她如此平淡的说出来,这一刻,他们当真相信,如果生物实验室的人与她对上,那么吃亏的一定会是那些人。
望着她嘴角的笑意,付凯几人的心竟毫无征兆的剧烈跳动着。
不为她的容貌,只为她身上这铮铮霸气!
☆、第六十一章 用人实验!
东三省,最不缺的就是山隘密林。
山崖脚下,一件昏暗的屋里,床上被褥中,躺着一个面色苍白,大约十几岁的少年,皱着眉,微抿着干涩的唇,即便深处在昏迷中,也是一副焦急的模样,似乎有什么事情比他的命还要重要。
丽莎是一个彝族姑娘,乌黑的头发绑在脑后,鲜艳的裙摆下,是一双娇小葱白的玉脚,身上的首饰一走,叮铃铃的轻响。
“阿爸,你说他怎么还不醒!”丽莎有些担忧,那日她从山脚下救起他时,他身上的骨骼大多数已经断了,还好,断裂的不是什么重要的骨头,更没有插进内脏中,倒是没有生命危险,不过他却已经昏迷好些日子了,没有任何清醒的迹象,这可是急坏了丽莎。
丽莎口中的阿爸手上拿着一个大烟袋,正坐在门外抽着烟,说是阿爸,其实不过是丽莎的义父,从小将她捡了去,只是他对丽莎却是极好的。
男人叫巴萨,没有妻子,倒是收养了不少孩子,家里也算是热闹,只是除了丽莎,其他的都出去了。
巴萨转头,看着面带焦急的丽莎,暗自摇了摇头,他这个女儿哪里都好,就是太善良,哎,在现在这个社会,太善良是会吃亏的,也罢,即便是自己死了,她总还有几个哥哥照顾着。
“别急,他从山隘上掉下来,没死已经是他命大了,昏迷了这么多天,他也快醒了。”巴萨的声音有些嘶哑,不似正常人的声音,可能是抽烟太多,造成了烟酒嗓。